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新规有变,子女争也没用了!
2019年底,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达到9.3以上,远远超过国际划定的合理水平区间(合理水平为4-5),收入跟不上房价,导致很多人买不起房子。
不过,也不用担心,王石和马云异口同声地指出,未来房地产将会过剩,一对年轻的夫妻将至少继承来自男女双方父母的超过5套以上房子,所以即便自己不买房,也不用愁没有房子住。
随着房子可继承的数量越来越大,一个新问题也应运而生:父母们在生前该如何分配好自己的多套房子,毕竟房产就等于财富,一套房子200万元-300万元,一个人一生也难以挣到这么多钱,如果父母亲在世的时候没有公平公正地分配好这些房子,很可能导致子女们反目成仇、甚至因为房产对簿公堂,连兄弟姐妹都做不成了。
在过去,有一个“共识性”的认知:家庭如果有多位子女的话,父母亲不会交代房子应该给谁,父母亲百年之后,自己名下的所有房产、财产、现金等100%由儿子继承,因为儿子承担了父母年老时的100%赡养义务。从古典经济社会学上而言,这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的交换原则。而如果父母亲只有多名女儿、没有儿子,则父母亲会在子女结婚的时候指定自己的赡养责任人,将来负责赡养义务、继承自己的房产、财产等。
也就是说,不管如何,自己的子女都将是第一继承人,也是唯一的房产继承人。不过,这种格局或许在今后将得到改变。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新规继承权有变,父母房子一律这样处理,子女争也没用了!
2020年新通过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如何立遗嘱作出了详细的新规定,最让人眼前一亮的当属“父母遗嘱”的效力大小问题了。有3个方面值得买房人提前知晓:
1、新规下,子女不再是唯一的继承人选。
新规强化了立遗嘱的效力优先性。在房产继承人方面,除了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和第三继承人之外,还增加了侄女、侄儿、外甥、外甥女等继承人。也就是说,今后父母的房子可以不给自己的子女,这个完全可以做到。
遗嘱有多种办理方式,传统的例如“公证遗嘱”,在原来的规定中,公证遗嘱具有法律优先性,效力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但从2021年起,增加了视频遗嘱和打印遗嘱,同时做出规定,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都具有同样的效力,而且哪份遗嘱的订立时间最新则这份遗嘱的效力最大。
所以说,父母在立遗嘱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把名下的多套房子分配给自己的其他亲戚朋友。在英国就曾出现过这样一幕:一位老人把自己价值8亿元的豪宅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转让给了自己的一条宠物狗,这条宠物狗成为了这套8亿元豪宅的主人,家里有管家、仆人等为这条狗服务。
2、新规下,立遗嘱增加了宽恕期。
宽恕期的意思很简单,就是给了父母立遗嘱反悔的机会,因为立遗嘱是一件大事,一旦遗嘱订立下来,要想修改可能手续复杂,但为了保障父母亲房产分配的公平公正、符合自己的正常心态而非冲动之举,所以新规给了立遗嘱反悔期。
例如,老人张三经过50年努力奋斗,最终购买下来了6套房子,老人同时有3位儿子,谁都想多拥有点父母房产,一套价值300万元,多获得一套就凭空多得300万元资产,所以三个儿子为了父母的房产暗暗较劲。老大对待父母最贴心、平时里照顾有加,所以老人一开始订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4套房子给老大,然后老二和老三每人1套房子。
不过,订立遗嘱之后没多久,老人张三发现,老大开始对自己不友好了,赡养工作也浮于表面,所以老人决定修改遗嘱,给老二和老三每人2套房子,老大2套房子,让三个儿子房产分配平等,这样大家都相互和睦相处。
3、为了防止订立遗嘱被胁迫,增加了公证人的制度。
前文说到,全国房价超过9000元,一线城市一套房子500万元以上,二线城市也超过100万元,所以面对这样的巨额资产,子女们难免心怀杂念,为了防止父母亲在立遗嘱的时候被“其他因素”干扰,所以要求至少2名公证人在场作证,这就保证了遗嘱完全符合老人自愿性原则。
指闻君认为,新规更加体现遗嘱至上性,在这样的机制下,父母完全可以“拒绝”子女继承房产,子女也相应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以前只会在《韩剧》中才会出现的“自由遗嘱”订立方式将更加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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