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可以不押韵,但一定要有节奏感,可我认为连节奏感也可以没有
“新诗可以不押韵,但一定要有节奏感”,这是文学大家谢冕的观点。
我赞成。
但我要补充一点,连节奏感也可以没有的。
为什么?
罗丹精辟地说过,“艺术即情感”,所以你写的新诗,不管形式怎样,只要感情充沛,甚至只要有感情,就走出了诗歌的第一步,打败了那些徒具形式的“诗歌”,哪怕他七言五言、律诗绝句、十四行诗、自由体、散文诗,哪怕他格式标准。
诗歌是用来抒情的,叙事诗也是为了抒情。
没有真挚的感情,“诗歌”就是个空壳。
另外,“音乐是美的最高形式”,所以,诗歌一定要有音乐美。
节奏感是音乐美的要素之一,但节奏感可以不摆在纸面上,这就是写诗的真功夫。
摆在纸面上的节奏感太普通,太程式化。
诗歌内在的节奏感,可意会不可言传。
列夫·托尔斯泰有言,“文学艺术不靠逻辑思维,而靠激情冲动”。
摆在纸面上的节奏感,未免有些逻辑思维。
让我们来看看目前写诗最为自由的代表诗人余秀华是怎样处理节奏感的。读读她的代表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是的,从头至尾,充满严格的节奏感。
让我们再看看当下写诗最自由的另一个代表人物贾浅浅的代表作之一《我的娘》:
中午下班回家/阿姨说你娃厉害得很/我问咋了/她说:上午带他们出去玩/一个将尿/尿到人家办公室门口/我喊了声“我的娘嗯”/另一个见状/也跟着把尿尿到了办公室门口/一边尿还一边说/你的两个娘都尿了
可以看出,在贾浅浅那里,节奏感已经变得隐隐约约,让位于生活的语言本身。
所以,于节奏感方面,贾浅浅更加更加自由,于是她遭到的反对比余秀华更激烈,除了题材、内容,没有明显的节奏感,口语化的诗歌语言是原因之一。
如果说贾浅浅太新潮,那么再看看非常有名的早期新诗《断章》:
断章
现代 · 卞之琳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很明显的口语化而不是首先考虑节奏感。
结论:诗歌要有节奏感,但可以不摆在纸面上,节奏感应该服从题材、内容和生活。
这个问题,我也不是想得很透,所以说得不甚明白,不过说出来也许对大家有一点启发,就是所谓抛砖引玉吧,欢迎大家提意见、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