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兵法:梁启超《变法通议序》《少年中国说》《异哉国体论》
一,著作自序
(1896年8月9日)
法何以必变?凡在天地之间者莫不变:昼夜变而成日;寒暑变而成岁;大地肇起,
流质炎炎,热熔冰迁,累变而成地球;海草螺蛤,大木大鸟,飞鱼飞鼍,袋鼠脊兽,彼生此灭,更代迭变,而成世界;紫血红血,流注体内,呼炭吸养,刻刻相续,一日千变,而成生人。藉曰不变,则天地人类并时而息矣。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并乘之法变为府兵,府兵变为彍骑,彍骑变为禁军;学校升造之法变为荐辟,荐辟变为九品中正,九品变为科目。上下千岁,无时不变,无事不变,公理有固然,非夫人之为也。为不变之说者,动曰“守古守古”,
庸讵知自太古、上古、中古、近古以至今日,固已不知万百千变。今日所目为古法而守之者,其于古人之意,相去岂可以道里计哉。
今夫自然之变,天之道也;或变则善,或变则敝。有人道焉,则智者之所审也。语
曰:“学者上达,不学下达。”惟治亦然:委心任运,听其流变,则日趋于敝;振刷整顿,斟酌通变,则日趋于善。吾揆之于古,一姓受命,剙法立制,数叶以后,其子孙之所奉行,必有以异于其祖父矣。而彼君民上下,犹瞷焉以为吾今日之法吾祖,前者以之治天下而治,薾然守之,因循不察,渐移渐变,百事废驰,卒至疲敝,不可收拾。代兴者审其敝而变之,斯为新王矣。苟其子孙达于此义,自审其敝而自变之,斯号中兴矣。
汉唐中兴,斯固然矣。《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言治旧国必用新法也。
其事甚顺,其义至明,有可为之机,有可取之法,有不得不行之势,有不容少缓之故。为不变之说者,犹曰“守古守古”,坐视其因循废弛,而漠然无所动于中。呜呼!
可不谓大惑不解者乎?《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伊尹曰:“用其新,去其陈。”病乃不存。夜不炳烛则昧,冬不御裘则寒,渡河而乘陆车者
危,易证而尝旧方者死。今专标斯义,大声疾呼,上循土训诵训之遗,下依蒙讽鼓谏之义,言之无罪,闻者足兴,为六十篇,分类十二,知我罪我,其无辞焉。
主要内容
《变法通议》是梁启超担任上海《时务报》主笔时发表的早期政论文章的结集,发表的起止日期为1896年至1899年。《变法通议》共有14篇,其中,《自序》、《论不变法之害》、《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女学》、《论幼学》、《学校余论》、《论译书》、《论金银涨落》等12篇,刊于1896年至1898年的《时务报》,《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等两篇,刊于1898年底至1899年初的《清议报》。《变法通议》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一册的第一卷、入选时,编次略有更动。
可见,《变法通议》是为“批评秕政”,为救清廷政治之弊而作的。因此,《变法通议》全篇都是在鼓吹变法,倡言维新。
由于梁启超和其他维新派人士一样,是教育救国论者,因此,在《变法通议》中,教育救国思想非常明显,其中,教育思想比较集中的篇目为《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师范》、《论女学》和《论幼学》等。
1.在《自序》、《论不变法之害》和《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中,梁启超指出,变为自然和社会之普遍法则,自然由变而成,社会也由变而生,“借日不变,则天地人类,并时而息矣。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
梁启超上引历史,下及现实,左观印(度)日(本),右览俄(国)德(意志),极言变法之必要,他大声疾呼:“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这些话的确如春雷惊天,确乎振聋发聩,惊世骇俗,惊心动魂,使人们从古国甜梦的沉睡中惊醒过来而直面当时的严酷现实,这无疑是封建帝国里的第一声资产阶级爱国启蒙。
梁启超继而进一步回答了法之如何变的问题:“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变法之本在育人才,在开学校,在变科举,所有这些最终又需依靠体制的变革,这即是说,育人才,开学校,变科举必须在政治体制变革的前提下,并通过政治体制的变革来实现。这无疑是一种深刻的远见卓识!
