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匪片里最经典的一句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终于找到出处了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相信很多人对这一句话都不陌生,这是我们经常能在香港警匪片里听到的一句经典台词。几乎每个警察在审讯犯罪嫌疑人之前都会明明白白交代这句话,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犯人知道自己必须遵守的义务和可以行使的权利,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保证法律的权威。但是,你知道这句话的出处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揭开其中的秘密。
正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句看似不起眼的话,在上个世纪的美国却推翻了一件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放走了一位不可饶恕的罪犯,也从此让这句话变得必不可少起来,最终变成一道司法程序。司法和审讯程序关乎一个国家的公平正义,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冤枉一个好人或者是放走一个罪犯,所以一点也马虎不得。
事情的总体经过是这样的: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一天,一位刚满十八岁的漂亮姑娘在晚上回家的路上遭人强奸,经警方多方调查最后锁定在一位街头混混米兰达身上。很快米兰达就受到了警察的逮捕,经过几个小时的审讯和受害人的指认,他也将犯罪经过一五一十的全都告诉了警方,其罪证全部都被写在了一张印有“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从现在起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的A4纸上,警察因为嫌麻烦所以事先并没有对米兰达说这句话,米兰达的诉讼律师也没有在场,他自己可能也没有看到这句话就签字画押。
第二天上法庭,米兰达因为贫穷没有钱请律师,法院就随意地给米兰达委派了一位公务律师,但不凑巧的是这位律师非常厉害且恪尽职守。为了为自己的委托人辩护,就指出该证词是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获得的,并不是出于完全自愿,犯罪嫌疑人也不知道他所说的是指认自己的罪证,所以可以认为是无效的。不过陪审团还是认可了这份证据,米兰达被判处20-30年有期徒刑。
律师和米兰达都很不服气这一判决,就向州一级的法院提起诉讼,州级法院毫不客气地驳回了他们的诉讼,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又将州法院和地方法院告到了最高联邦法院。经过几年的审判,联邦大法官以投票的形式结束了最终的审判,“米兰达案件”以五比四判米兰达的诉讼获得胜利,理由是审讯的警官在审讯米兰达之前并没有清晰而明确的告知他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供词可视为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提供的,因而它的真假性无从判断。此后,联邦法院才正式出台了明确规定——在审讯之前必须告诉被审讯者这句话,否则证词视为无效。
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最高联邦法院的地位很超然,也就是说最高联邦法院所判的案例对其他法院判案具有指导意义,况且这又是联邦法院最新做出的判例,所以不管是州法院还是地方法院都必须遵守。一时之间这句话火遍整个美国,很快也因美国的的影响力而波及全球,所以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警察在审讯嫌疑人的时候都会说出这句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从现在起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看到这里,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香港警匪片里会频繁出现这句台词了。是不是有人会觉得很欣慰,毕竟我们那些年所看的港片并没有白看,至少还学到了一些关于审讯程序和法律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