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云丨永远的栀花香
我的家乡在信阳商城县,都说信阳女孩漂亮温柔,大概是因为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赋予女孩似水般柔情,如花般靓丽。信阳女孩子爱美爱花,天生和花有缘,大多都喜欢种花养花,我也不例外,从小就喜欢花,反正是知名不知名的花养了一小院。总之,是花就养,更多的是炫花呗,直到上学这种养花的热情也未减。在诸多花中,尤其喜欢栀子花,喜欢它长久如一日的洁白和淡雅持久的清香。
上学后,养花的乐趣有增无减,却又增添了一种爱好那就是看书。用现在时髦的话说爱一个人倾一座城,我的这两大爱好都源于我的语文老师---叶老师。一二年级的老师已记不大清楚了,只知道到了四年级换了新的语文老师,他年轻帅气阳光有才,上课风趣幽默。总之在我小小的眼里什么都好。
一天,我又如往日一样来到教室。刚到教室不久,叶老师也来到了教室并且手里还端着一个花碗。同学们都很惊奇,老师今天怎么这么香,是喷香水了吗?这时,老师把手中的碗举起来让同学们欣赏,原来碗里放了几朵半开的栀子花和几个栀子花骨朵,同学们闻到的花香正是栀子花的香味。老师说他非常喜欢栀子花,家里种了好几株栀子,今天的作文就是以栀子花为题,写一篇作文。听了老师的话,我欣喜若狂,原来心目中的男神老师也喜欢栀子花,真是心有灵犀。经过一节课构思,从栀子花的生长、颜色、味道、花期、生活习性和药用价值并用借物喻人的方法等几个方面着笔,终于把作文完工交稿。没想到作文受到老师的表扬并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我心里的那个激动呀至今想起来都难以忘怀。
自此以后,栀子花似乎成了我的幸运花,我也更加喜欢栀子花了,语文课也成了我最喜欢的课,作文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叶老师发觉我在文学写作方面比较有天赋,他经常鼓励我多读书。我的老家在信阳商城县山区,对于那时的孩子,上学读书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女孩子一般不让上学,认为上学没用,还不如早早地帮助父母干农活,男孩子能上到小学三年级就算是高学历了。当时家乡还比较落后,还没有通电,上学也非常远,上个小学就得跋山涉水走近十里的山路,因此,很多孩子宁愿干农活也不愿上学。叶老师了解这一情况后,经常把他家的书拿给我看,有时是和同事互相借书,他看完以后然后再转借给我看。每次拿到老师借给我的书,我都如获珍宝,激动的连饭都忘了吃,挑灯夜读。目的是早早读完,害怕耽误老师还书的日子,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我的小脑袋里也存储了不少知识,视野也开阔了,并暗暗发誓将来长大了也要当老师,也要成为一个博学多才受人敬重的老师,并且对老师的喜欢也在潜滋暗长。
家乡栀花飘香的时候,也是雨多的时候。 信阳雨水多,河沟多,只要一下大雨,河水就会漫过小木桥,隔断了我们上学的路,否则要多绕十几里路。每逢下大雨,老师就会提前放学,组织好我们,找一个水流平缓的地方一个一个地背我们过小河。夏季还好说,可是到了秋季,连日的阴雨,气温骤降,水很凉,看到河水没过老师膝盖以上,真的很心疼,可是每每伏在老师宽大厚实的背上,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并提醒自己,长大后,也做一位受学生敬重好老师。
时光不经意间在指缝间流过,又到了栀花溢香的时候,转眼小学也快要毕业了。这一天早早来到教室,等了许久也不见老师到来。后来听同学们说老师今天定婚,我一听别提心里有多么难过,心里默默地念叨着老师呀老师你为什么要定婚,为什么不等我十年,等我长大了我就嫁给你,来报答你的栽培之恩。于是假装去看老师家的栀子花。早就知道老师家养了一条大黑狗,那是出名的厉害,但我还是忍不住去了。我轻轻地走到老师家的小院子,发现那条大黑狗正爬在地上睡觉,心里一阵窃喜。我就蹑手蹑手地走过去,刚走到那条狗身边,不料那条狗猛地爬起来照着我脚就咬,吓得我撒退就跑,跑到老师家的门口,用手把着门前的横梁跳了起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幸亏那天下雨我穿着胶鞋,把我的胶鞋就咬烂了一个大口,脚后跟也咬了一个小印并流了点血。老师闻声从屋里跑出来,二话没说背着我就要往医院跑。这时屋里人都出来了,只听其中一人说,今天你订婚,不能出去,这样不吉利,让别人送这个小姑娘去医院吧。只听叶老师说,那怎么行,这是我的学生...听了老师的话,我的眼里浸满了泪水,后悔自己的鲁莽,给老师添这么大的麻烦。自此,我对老师的敬爱又增添了一层,也更加坚定自己将来也当老师的信念。
岁月无情地流淌,一转眼三十年过去了,我也早已成为一名老师,我的学生也像当初我敬爱老师那样爱我。现在想起来为自己当初幼稚的想法可笑,但对老师的那份敬爱是纯真洁白的。虽然多年没见过老师了,但老师的身影老师的言行,还有老师家的栀花香却长久地刻在我心里,经年如是洁白如玉,翠绿不凋。
作 者 简 介
作者简介:王秀云,笔名:卓玛,河南信阳人,现供职于河南义马市教体局教学研究室。诗歌、散文偶在网刊、纸刊发表,善于从女性角度挖掘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