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案:我們的公眾號上線以來,得到了諸多師友的鼓勵和支持,也爲我們的學生開闢了一個學習交流互动的平台,爲了展示學人的研究成果,我們特此推出“學人論叢”專刊,不定期的推送學者們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展示學人風采。今天我們特推出劉偉教授的大作,感謝劉教授的賜稿。
作者簡介:劉偉,山東滕州人。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東亞系訪問學者,現任曲阜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主要從事中國先秦秦漢史與早期文獻方面的教學與研究,現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語》研究史”1項、國家社科重大招標專案“《國語》文獻集成領域研究”子課題1項,完成《<史記會注考證·孔子世家>補正》等其他省級課題多項,在《光明日報》《文史》《史學月刊》《鵝湖》《國際安全研究》等海內外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主編《日本左傳學文獻輯刊》(48冊),專著《史之思――國語的思想視界》曾獲山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國語·周語上》開篇記載了周穆王征犬戎這一重要事件,其中有祭公謀父這樣一句話: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1]
在上面這段話中,“昔我先王世后稷”一句在傳世的兩種《國語》本子中略有差別,天聖明道本作“昔我先王世后稷”,而公序本則無“王”字,作“昔我先世后稷”。后世史家各持一端,並行至今。韋昭注云:“后,君也,稷,官也。父子相繼曰世,謂棄與不窋。謂棄爲舜后稷,不窋繼之於夏啟也。”其於“王”字無解,是后世學者間存在爭議的主要原因。清人許宗彥在《天聖明道本〈國語〉跋》中說:“尋韋於上釋‘世’字,下釋‘王’字,則下稱‘先王’,而上惟云‘先世’可知也。”[2]許氏所謂“下釋‘王’字”,是指韋昭在下面的“我先王不窋”句后解釋了“王”字:“不窋,棄之子也。周之禘祫文、武,必先不窋,故通謂之王。”在他看來,既然韋昭在下面的句子中才解釋“王”字,那麼上面的“世后稷”句中就不會有“王”字,否則就應在上面加以解釋了。董增齡支持許宗彥的看法,至於《史記·周本紀》所引有“王”字,董增齡認為是“後人所加也。”[3]今人俞志慧在其新著《〈國語〉韋昭注辨正》中也認為“其說可從,尤其是周之先如棄與不窋未必都可稱王”,認爲應是明道本衍一“王”字,“公序本卻得其真,或者是明道本和絳雲樓北宋板據《史記》改《國語》亦未可知。”[4]更多的學者則認爲應該有“王”字,如錢曾云:“吾家所藏《國語》有二:一從明道二年刻本影抄,一是宋公序補音南宋刊本。間以二本參閱,明道本《周語》云‘昔我先王世后稷’,考之《史記·周本紀》亦然。而公序本直云‘昔我先世后稷’,讀者習焉不察,幾訛為周家之后稷矣。”[5]錢大昕從其說,認爲“今本之漏,是固然矣。”[6]汪遠孫亦云:“公序本無‘王’字,非也。《內傳》成公十六年疏所引《國語》有‘王’字,《史記》同,《索隱》曰:‘譙周案:《國語》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數也。’允南以‘世’字屬下讀,所據本有‘王’字可知。且玩韋解,自當有‘王’字。”[7]戴震在談到先周世系時也曾引用《國語》此條,以“世后稷”連讀,解之以“世為后稷之官”。[8]劉臺拱《國語補校》、黃模《國語補韋》、張以仁《國語斠證》等亦以明道本爲是,其論亦大體不出上列諸方面。作爲一本重要史書,《國語》在後世經常被各種文獻所引用,就“昔我先王世后稷”這句來看,有“王”字與無“王”字的情況都很常見。前者最有代表性的當屬《史記·周本紀》,其中所錄祭公諫穆王伐犬戎的言論與今明道本《國語》幾乎完全相同。而據司馬貞《索隱》,三國時蜀人譙周所看到的《國語》本子也有“王”字。孔穎達在爲《左傳·成公十六年》作疏時,所引文字也是“昔我先王世后稷”,而在今本《尚書·武成》疏中則引作“昔我先王后稷”,卻無“世”字,《詩經·商頌·長發》疏同。阮元在校刻《十三經注疏》時已指出後面兩處是“昔我先王世后稷”之誤,張以仁對此表示贊同,並推測是後世“淺人以‘后稷’爲人名而誤刪之”,其說可參。[9]由現有資料來看,至少到唐代,時人所見之《國語》文字,基本都是“昔我先王世后稷”。即便是到宋代,流傳的《國語》本子中也以有“王”字者居多。如絳雲樓北宋板影寫本,清初的毛扆(明末藏書家毛晉之子)看後認爲“與世本大異”,又舉“昔我先王世后稷”之例,認爲“今時本脫‘王’字,蓋言先王世爲后稷之官也。”