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规〔2020〕3号规定,你建设养猪场需向当地乡镇政府申请办理养殖设施用地,项目选址完成后签订用地协议并备案;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乡镇政府要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求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见,同意使用后方可备案用地。 2020年9月22日耕地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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