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评价中的表现性评定
李永、张向众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构建发展性课程评价体系,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因此,深入研究课程评价,尤其是对学生评定的研究十分迫切。
传统的学生评价绝大多数都是纸笔测验(paper and pencil test,)或标准化测验(standardizedtest),从而导致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知识。但在信息化时代,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为重要。在学生评定的发展中,如何评价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面临的巨大挑战。20世纪90年代,美国教育界构建了新的学生评定观——表现性评定(performanceassessment)。表现性评定以其明确的评价标准,客观的评分规则,灵活的评价方式以及有效的评价结果为教育界所推崇。
表现性评定是新课程评价首倡的新的学生评定方式,它尊重学生的个体性、创造性、主体性,必将在我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运用。
一、表现性评定的内涵
美国教育评定技术处(The U.S.Office ofTechnology Assessment,1992)将表现性评定界定为“通过学生自己给出的问题答案和展示的作品来判断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此定义主要有三层含义:
(1)表现性评定,学生自己必须创造出问题解决方法(即答案)或自己的行为表现来证明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而不是选择答案。
表现性评定侧重于评价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要求学生建构各自独特的答案,且答案不存在对错之分,只存在程度之别(如优秀、中等、合格或不合格);不提供被选答案,以便学生有充分作答的自由。原因在于,表现性评定认为提供被选答案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抹杀学生的创造性。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同一问题的解决有着不同的途径,强行规定问题解决方案是不合理的。
(2)表现性评定,评价者必须观察学生的实际操作或记录学业成果。
表现性评定需要记录学生实际操作(如学生的口头陈述、表演或舞蹈等在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外显行为)或学业成果(如论文、方案设计等),以此评价学生的操作能力。在表现性评定中,教师必须在教学中根据详细的评分规则进行观察和记录才能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这与传统评价中的资料收集方式有着明显的差别,因为传统的学生评价只需要学生的卷面成绩。但是,表现性评定所需资料必须经过长期不断的观察、记录、收集和整理。
(3)表现性评定,能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学习知识和发展能力。
表现性评定的目的不在于评价,也不在于给学生分等或贴标签。它很重视学生参与评价的过程,很重视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自定目标、自我评价、自我调整,从而促进学生学习非结构性知识,发展实际操作能力,获得全面发展。在传统的教育评价中;学生作为被动的客体只能接受评价。这种被动性很容易造成学生对评价的厌烦和畏惧,形成心理抵触,阻碍评价的进行,妨碍评价功能的发挥。与此相反,表现性评定积极主张学生参与评定,并成为评定的主体,让学生意识到评价是发现问题、自我提高的方式。
表现性评定的本质在于学生的创造。它不仅将综合思考和问题解决联系起来,而且还让学生在合作中解决真实性或与现实生活相类似的问题,使教学具有现实意义。
二、表现性评定目标的构建
明确评定目标是正确理解和施行表现性评定的前提。表现性评定目标(又简称为操作目标)的构建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步骤:
(1)确定操作目标中的知识结构
操作目标的一个重要的结构就是知识内容。一般而言,知识内容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指需要学生有意识地回忆出来的知识,包括符号表征、概念、命题;程序性知识意即概念和规则的运用,包括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
当然,知识的应用必须建立在知识的理解之上,也就是说程序性知识要依赖于陈述性知识。操作目标主要是针对学生的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即程序性知识。这说明了表现性评定既考查学生较高层次的能力,又重视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2)明确操作目标中的能力结构
学生能力发展主要包括:
·综合的思维方法,即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适当的技能来解决问题;能够将遇到的各种问题转化为清晰的可解决的任务。
·有效地占有信息,即能有效地运用各种信息收集技术和各种信息资源;
·能有效地解释所获得的信息;能准确地评估信息的价值。
·有效地进行交流,即能和各种人进行沟通;能使用各种交流方法;能有目的地进行交流。
·良好的合作性,即能够服务于团队的目标;能有效使用人际交往技能;能有效地维护团队的利益;在团队中能充当各种角色。
·智力的特征,即具有自律性;具有创造性;具有批判性思维。
操作目标的制定要考虑到上述方面。然而,一个具体的短期操作目标并不必包含所有内容,因为它们可以体现于一学期或一学年的长期操作目标。
(3)清楚并明确地陈述操作目标
教师在上述两个步骤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删重去冗,对操作目标进行修改。操作目标是教师进行评价的标准,同时也是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的依据。因此,清楚表述复杂的、多维的知识内容和相关能力是至关重要的,这决定了表现性评定是否顷利、准确地进行。
