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光年太远,你离更好的自己很近||我从英语困难户到托福老师的逆袭之路
文/高见
每一位老师,都曾经是个学生,是一个知道得不多、犯过很多错,经历过沮丧与失望的孩子或者少年。今天已经成年的我,几乎踏遍了所有的英语考试,成绩也都还不错,并且收获了很多在外语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经历。我终于成了英语中的“好学生”,分数高,反应快;但在教学中,我愈发感受到“好学生”从来都不等于“好老师”,从“我自己学得会”到“我能让别人学得会”,中间隔着很远的路。这时我经常会回忆起自己当年的学习轨迹,从中寻找灵感,我发现,今天我教学中所坚持的很多细节,都与我当年跌跌撞撞走过的路上一些关键的节点不谋而合。
我十岁那年,妈妈给我请了人生中的至少第五个英语家教,家教给我一张卷子摸底。我做完,她接过卷子看了一眼,让我先出去,单独跟我妈妈谈。我靠着那扇门,听见里面断断续续的谈话声和妈妈的叹息,大致听见了“一塌糊涂”“希望不大”“提高估计很难”之类的。
我讨厌英语,我讨厌那些生硬的变化,讨厌中文里从来没有过的音节,讨厌当时所有课本里的“李雷”和“韩梅梅”假模假式的对话。但是我更讨厌别人说我没有希望,讨厌因为我的糟糕的成绩而让妈妈感到难堪。我若无其事地送走家教,然后故作轻松地对我妈妈说,你放心好啦,这次我会好好学的,你也不用换老师。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亲耳听见别人直截了当地表示不看好我的未来。后来,在英语方面近乎蛮干的一系列努力,都与那天门背后的偷听有关。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这么不希望被看做一个“不行”的人。今天,当我成了老师之后,也偶尔会遇见一些坐在教室里一脸不屑,时不时搞出一些很气人的情节的学生。他们不会知道面前这个看上去很“正经”的老师,小时候也气跑过很多老师,所以我从没有被他们真的激怒过。我确信他们绝不是真的甘心做一个失败者,以这个判断为前提,我才有可能与他们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告诉他们尽力而为之后的失败是不可耻的,所以不要因为恐惧而舍不得全力付出。
我的英语学习早期非常幸运地包括了大量的翻译,这起初只是个无奈之举,因为我的基础很差,什么都读不懂,更不用说听说了。每次上课,教师指着句子中的某一个单词问我是什么意思,我都心跳加速;每当我告诉老师自己不认识的时候,更觉得羞愧难当。这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几节课下来,我渐渐变得不知道、也不在乎老师讲的到底是什么。这让我有点儿不想继续上课了。
但是我已经决定对英语动真格。那年夏天,我在家里的圆桌上铺开了书和词典,将课本里的每一句话,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查清楚,然后把东拼西凑地把译文写下来。现在想想,真的很佩服十岁的自己,佩服那份倔强和天真。
我的翻译质量当然不怎么好,尽管教材被我写得密密麻麻,看上去很壮观,但其实很多句子是狗屁不通的。课上,我便举着这些句子去询问老师,能看出老师的嘉许。而更好的消息是,很快我便开始学习英语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从句,由于我已经自己进行了大量的翻译练习,对一个句子应该怎样写,有了一些朦胧的规律性体会,所以我几乎在从句的第一节课上,就毫无障碍地理解了先行词的用法等知识,无论是中译英,还是英译中,我都可以把句子的结构梳理得非常清晰。
我很感激这一段密集的自发翻译练习,让我在后来的笔译和口译工作中没有再次遭遇重大的压力。翻译的练习,除了语言能力的切实提高之外,最大的利益,我认为是它可以让一个英语不怎么好的人感觉到这种语言是与他有关的,是在向他输出某些意义的,也是他跟得上的。
在我今天的课堂上,我会时刻注意确保我的学生完全清楚他现在在做什么——材料在讲什么,作者的用意,核心的信息有哪些,为什么按照我们所看见的顺序去排列,用了哪些元素去串联,如果交给学生自己写,他又会怎样写,等等。因为我知道那种“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的无聊课堂有多么痛苦。
我从十三岁起接受英语的超常教育。我的同学们大多有着比我更好的英语基础和语感,单词量也都很大。所以,中学之后,我辛辛苦苦刚刚拉到平均线上的英语水平,又开始拖班级的后腿。初三那年,新东方的老师开始为我们量身打造雅思培训课程,在第一节雅思词汇课上,我便被那些排山倒海的、“平均长度两厘米”、即便背下来也不知道去哪儿用的单词,折磨得天旋地转。
一直到现在,我都是一个很不喜欢背单词的人,因为我感觉这个过程是非常枯燥的,而遗忘又是非常迅速的,有种强烈的“竹篮打水一场空”之感。然而学英语不记单词,就好像过日子没有存款一样难以为继,所以我开始寻找适合我自己的词汇学习方法:用阅读辅助单词书。
我喜欢阅读,首先是因为它很有趣。其实那时候学业很忙,没有很多时间看课外读物,但即便是习题册里面的语段也要比一行行的单词列表更吸引我。第二是因为,没有任何时候比你读一个故事读到一半,却在最关键的情节处发现你看不懂,更让你迫切地想学会一个单词。做任何一件事情最佳的时机都是在你迫切需要时。第三,在单词表中学单词,你会记住它的拼写,它的发音;但在阅读中记单词,你记住了它的语境,也就学会了用法,更不要说,提高了语感。
在今天我的课堂上,我会告诉我的学生:单词书里的单词,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而文章中的单词,是奔跑在草原上的羚羊。去看标本,你可以认识丰富多样的物种;走上草原,你也许只能看到羚羊,但你可以看到羚羊的灵魂。要学好单词,此二者缺一不可。
在我高一的一次英语课上,我的老师打断了我的朗读。她说,你的吞音太严重了,读得不好听。你的目的是提速,但地道的英语不是靠简单地省略所有单词的词尾去实现的,连读有它的规律,你应该注意一下。
我坐回座位上,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那时候,我才第一次开始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因为我过去一直认为自己还行呢。但是问题来了:我并不是不会读某一个单词,而是不知道如何将它们以正确的方式连在一起。这种问题,通过一个词一个词的朗读是无法改进的。但连读本身就是一种一闪而过的技巧,我又该如何“慢慢”地练呢?
这时候,我就很感激我的老师和外教们。我们在课堂上用歌唱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大量的英文歌曲中都有连读的延长动作。从老掉牙的卡朋特,到席琳迪翁,到现在满大街放的Taylor、Katy Perry,我们能找到不计其数的机会去练习连读。从歌曲中学会连读,并体会到规律,距离可以自如地说出连读,就近了一大步。
那段时间中国比较流行Avirl的歌。我记得差不多每次洗澡的时候,一个人走路的时候,我都会唱着玩。从慢歌比如When You Are Gone, I’m With You, 到快歌比如complicated,淋浴头和路灯是我唯一的听众,虽然荒腔走板,但是乐此不疲。
当时的我不会知道,六七年之后,我与我的朋友们在美国中西部最大医院的夏季公益音乐会里,将Adele的作品与克罗地亚狂想曲混合改编为钢琴弹唱。开始前,我站在麦克风前介绍我们的乐思,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一次的致辞中,我的每一次连读和吞音,都让我觉得非常放松和自然,台下的观众微笑着,我一点也没有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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