骗婚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经常有朋友来咨询,声称自己被骗婚,问骗婚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可不可以起诉对方骗婚?
这些所谓被骗婚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这里赵律师给大家总结一下。
第一,声称自己是高富帅白富美,父母有钱家里有矿,可实际上什么都不是,不过是连班都懒得上,混吃混喝的无业人士,为了贪图享受,醉生梦死,把人骗来结婚养活自己,方便寄生;
第二,一身恶习,身负重债,所以骗人来结婚,然后想方设法把债务转移给配偶,让配偶来分担自己的债务;
第三,某些地区彩礼极高,有些人禁不住诱惑,专门为了骗彩礼而结婚,彩礼一到手就跑路,骗了一家又一家;
第四,为了结婚肆意装嫩,把自己年龄大幅度改小,比如已经50岁却冒充30岁去骗人结婚;
第五,明明是已婚人士,为了肉体和利益,继续骗人来二次结婚甚至多次结婚;
第六,明明是同性人士或者是无性人士,但是为了应付父母和繁衍后代,故意隐瞒自己性取向,骗人和自己结婚;
第七,明明有身体缺陷或者疾病,但是为了不让自己打光棍,故意隐瞒自己的问题,骗人和自己结婚。
这七点汇总一下,就是为了骗个人来和自己结婚,故意隐瞒,故意欺骗,把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全部掩盖,这些不利因素有: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债务纠纷、性取向、结婚史、身体缺陷、身体疾病等等。
那么这些骗婚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实际上,骗婚只是民间的说法,我国法律上从来没有“骗婚”这个词,自然也不可能针对骗婚单独做出什么规定。类似于隐瞒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债务纠纷、甚至包括隐瞒性取向和人结婚,这些虽然是明显的欺诈行为,但只要是双方自愿登记结的婚,一样是有效婚姻,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因为从社会和谐意义上来讲,只要欺诈行为没有造成大额财产损失,也没有造成对方严重的精神损害和身体的侵害,比如或者只是没钱,或者存在一些缺陷,或者50岁改成30岁的,这些欺骗行为虽然会给被骗的一方造成损害,但如果被骗的一方认为可以接受实际上也接受了,那既然已经成为一家人了,就好好过日子吧。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基于欺诈行为结的婚,都能受法律保护,比如上面说到的明明是已婚人士却再次和人结婚的,这是妥妥的重婚罪,要负刑事责任,这种骗子可能入狱坐牢。
还有,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这种被骗的婚姻,被骗的一方也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还有,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修改年龄结婚的,一方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都可以判为无效婚姻。
当然,有些朋友会不赞成赵律师的说法,比如为了骗婚把50岁改成30岁的,这种欺骗行为怎么会不严重呢?其实,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欺骗行为到底严重不严重,完全取决于个人主观感受,实在感觉无法原谅对方的欺骗行为,完全可以选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