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拟设立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投实消息:9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公布《关于设立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示》,省政府金融办对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9日—9月25日。
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营范围包括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国家粮食局重点联系粮食批发市场之一。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由国家粮食局和河南省政府共同领导。
2004年2月,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更名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注册资本5亿元,由河南省国资委全资控股。2006年9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被国家粮食局确定为郑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工商信息显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8家公司,分别为杞县未来农贸有限公司、中储粮新港仓储有限责任公司、《粮油市场报》社有限公司、许昌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封未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正粮种业有限公司、郑州华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17年4月份,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的《河南省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方案》,郑州市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划分为竞争类企业,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注重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前,河南省金融办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7〕30号文件精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豫政金〔2017〕143号》中提出,允许注册资金3亿元(含)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在其省辖市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发起设立的注册资金3亿元(含)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围绕其自身供应链、运用自身供应链网络系统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设立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示
近日,我办收到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材料。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暂行)》等规定,本着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办组织专家对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评审专家审核,郑州中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符合设立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9月19日—9月25日。
投诉举报电话:0371—69690835(融资担保处)
0371—69690885(驻金融办纪检组)
2017年9月18日
特别提示:
(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核定的行政区域内经营下列业务: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3、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入股资金。
(三)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在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