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行政简名

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齐)、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甘肃省(陇)、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西省(赣)、浙江省(浙)、广东省(粤)、云南省(滇)、福建省(闽)、台湾省(台)、海南省(琼)、山西省(晋)、四川省(川)、陕西省(陕)、贵州省(黔)、安徽省(皖)。
4个直辖市: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
5个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河北:省会石家庄,位于华北,沿海
山西:省会太原,华北,内陆
辽宁:沈阳,东北,沿海,边境
吉林:长春,东北,内陆,边境
黑龙江:哈尔滨,东北,内陆,边境
江苏:南京,华东,沿海
浙江:杭州,华东,沿海
安徽:合肥,华东,内陆
福建:福州,华东,沿海
江西:南昌,华东,内陆
山东:济南,华北,沿海
河南:郑州,华北,内陆
湖北:武汉,华中,内陆
湖南:长沙,华中,内陆
广东:广州,华南,沿海
海南:海口,华南,沿海
四川:成都,西南,内陆
贵州:贵阳,西南,内陆
云南:昆明,西南,内陆,边境
陕西:西安,西北,内陆
甘肃:兰州,西北,内陆,边境
青海:西宁,青藏,内陆
台湾:台北,华东,沿海
直辖市
北京:华北,内陆,首都
上海:华东,沿海,第一大城市
天津:华北,沿海
重庆:西南,内陆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华北,内陆,边境,蒙古族,官方语言蒙古语(除汉语外,下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华南,沿海,边境,壮族,壮语
西藏自治区:拉萨,青藏,内陆,边境,藏族,藏语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西北,内陆,回族,(使用汉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西北,内陆,边境,维吾尔族,维吾尔语
特别行政区
香港:华南,沿海,原英国,官方语言英语、汉语、粤语
澳门:华南,沿海,原葡萄牙,官方语言葡语、汉语、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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