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右手摸着左耳朵照相是奇葩
曾经听说,四川一老人退休后随女儿住江苏。每年他都要不远千里坐车赶回四川,进行养老“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的老人很多,但忍受这样的折腾,不得不说是一件烦心事。无独有偶,一位百岁老人因领抚恤金,竟被要求用右手摸着左耳朵照相,以照片来验证自己活着,老人直到去世都不理解这是为什么!今年8月,福建华安县一七旬老妇来到已故丈夫的单位领取怃恤金,却被要求开具她还健在的证明。老人不得不找派出所。派出所很尴尬,在证明上附话: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在,还要开具证明,有必要吗?而那单位负责人称,这是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做的。
有人说,这像“跟老人要老人证、残疾人要残疾人证一样过分”。岂止是过分?如那单位负责人说,这是规定。规定就是制度:你每年必须亲自到有关部门报告“我还活着”,至少要将 “右手摸着左耳朵”验证“我还活着”……之后领养老金、抚恤金。
但是老人的人权呢?是人,都应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老人被要求证明自己活着,已经受到了歧视,遭遇到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的不平等。因为管理者不相信他们还活着。老人也有尊严,否则老人的生命不过是一种无人格的形式。有尊严的活着,自古被推崇,不为五斗米折腰、士可杀不可辱等,都是说人际间应互敬互礼,获得尊重。如果人的尊严被否认,就意味着人之间可以肆无忌惮地互相羞辱,等于失去做“人类”的资格。
或因诚信缺失而不得已为之,但一味归咎老人,多少有点疑邻偷斧,不甚地道。讲和谐,当讲人本人性人之常情,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何论男女老少?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高度。以前管交通,让人牵根绳子拦在红绿灯下,我们何尝不在受侮:竟把我类当牲口!要老人证明“自己活着”如出一辙,折射的是管理者的弱智,是以一种无能对老者人性的羞辱和人权的侵害。
实在需要证明一个人的生死,办法多且简单,比如在网上互联认证,将每一个人的资料提供部门共享等。让老人少走弯路,少走几趟,让老人开心一些,长寿一些,又有何难?制度刚性,人是活的。千万不要人活着,制度却死了。
欧阳滋生
编辑: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