(4)征求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在传统学生评定中,教育专家根据知识本身的体系和特点确定评价目标。但是,操作目标的制定是开放的,需要各方面人员的参与,并根据他们的建议和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操作目标。这也是表现性评定区别于传统学生评定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表现性评定的资料收集和评分规则
表现性评定重视学生在“真实”情景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教师必须根据操作目标观察和记录学生的实际操作收集信息,必须在与学生协商的基础上构建详细的评分规则。
(1)全面收集表现性评定所需的信息
学生实际操作的结果需要通过学生的日常行为记录、佚事记录、展示的作业成果(production)…学生日记、与学生的谈话记录、非正式的测验或正式的测验等资料来评价。科学、合理、全面地收集信息是表现性评定首要考虑的问题,因为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表现性评定的成败。在收集资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全面地收集信息,包括没有涉及到操作目标(goal-free)的其它信息。—表现性评定的资料表明了学生完成此项操作目标的程度,反映了学生相应的操作水平。因此,当教师收集到足够的信息时才是进行表现性评定的最佳时期。在缺乏足够的评价信息时,教师不要急于对学生进行评价,因为这容易导致错误的结论或偏差。
其次,教师要及时地记录学生的行为。表现性评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一学期或一学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教师及时的记录、保留有关资料是进行表现性评定的基础。
第三,采用多种多样的方法来收集资料。
教师可以通过纸笔,也可通过保存学生的日记和展示的作品,以及利用一些现代化的方法(通过录音、录像和摄影)记录学生的行为。多种多样的信息收集方法不仅保证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也从多角度反映了学生的操作行为。
(2)构建表现性评定的评分规则
教师必须根据一个完善、公正的评分规则(rubric)才能将获得的信息和资料用于判断学生的学业情况。因此,评分规则的构建是表现性评定的核心问题。评分规则的构建:
首先,根据操作目标明确各个评价准则(criterion)——操作中重要的方面(如作文中的思想观点、篇章结构等)及它的各种水平。一般来说,3-6个水平层次的划分比较易于操作。其次,用准确的语言描述等级水平,并赋予每个水平以一定的分值。再次,将分值与相应的等级水平对应起来构成评分规则,但这个评分规则是一般性的评分规则(见表1),未与具体的学科相联系。最后,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将一般性的评分规则具体化为某一学科的评分规则(见表2)。上述的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教师与学生协商的基础上。
四、表现性评定应注意的问题
表现性评定是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和展示的作品来评价学生,是基于评分规则的一种质性评价。因此,表现性评定能否用于学生评定的关键在于如何提高表现性评定的信度和效度,保证表现性评定的客观和公正。表现性评定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表现性评定要与课程与教学相整合只有将表现性评定作为课程与教学的一部分,我们才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促进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这不同于过去将评价排斥于课程与教学之外或将评价视为外在的监控的传统评价观。表现性评定作为课程与教学的一部分将推动课程与教学的发展,保证课程与教学的良性循环。而且,表现性评定贯穿于整个课程与教学,可以随时发现和及时解决学生的学习困难和课程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操作目标中的内容与学科内容相整合操作目标中的知识内容必须与教师所教的内容相一致。这就需要教师将操作目标的内容与自己所教学科的内容进行整合,通过具体学科的教学来达到操作目标。实际上,将操作目标的内容与学科内容相整合就是教师将抽象的操作目标具体化的过程,是教师理解和运用表现性评定的过程。
(3)表现性评定要关注学生的交流和自我评价在表现性评定中,学生既是被评者又是评价者。要促进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教师就必须与学生交流,让他们在完成任务之前充分理解操作目标及评分规则的内涵,明确学习任务应达到的水平。这样,学生才能理解表现性评定的意义,明白自己的现有水平与期望水平的差距,从而进行自我评价(Self-Assessment),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培养是表现性评定的一个重要目的。表现性评定认为评定是促进学生提高的手段,学生要学会利用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来提高自己。同时,自我评价既能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自觉性,又是学生必备的能力。
(4)教师必须接受专门培训
表现性评定需要教师明确操作目标,构建评分规则,指导学生完成真实性学习任务。因此,教师不仅要转变思想认识,而且要具备相应的学生评定技术和能力。这些都要求教师接受专门培训,改变传统的评价观念、方法和策略。
表现性评定通过学生外在的、可观察的行为或学业成果判断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与运用,不仅为学生展示和证明自己的学业进步提供了机会,也为教师更真实地了解学生提供了一条新途径。我国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都迫切需要新的评价方法。毋庸置疑,表现性评定是一种值得我们关注、有价值的新的评价方法。因此,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并将其与我国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推动我国教育评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