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天津公有住房租金核减!受益范围、核减标准拟定

为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租金核减工作,天津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拟定了《关于公有住房租金核减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定了可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范围、租金核减标准及操作程序。

实施范围

以下承租天津市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有住房和单位公有住房,下同)的家庭,可以申请公有住房租金核减:

(一)《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定期补助人员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的持证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无工作的退役军人,所承租的公有住房可享受公有住房租金核减。

(二)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配偶为《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持证人,其配偶承租的公有住房可享受公有住房租金核减。

(三)公有住房承租人为《定期补助人员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持证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无工作的退役军人的配偶和同户籍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所承租的公有住房可享受公有住房租金核减。

租金核减标准

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申请人承租公有住房的租金按1996年租金标准计租。

公有住房管理单位核减的租金,按实际发生额由市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列支,给予补贴。

操作程序

申请

公有住房承租人(承租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持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申请审核表》。到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申请租金核减。

1.身份证明

(1)承租人身份证。

(2)低保家庭情况由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通过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管理系统核查;优抚家庭提供《定期补助人员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城镇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复印有发证机关签署盖章页和有持证人姓名页。

2.承租人与持证人不一致的,还须提供持证人身份证。

3.《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要求复印“合同条文”首页和“租用住房基本情况”首页。

初审

公产房屋管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完成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管理信息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单位产公有住房由单位房管部门报房屋所在区住房建设委;直管公产公有住房由房屋所属的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报房屋所在区住房建设委。

批准

区住房建设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租金核减金额和公有住房租金核减资格核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公产房屋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核减租金

申请人在每月15日前提出申请,并经区住房建设委批准的,自申请当月起核减租金;每月16日后提出申请,并经区住房建设委批准的,自申请次月起核减租金。

补贴拨付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相关规定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根据区住房建设委审核情况及时拨付。未在拨付年度内申领补贴的经营管理单位,其补贴资金不予拨付,不再结转下一年度。

动态管理

建立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由区住房建设委通过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系统告知公产房屋管理单位开展核实工作,并暂停租金核减。公产房屋管理单位核实后,仍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公有住房租金核减;不符合条件的,注销该家庭资格;公产房屋管理单位或申请人未提供核实信息的,资格暂停半年后,自动注销。

同时,对弄虚作假,骗取租金核减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处理;对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或徇私舞弊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0)

相关推荐

  • 房屋继承最新规定系列专题1:公有住房是否能进行继承

    从8月21日开始,我们将推送<佳红说房>系列节目.王佳红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物业注册管理师,北京市物权法学会成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 ...

  • 哈尔滨女子崩溃!住了28年的房,公产私产都“查无此房”

    12日,63岁的姜女士再次来到哈尔滨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公司受理中心,她拿着<直管公房承租证>等相关材料,想证明自己的住房性质没有变,仍属公有.但是在受理中心的管理系统中,并没有她的房 ...

  • 房屋租赁专题之37:福利性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问题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13 期文章 福利性房屋一般是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主体设置的优惠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及福利性,部分观点认为对该类纠纷的处理属于政府行政管理的职权范畴,不应由司法审判权予以调整,不 ...

  • 《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2021年6月10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对即将于2021年6月12日到期<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依然适用于公 ...

  • 非共有人之一的本人签名,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被判无效!

    编号│易居律师团案例库YJFC170116023 编者│易居房产律师团案例研究部 非共有人之一的本人签名,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被判无效! ---顾某2与顾某1等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纠纷案法律评析 [关键词] ...

  • 中联观点 |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案件中对同住人认定的裁判规则解析

    摘要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对共同居住人的认定.本文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审判意见.会议纪要等法规及文件并结合案例,对司法实践中共同居住人认定的裁判规则予以解析. 随着 ...

  • 如何界定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作者:高攀发布时间:2019-05-08 浏览量:1274 问:如何界定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答:公有住房使用权实质上具有用益物权的性质,但由于<物权法>没有将其规定为法定的物权种类 ...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住房委员会): 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对于进一步增强城镇居民住房商品化意识,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 ...

  • 扩散 | @天津人,你家小区的健身园要升级啦!

    对于许多居民朋友们来说 楼下有个健身园 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闲暇饭后就能下楼健个身 还能顺便和邻居们唠唠家常 扯扯闲篇 问题来了: 为什么有的小区没有安装健身设施? 另外,居民发现小区健身设施损坏后, ...

  • 扩散 | 天津最新放假通知来了!特别提醒!

    2020年还有14天就过完了 2021年马上到来 今天 (12月18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式发布 关于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怎么休?快看看!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 ...

  • 扩散 | 天津发热门诊将有新变化!

    为应对冬春季流感和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发热门诊智能化.智慧化建设,天津市卫健委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发热门诊智能化建设,以减少现场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