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真迹之辨

“真迹影印”与“真迹”之辨

——以徐志摩致赵景深信札为例

1949年年2月,上海万象图书馆出版的《作家书简(真迹影印)》一书中,收有徐志摩致赵景深信札一通。信札原文(标点后加)如下:

景深:
    蹇先艾有一部诗集求印,新月审查会主张今年不出诗集。蹇诗想早见过,还算不错,你可否替他向开明或光华问问?如能出版,也算了却一件心事,因蹇年少好胜,颇急于印书也。诗稿在此,得便来取或饬送奉亦可,请以现址告。
                                                         志摩

关于这一通信札,龚明德先生曾指出,“一九八〇年后多种重新排印的徐志摩全集、文集包括书信集,大都收有这一封书信,所以也都一直无人落实这封书信具体的写作时间,更不用说去详细解读这一封书信了”。据其考证,“手迹的格式,貌似一封书信。但从写信时间的缺失和最末一句来看,其实是一纸便条”,且将“这纸便条的时间锁定在一九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详参:《南方都市报》“在读”版,《徐志摩·赵景深·蹇先艾》,2015年11月29日)

龚明德先生的考证之后不久,陈子善先生在《徐志摩二题》(刊于《书城》杂志,2018年第3期)一文中,又专列“徐志摩·赵景深·蹇先艾”为其一“题”,在此信写作时间上亦推断,“此信写于一九二八、一九二九年间的可能性最大”。且对此信下落有进一步的考索,称“赵景深晚年编注《现代诗人书简—现代作家书简之二》(刊于《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1983年1月第7辑),收入徐志摩致他信札三通,此信并不在内,可见此信已不保存在赵景深手中,原信下落不明,手迹因《作家书简》的影印而得以幸存”。

上述龚、陈二先生的考证,对此信的历史背景、关涉人物与事件,都有相当精审的评判。当然,后世读者与研究者,能够看到此信的途径,只有两种,一为通过《作家书简》看到的“真迹影印”,二为通过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各类徐志摩文集、选集,可以看到据“真迹影印”过录下来的“整理本”,皆不是“真迹”本身了。诚如陈先生所言,“此信已不保存在赵景深手中,原信下落不明”,如今是否尚存于世,已不可知了。

幸运的是,笔者近日得悉台湾某藏家珍藏有此信原件,可知这一件距今已90年的徐志摩手迹尚存人间。经过仔细观摩,发现此件确为《作家书简》上的影印原件。原件信文书写于新月稿纸之上,影印件上则为纯白底,看不到新月稿纸的细节。原件与影印件在内容上竟还略有区别,则更令人感到惊喜。

原来,在信札尾部,尚有徐志摩在写完信文之后又补题附加的一句话:“新月见过否,嘱送奉一册收到否”。这一句“附文”,影印时没有印出,可能是为了美观起见,将其删除不印的罢。

徐志摩致赵景深(真迹影印),原载于《作家书简》,1949年2月初版

一般而言,为完整保存文献计,尤其是名人书信类的影印均要求纤毫毕现,一字一点不可疏失。但在影印名人手迹时,编印者有时会因某种原因,有意无意的删除一些内容,这样的事例,也不少见。

譬如,胡适于1935年9月11日为上海新亚大酒店题词的“真迹”,在将其影印刊发于《申报》之上时,即因报纸版面之限制,把胡适题词的原本分为两列的落款缩印为一列,并因之删除了“十一日”三字。为考证此题词的确切时间,笔者曾搜罗多种旧报刊上的所谓“真迹影印”,最终在1935年印制《中国旅行社导游册》上,看到原封不动的“真迹影印”,方才得以一睹真迹原貌。

由此可见,无论是距今半个多世纪的民国出版物,还是新近印制的各类图书;但凡关涉所谓“真迹影印”者,无论是徐志摩信札,或是胡适题词等等,对于研究者而言,或许都应当以“存疑”的态度去更为审慎的考察。当然,获观“真迹”本身,无论对于研究者还是普通读者而言,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幸事,大可以平常心静待之。

刊于《收藏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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