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依附辽金元的南宋小朝廷
【何新读史杂记】
奴才依附辽金元的南宋小朝廷
现在的中国历史书中也有许多伪史,例如宋史和南宋史。吹捧宋朝可能始于陈寅恪。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许多国人以为,两宋时期,中国的主体是宋皇朝,而辽夏金元则只是边缘化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小边邦。甚至许多研究此时期中国历史的人无视辽朝夏朝金朝元朝的存在,认为他们的历史不属于中国以及中国历史。实际上,几乎从立国开始,宋朝就对这些异族皇朝处于依附和做奴才的关系。
这是完全错误的认知。北宋问题复杂,且容后叙。先谈南宋。
从建立开始,南宋就不是一个主权完整的国家。
1141年宋金所签订和约“绍兴和议”规定
一、宋皇帝接受金国的册封,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务须谨守臣节。
二、南宋每年要向金输纳“岁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
三、宋朝皇帝要亲自起立接受金朝皇帝的交聘“国书”,金朝皇帝则不须起立接受宋朝的交聘“国书”。
从此,宋朝向金朝称臣,金朝成了宗主国,宋朝成为臣下之国,实际上是宋朝变成了金朝的附属国,而不是金朝是宋朝的附属国。
1164年,宋孝宗又和金世宗重新签订了“隆兴和议”,规定南宋皇帝对金朝皇帝不再称臣,改称侄皇帝。金宋双方由原来的“君臣之国”改为“叔侄之国”。原来的“岁贡”改称“岁币”,数量由原来的银绢各25万两匹减为各20万两匹。
1208年,宋宁宗和金章宗再次签订“嘉定和议”,双方规定,金宋的“叔侄之国”改为“伯侄之国”,“岁币”由原来的银绢20万两匹增加到银绢各30万两匹。
“隆兴和议”和“嘉定和议”,金宋的“君臣之国”虽然改变为“叔侄之国”或“伯侄之国”,但双方的地位仍然是不平等的,宋朝皇帝仍然要向金朝皇帝称“叔”或“伯”,宋朝皇帝仍然要起立接受金朝皇帝的交聘“国书”,宋朝每年还要向金朝交纳大量的“岁币”等。
宋朝的地位仍然低于金朝,这种情况直至金亡也没有改变。
宋将韩侂胄等主持伐金之人的首级献给金。
根据和议要求,南宋皇帝向金国皇帝称“侄皇帝”。
皇统元年(1141年)二月,金熙宗将死去的徽宗追封为天水郡王,将钦宗封为天水郡
公。第原来封徽宗为二品昏德公,追封为王升为一品,原封钦宗为三品重昏侯,现封为升为二品。第三是以赵姓天水郡望之为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