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偏执狂的自白
我最早是学化学的!
在还是一个理科生的时候,我无意间读到了梁漱溟先生的文章,还是在一本后人七拼八凑的集子里。但那不妨碍我开始崇拜这位“最后的儒家”。有伟大的人格,才会有伟大的文字。那是莺莺燕燕、矫揉造作的“美文”没法比的。
后来我转了专业,学了法律。也许是因为年少的血勇还在。总想着法律、制度、规范和一系列的设计,是能够改变一些东西的。不过,在那个时代,已经跟现在一样,甚至比如今更甚。人要是有个超出自身算计的目标,是会被人笑话的。作家韩少功有个说法,就是从前是伪君子,大家虽然是小人却不敢表现。如今是伪小人,但凡有点理想,都会被斥之为虚伪,没办法,只好经营出一副小人的样子,才“真实”。彼时,我小心的藏着想法,一本本的读着理论法学的书。
我几乎每次争论都提法律人,好像法律人就有个不一样的责任。为此,我被教训过很多次,谩骂也有的,大概都是说法律人也是人。我又不是杠精,在实际生活里搞什么白马非马。我只是想要表达一个看法:这个时代更需要的是站在庭上就尽量代表着法律。每一个个案的坚持,都是对这份对法律尊严的守护,对法律威严的确认。情感有很多表达方式,不一定要在法庭上,或者作为法律人时候煽情。
这个想法也有个前提,得对这个世界对这个时代有点了解,不是上来就情绪化的冲动,得有思考,理论不应该背对生活,生活也不应该背对理论。
为了这个思路,到去年为止,我做了整十年的社会调查。花光了所有的假期和业余时间,读了一大堆云里雾里的书,写了一大堆没有人看的笔记,耗尽了年轻人最后的血气之勇。变成了一个平庸、乏味、惹人讨厌的中年大爷,超龄愤青。
期间,大概在2015年前后,因为一些事情,我开始对自己的这些行为产生了特别深的自我怀疑,怀疑我这么偏执的牺牲了、舍弃了、放下了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和可能的生活,去做的这些事,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去调查和面对这个社会和其中的人们,也并不需要我做这些。我提的一些我自己觉得还有点价值的看法,少部分被嘲笑,大多数被无视。就这么装着一肚子的不合时宜,成了一个世俗意义上一事无成的失败者。
我能感觉到,这个世界只需要我是个朝九晚五的常人,常人的悲欢离合,常人的喜怒哀乐。有时候累了,也会羡慕别人的生活。如果我当初……,现在是不是……?谁还没有个脆弱的时候呢?
如果这个世界不需要,那可能就仅仅是我需要。这事儿就成了完全自己的事儿,世界不需要负责。
人活着跟猪活着不一样。人除了要考虑怎么活下去,还要解决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看到一本书里有这样一段话,大概是说:猫怎么活,都是猫。猫作为个体性质上就是整体,个体就是种族。人却不是,人得活出个人的样子来,所以才有“你不是人”这种骂人的话,所以,作为个体的人,得去做人,得去成人。我信这套,虽然我说我信的时候被嘲讽过。但这没什么,我不说就好了,我自顾自的信我的,不打扰谁。
这本书的作者,是研究马哲的。我就因为这转行做了马哲。你能在书本里发现一个志趣相投的人,这是缘分。就像曾经在书本里遇到梁漱溟先生那样。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算是学以成人。在哪里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怎么才算是不负此生。个体面对世界,到底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已经没办法找人来谈了,谈一次,少一个朋友。于是就只能是到书本里去找。书本里没有黄金屋,没有颜如玉,可是,有很多有趣的灵魂。
赵汀阳有说过,人,其实没有意义也能活。这个说法给我的打击很大。有学者批评罗尔斯,说他所谓的普遍的人就是一个美国中产白人而已。我开始思考,我在努力去寻求的那个确定的意义,会不会也仅仅是一个底层中产小知识人的幻象而已?
只是,偏执狂是不会死心的。这是转了专业方向却没有放下调研工作的一个原因。我希望能在生活世界的节奏里面找到一些人性中普遍的东西。起码到现在,我依然相信,人应该有意义的活着。只是我也相信,没有意义,确实也可以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