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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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3. 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3.1. 现场带班领导干部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3.2. 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3.3. 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领导研究处理。
3.4.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3.5.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领导。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6.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3.7.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处理意见。
4. 相关要求
4.1. 现场带班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2. 现场带班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认真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3. 现场带班领导干部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4.4. 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5. 现场带班领导干部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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