[10]再如盧文弨曾云:“吾在京師日,嘗從紀君曉嵐處借得影鈔宋本《國語》,與今本多異同。”[11]遂由此斷定舊本當有“王”字。由上舉各例可見,北宋以前流傳的《國語》文本以及各種文獻資料中所引用的《國語》文字中,都只有“昔我先王世后稷”一種情況。出現“王”字有無之異,應該是公序本行世之後的事情。而據整理者宋庠(字公序)所言,此本是“宗人同年生緘”借給他的,至於此書源出何處,宋庠並未說明。之後,宋庠 “取官私所藏凡十五六本校緘之書”,成爲今日所見的公序本。明代以後,坊間刊刻行世的公序本《國語》開始增多,並出現了幾個流傳較廣、影響較大的版本,如上海涵芬樓影印《四部叢刊》初編本(明金李刊本)、明萬曆47年閔齊伋裁注本、董增齡《國語正義》、國家圖書館中華再造善本工程所採用之宋元遞修本《國語》等均出自公序系統。雖然公序本的出現與流行比明道本稍晚,但因其文字更加古樸而影響至今,與明道本並行不悖。至於相對晚出的公序本爲何在用字、名諱等方面看起來比明道本更早,爲何在明代以後才逐漸流行,筆者將另文探討。後世部分學者認同公序本“昔我先世后稷”的原因,一是如上引許宗彥之說,另一原因則是認爲作為周人先公的棄與不窋等人不應該稱“王”,俞志慧先生也持此說。對此問題,其實早有不少學者作過討論,並提出兩種解釋。其一,“先王”只是尊祖之通稱,不確指,如韋昭注云:“周之文、武,不先不窋,故通謂之王。《商頌》亦以契為玄王,是其爲王之祖,故呼爲王,非追號為王也。”孔穎達在《尚書·武成》疏中說:“后稷非王,尊其祖,故稱先王。”劉臺拱也說:“文王追王,武即身而王,不窋未追王……上文‘我先王’,渾舉之詞,故不釋。”[12]其二,只要是周之先公均可追稱為王,如盧文弨便認爲韋注有失:“自祖紺上溯之以至后稷,皆可稱‘王’。王子晉所謂‘十五王’、‘十八王’皆自后稷起。安在后稷反不得蒙‘王’稱?”[13]追尊先祖為王、爲帝,是自上古以來的傳統。如《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之振、《漢書·古今人表》之垓、古本《竹書紀年》中的“殷王子亥”,即甲骨卜辭中所載之商人先公“高祖王亥”、“高祖王亥”,王國維在《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中辨之甚詳,[14]這顯然是商人追尊先祖的例證。再如周人先公古公亶父,因率族人遷居周原,“居岐之陽,實始翦商”,因而被後人尊爲“太王”。[15]類似情況在進入皇帝時代以後更是屢見不鮮,甚至成爲慣例、定制。由這一點來看,周人稱其先祖爲王,當然可以包括棄與不窋。因此,由棄與不窋不可稱“王”出發論證“昔我先王世后稷”之“王”字爲衍文,難以讓人信服。對句中“世后稷”之“后”字的不同理解,也是造成分歧的重要原因。其一,釋“后”為“君”、“長”。如韋昭注:“后,君也,稷,官也。”董增齡云:“言世長稷官。”[16]其二,釋“后”爲“居”。俞樾云:“稷曰后稷,猶夔曰后夔,羿曰后羿,所謂尊而君之者是也。……《國語·周語》‘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后’字亦當作‘居’,‘世居稷’者,世居稷官也。今作‘世后稷’則不成義矣,韋注曰:‘后,君也。’是其所據本已誤。”[17]其三,對於俞樾釋“后”為“居”,俞志慧先生認爲是猜測,畢竟雖然二字形似,但缺少在文獻中通用的例證。而《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后,主也,爲此稷官之主也。”據此,俞志慧認爲“后”可釋為“主”,有掌管、主宰之義,如此則“不煩改字就能文通句順,而以主稷者代農官之號而非帝后,於其他涉及‘后稷’的文獻之解讀亦可以觸類旁通。”[18]其四,也有釋“后”爲“司”者,如吳闿生《吉金文錄·齊侯鎛鐘》注:“司與后反正同字……《堯典》‘汝后稷’、《國語》‘昔我先王世后稷’,后皆當訓司,讀‘后’則不可通。”[19]上舉“君”“長”“居”“主”“司”等解釋,於義似皆可通,意思也大體是說讓稷擔任主管農業事務之官。筆者則以爲,這裏的“后”與“稷”應連讀爲“后稷”,原本就是主管農業的官名,不必分別解釋。以下略舉幾例以明之。《國語·周語上》討論藉田禮時說:“農師一之,農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左傳·昭公九年》載周景王之言曰:“我自夏以后稷……后稷封殖天下。”王安石《上皇帝萬言書》:“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農者以為后稷,知工者以為共工。”[20]這幾處記載中的“后稷”顯然都是作爲官名來使用的。除此之外,《周語上》又云“稷為大官。”韋昭注:“民之大事在農,故稷之職為大官。”董增齡云:“百穀稷爲之長,遂以稷名爲農官之長。”再如《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孔穎達疏:“正,長也,稷是田官之長。”可見,這些記載中的“稷”也是官名。