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阜阳古城遗址用大型机械挖掘破坏文物,影响恶劣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阜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过程中,存在负责人长期不在考古工地,现场发掘人员擅自变更考古发掘计划,动用大型机械挖掘破坏文物等违规行为。
国家文物局9月17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违规发掘阜阳古城遗址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2021年3月15日至17日,国家文物局组织工作组赴现场检查阜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情况。
经查,2020年4月至12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阜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过程中,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考古工地,现场发掘人员擅自变更考古发掘计划,动用大型机械挖掘破坏文物。国家文物局即时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反馈检查情况,责成加强考古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文物安全。
《通报》表示,阜阳古城遗址违规发掘事件暴露出的考古项目组织管理混乱、危害文物安全等问题,性质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考古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完善考古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督促考古发掘资质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考古项目和人员管理。应加强考古项目检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导整改。涉及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
《通报》还提到,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应切实做好考古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健全考古工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涉及考古发掘面积调整、工作时间变更、重大考古发现等情况,应及时按程序报告。坚决杜绝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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