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名字和他的英语学习
最近看大家都在聊《朗读者》,因为是有关读书,我也找来看了看。看的这集第一位朗读者是濮存昕,读《老舍散文》。我注意到董卿和普希金念“老舍”的时候,“舍”字念作四声 -- 我一直念成三声!
舒乙在《老舍的关坎和爱好中》提到了老舍的名字怎么念的问题,他写道:
舒乙说舍字念三声是名词表示“房子”,念四声是动词,表示“舍予”。如果我读到的不是假书的话,舒乙记反了,我电脑上的中文字典是这样解释的:
舒乙说老舍自己念的是四声,可是在同一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有这样的内容:
一会说念三声一会说是四声... 我可能读到的真是假书。我手头的资料有限,欢迎大家补充。
说到老舍的名字让我想到了最近在读的一本书,赵武平先生的《阅人应似阅书多》。在《翻译的恩怨》这篇文章中他提到了老舍作品的翻译。有着外交官身份的文字爱好者伊文金(Evan King)翻译了《骆驼祥子》,一跃成为畅销书榜首,销量近百万,使老舍在美国声名鹊起。但是在译文中,伊文金对结尾进行了改动,改成了大团圆来迎合美国读者心理。
An unauthorized and bowdlerized English translation, titled Rickshaw Boy(1945), with a happy ending quite foreign to the original story, became a best seller in the United States.
因为译得好,老舍并没有反对。但是在伊文金翻译他的另一部作品《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闹掰了: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伊文金拒绝把稿费分给老舍一半,其次是这次他有擅自删改了原著。
最后的结果是两人闹上法庭。老舍重新找人翻译,而伊文金自己自费出版了他翻译的《离婚》。但是他并没有用老舍熟知的英文名字Lau Shaw,而是注明Translated and adapted from the Pekinese of Venerable Lodge by Evan King, 把老舍的名字变成了Venerable Lodge,古老的房子。
Venerable Lodge,老屋,我想可能老舍先生自己介绍自己的时候读的是四声。
顺便聊一下老舍的英文学习。
舒乙在《老舍的关坎和爱好》中说“说来有趣,学英文念英文,竟完全改变了老舍的生活”。1921年老舍为了深造开始去夜校学英语,认识了伦敦大学神学院的毕业生宝乐山,通过他老舍认识了英国教授艾温士。由于他们两个的推荐,老舍25岁的时候得以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教中国官话和四书。
在伦敦老舍开始大量的阅读英文著作,从狄更斯到英译的《奥德赛》到《神曲》的各种版本,从诗到剧,“把近代英法小说中的名著,按第一流名家一人一本的原则都啃了一遍。” 舒乙说:
一些念过老舍作品的人,粗粗一看,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以为老舍是个地道的“土包子”。其实,在他的“老师”中,西洋文学的鼻祖、大师们倒占了好大的比例!他们的书交给了他写实的态度,尖刻的笔调,还有学多可以借鉴的好形势,使他在日后的创作中能把地道的中国内容放在最合适的形式里,发挥他那天赋的幽默,面对民族的危亡和生活的悲苦,去作健康的、理智的狂笑和嚎啕,出版人生的教科书!
老舍在伦敦的室友是英国人艾支顿 (Clement Egerton),他教老舍英语,老舍则帮助他学中文,俩人还一起翻译了《金瓶梅》。“五年的伦敦生活使老舍的英文达到了掌握自如的程度。1929年起他又开始向法文和拉丁文进军。” 四十年代中,老舍到了美国,他用英文作周游演讲。
In 1924 he went to England, teaching Mandarin Chinese to support himself and collaborating for five years on a translation of the great Ming-dynasty novel Jinpingmei.
从系统的阅读和翻译入手,利用身边的环境进行刻意练习,这可能就是老舍先生学习英语的“秘诀”吧。另外舒乙也提到老舍的爱好之一就是“念外文”,摘录几处在下面:
这里说的念外文是指大声地、叽里咕噜地朗读。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老舍在写作的空当里,拿一本英文书,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大声地念,一气小半个钟头。
当时,老舍还在念师范中等专科,偶尔回家一次,向老母亲请安之后,便夹着一本英文书,躲在枣树之下,大声地朗读起来。
老舍的英文藏书全部遗失在济南之后,他只得向图书馆借英文小说看,遇见精彩的,便一遍朗读,一边口头翻译给旁人听。
我们不妨也每天读点、背点东西吧(例如大声读完《金瓶梅》的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