那么,为什么会有学校不兴,教育不立的现实呢?
梁启超指出,这都是长期以来的愚民政策所使然。
统治者为箝制思想,便用制义、诗赋、楷法作为学校教育的内容,如此便使学校存其名而无其实。学子除了科举一途无由自进,这样,即使是那些有真才实学的“奇才异能之士”,为了取得中第升迁,也“不得不辍其所学,以焉而从事矣。其取之也无定,其得之也甚难,则倜傥之才,必有十年不第,穷愁感叹,销磨其才气,而无复余力以成其学矣”。
梁启超进一步指出,国民分士、农、工、商、兵五等,而农而不士,农业不兴;工而不士,工业不兴;商而不士,商业不兴;兵而不士,兵业不兴。不惟中国之农、工、商、兵四业不士,即便是士也不士,“聚千百帖栝卷折考据词章之辈,于历代掌故,瞠然未有所见,于万国形势,瞢然未有所闻”,如此而欲富国强兵,安内御外,无异于缘木求鱼,未可得也。所以,要举兴百业,就需要对百业之民实行职业教育,广设学校育才。
但是,当时培养官吏的国之大学,省之学院,郡县之学官,乃至书院,教学内容陈旧过时,愚腐不堪,不教以历代政术,不教以本朝掌故,不教以天下郡国利病,如此则“当其学也,未尝为居官之地,其得官也,则当尽弃其昔者之所学,而从事于所未学,“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如此治国,岂有不败者乎?”。而且,即使是如此空疏无用的教育,真正“泽及”者也不在多数。虽号称受教之人有四百兆,但实际上,妇女不读书,已去其半数,农工商兵不知学,终去其十之八九。梁启超于此不由得感慨系之:“故号为受教者四万万人,而究其实能有几人,则非吾之所敢言也。”
本来,作为专门之学,洋学堂对于振兴百业,培养专才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洋学堂的教育内容也同样是隔靴瘙痒,不及实事,“言艺之事多,言政与教之事少。其所谓艺者,又不过语言文字之浅,兵学之末,不务其大,不揣其本,即尽其道,所成已无几矣。”。
另外,洋学堂还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利因素的制约:其一,科举不改,就学乏才;其二,师范学堂不立,教习难称其职;其三,专门之业不分、难于造就专才。
所以,梁启超说,这种学校培养出来的人、顶多也只能“任象之事”,当个翻译了事,于实事实业无补。
所以,必须设立新型学校以应时需,若“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新型学校应该“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
其总纲有三:“一日教,二日政,三日艺”,其分目有十八项:“一日学堂,二日科举,三日师范,四日专门,五日幼学,六日女学,七日藏书,八日纂书,九日译书,十曰文字,十一日藏器,十二日报馆,十三日学会,十四日教会,十五日游历,十六日义塾,十七日训废疾,十八日训罪人。”
在《学校总论》的最后,梁启超专门论述了教育经费问题。
梁启超指出,没有教育经费,学校之议无异空纸,所以,“今国家而不欲自强则已,苟欲自强,则悠悠万事,惟此(指筹措教育经费)为大,虽百举未遑,犹先图之”。
有感于英、法、德、俄、美、日诸国教育经费之充足,更感于中日甲午海战失败之沉痛教训,梁启超指出,假如中国能早一点拿出甲午海战的战败赔款(即二万万两白银)的百分之一二用于兴学育才,则二十年间人才大成,那么,甲午海战便不致于落得如此之惨痛结局。
所以,只看到敌人的坚船利炮,而看不到其所以有坚船利炮的原因,只不惜重金以治海军,而舍不得拿出薄金以营学校,如此便是知末不知本,治末不治本,最终必是一无所成。
梁启超沉痛地疾呼:如果今日仍不图举,则“恐他日之患,其数倍于今之所谓二万万者,未有巳时。”
