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省造壬寅光绪元宝七钱二分

江南省造光绪元宝系指清代光绪二十三年到三十一年(1897-1905年)由南京造币厂铸造的机制“光绪元宝”系列银币,系清代正式铸行的法定流通银币。但铸造江南省造银币的清末,已无江南省建制。江南省设于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今南京)。清代的江南省前身是明朝的南直隶江南省,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康熙六年(1667年)清廷撤江南省,分设江苏和安徽两个省。南京造币厂将其铸造的银币标明 “江南省造”,是因为当时苏州已经有一个专铸机制铜元的造币厂,并且其铸造的铜元均标明“江苏省造”。为避免混淆,南京造币厂将其铸造的银币标明为“江南省造”。江南省造银币系我国货币史上唯一有名无实的省份银币。江南省造壬寅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银币系南京造币厂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铸造,银币正面中央珠圈内镌满汉文“光绪元宝”四字,圈外上端镌“江南省造”,下端镌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左右两侧分镌干支纪年“壬寅”二字 '寅”字上侧镌英文“HAH”字样。银币背面中央镌一个新版龙图,上端镌英文“江南省”,下端镌英文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左右各镌一个六点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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