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持股67%却控不住公司,有人持股1%就能搞定,差距何在?
如果你上过天价的股权课,一定会听过这样的说法:用极少的股权,却能控制整个公司。
比如,马云用5%的股权控制了阿里巴巴,刘强东用不到20%的股权控制了京东,巨人网络用0.02%的股权控制了Alpha公司。
这些信息足以让听课的企业老板们虎躯为之一震。
用小股权控制大公司,确实是可以实现的,除了这些知名的企业之外,还有不少普通的企业在身体力行着。
为什么要选择用小股权去控制公司呢?多拿一点股权不好吗?
股权,一般来说,是和出资比例相对应的(注意:是一般来说,特殊情况我们暂不讨论)。
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A股东出资90万,B股东出资10万元,那么A股东持股90%,B股东持股10%。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都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所以,在上述这家公司中,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负债,A股东需要用90万的出资额对外承担责任,但B股东只需10万出资额。所以,持股比例越大,一旦公司陷入危机,承担的责任就越大。那么,持有较小的股权,责任自然也就轻了许多。
可是,小股东只有这么一点股权,怎么保证自己的话语权呢?
而大股东也有自己的顾虑,责任大不说,随着公司发展,是需要融资或者引进新股东的,那么,自己的股权就会不可避免地被稀释,一开始的90%,经过几轮融资,可能剩下的就不到30%了,到那个时候,公司还会跟自己姓吗?
所以,无论大小股东,如何用极少的股权去控制公司,都是必须要去思考和探索的。
于是一些有识之士就开始寻找实现的依据和方法。
《公司法》第42条就为此提供了绝对的依据——股东会会议有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一家初级公司来说,控制了股东会就等于控制了整个公司。而这则法条的规定也就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设置股东会的表决权的。
这就是小股权控制大公司的最底层逻辑。
所以,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A股东出资10万元,就可以享有90%的表决权。
但是,需要注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这样设置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同股同权”。不过,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既然必须“同股同权”,那我们就做个“股权集中”,也就是所谓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在A股上市公司中也是允许存在的。
目前,用小股权控制大公司,已经形成了多种模式:
1.一致行动人模式。比如掌阅科技的前两大股东,就用这种模式控制了公司58.93%的投票权,成为实际控制人。六个核桃、绝味鸭脖、温氏股份采用的也是这种模式。
2.虚拟股权模式。创新工场的股东把表决权和分红权相分离,将收益权转给李开复,把表决权留在自己手中,这样既通过单纯的分红权(虚拟股权)对李开复进行了激励,让李开复继续为公司效力,同时又保留了自己对公司的绝对控制。
此外,还有阿里合伙人模式(阿里巴巴独创)、AB股模式、委托投票模式、有限合伙平台模式(最常用)、工会持股模式(不建议采用)。
不管哪种形式,其核心都是把控制权和持股比例相分离,通过一系列特殊约定实现小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控制。
如果你想谋求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心角逐资本市场,同时又想减轻自己的风险,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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