遍覽早期文獻,“稷”與“后稷”在很多場合中具有同樣的意義,既用來指周人始祖棄,也可指棄曾擔任的官職名稱。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后稷”一詞外,以“后某”連用並將“后”字釋爲主、居等義者在早期文獻中絕難見到。可以類比的只有“后土”,卻也未見有將這一稱謂中的“土”字單獨視爲官名者。因此,在用“后稷”這一稱呼時,儘管有時在意思上也說的通,但也不宜將“后”與“稷”二字割裂開來分別解釋。再從文法與語氣連接上來看,“昔我先王世后稷”也明顯優於“昔我先世后稷”。盧文弨就曾指出這個問題:“余案‘世后稷’三字當連讀也。使其上但云‘昔我先’,於文不足。古人寧有此文法乎?”。[21]劉臺拱也說:“‘世’字下屬,‘先’、‘世’二字不得連文,‘昔我先’三字不成詞語。有‘王’字是也。”[22]盧、劉之說是基於“昔我先”與“世后稷”斷開的情況來說的,明顯受到了譙周“世后稷以服事虞、夏”的影響,沒考慮到“昔我先世后稷”六字可以連讀的情況。而公序本既無“王”字,必然是六字連讀,以先祖世代“擔任農官”或“主管農事”爲解。此說固然可通,但從文句邏輯結構來看,其主語便落在“先”字上,以“先”字表先祖之意。這種單用“先”字做主語的情況在上古文獻中也不是非常普遍。與公序本之迂曲解說相比,明道本之“昔我先王世后稷”,以“先王”爲主語,句子結構清晰,語言表達順暢,當爲不二之選。綜上所述,無論是從文獻傳承上,還是從相關字詞的意義或文法上看,《國語·周語上》“昔我先王世后稷”都比“昔我先世后稷”要合理。但也需要指出的是,這句話在傳世的兩種《國語》主要版本中出現有“王”與無“王”之別,在各種早期文獻長期流傳過程中是經常遇到的現象,不可以此判定《國語》各版本之優劣高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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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錢曾:《讀書敏求記》,書目文獻出版社1983年版,9-10頁。
[6]錢大昕:《十駕齋養心錄》卷十三“國語”條,上海書店出版社1983影印本,292-2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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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戴震:《戴東原集》卷一,萬有文庫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
[9]張以仁:《國語斠證》,臺灣商務印書館1969年版,4頁。
[10]毛扆編《汲古閣珍藏秘本書目》,嘉慶庚申《士禮居叢書》本,4頁。
[11]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22,《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317-318頁。
[12]劉臺拱:《國語補校》,王先謙編《清經解續編》本,上海書店1988年版,1頁。
[13]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22,《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317-318頁。
[14]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九,中華書局1959年版,409-412頁。
[15]《詩經·魯頌·閟宮》。
[16]董增齡:《國語正義》卷一,巴蜀書社1985年版,3頁。
[17]俞樾:《群經平議·尚書一》,《清經解續編》第五冊,上海書店1988年版,1039頁。
[18]俞志慧:《〈國語〉韋昭注辨正》,中華書局2009年版,2頁。
[19]吳闿生:《吉金文錄》卷二,中國書店2009年影印本。
[20]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5頁。
[21]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22,《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317-318頁。
[22]劉臺拱:《國語補校》,王先謙編《清經解續編》本,上海書店1988年版,1頁。
(本文核心內容曾以《讀國語劄記一則》為題刊於《文史》2013年第3期,此爲未刪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