3.在《论科举》中,梁启超专门讨论了科举改革问题。梁启超指出,国家作育人才,皆为有用,教而不用,不如不教;学生学习,唯在效用,学不见用,不如不学。但是,科举网尽举国上才之人,专事空疏无用之学,使学生“悉已为功令所束缚、帖括所驱役,鬻身灭顶,不能自拔。”所以,“故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那么,科举如何变?共有上、中、下三策。何谓上策?上策是:“合科举于学校;自京师以讫州县,以次立大学小学,聚天下之才,教而后用之。入小学者比诸生,入大学者比举人,大学学成比进士;选其尤异者出洋学习,比庶吉士。其余归内外户刑工商各部任用,比部曹。庶吉士出洋三年,学成而归者,授职比编检。学生业有定课,考有定格,在学四年而大试之;以教习为试官,不限额,不糊名,凡自明以来,取士之具,取士之法,千年积弊,一旦廓清而辞辟之,则天下之士,靡然向风,八年之后,人才盈廷矣。”
何谓中策?中策是:“多设诸科,与今日帖括一科并行。”分设明经、明算、明字、明法、使绝域、通礼、技艺、学究、明医、兵法诸科,使诸科广涉经书、中外算术、中外语言文字、法律、外交、大清掌故、格致制造、教学法、医学、兵法等各个领域。至于取士之法,或特诏举试,或按省附考,给予出身,示以荣途。如此“则岩穴之间,乡邑之内,与夫西学诸馆,及出洋学习之学生,皆可因此以自达。其未有成就者,亦可以益厉于实学,以为天下用,则其事甚顺,而其效亦甚捷。”
何谓下策?下策是:“一仍今日取士之法,而略变其取士之具”。也即试科不变,但具体内容应有新的要求。童子试“必试以中外政治得失、时务要事、算法格致等艺学。乡会试必三场并重,第一场试四书文、五经文、试帖各一首;第二场试中外史学三首,专问历代五洲治乱存亡之故;第三场试天算、地舆、声光、化电,农矿、商兵等专门,听人自择一门,分题试之,各三首。殿试一依汉策贤良故事,专问当世之务,对策者不拘格式,不论楷法。”
总之,科举之变是必然的,完全率由旧章显然有悖于时代的要求,问题只是大变还是小变的问题,“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上策必强,中策可安,下策尚存。
4.在《论师范》中,梁启超指出,国之兴,在于兴学,学之兴,系乎教师,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上帝,其道德文章对学生影响很大,因此,教师的作用举足轻重。但是,当时府州县学官及蒙馆学究多系不学无术,滥竽充数之辈,其误人子弟,势所必然。而洋学堂中的西洋教习,亦每每存在有言语不通,翻译失真。西人幼学,异于中土,故教法亦每不同“等五大不利因素,而且,西人不懂中华经典,“每拨弃本原,几成左衽”,任用西人,授人以柄,究非长策,所以,“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
那么师范学校之制又如何确立呢?梁启超参考日本寻常师范学校之制提出了如下主张:“一须通习六经大义,二须讲求历朝掌故,三须通达文字源,四须周知列国情状,五须分学格致专门,六须仞习诸国言语,”至于教学法,学习《札记·学记》而循而用之,殆庶几矣”。
梁启超进一步指出,必须将师范学堂的设立同小学堂的设立结合起来。从京师到各省府州县,遍设小学堂,同时辅之以师范学堂。小学堂之教师由师范学堂之学生充任,以小学堂教学之效果,来检验师范学堂教学之效果。如此,“则天下之士,必争自鼓舞”,“十年之间,奇才异能,遍行省矣。”
5.在《论女学》中,梁启超提出了“欲强国必由女学”的惊人之论。梁启超列举了世界诸国之女学状况,指出,女学最盛者,其国也最强,美国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也次强,英、法、德、日诸国是也;女学衰微者,则其国得存已为辜事,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梁启超说,到了太平之世,国界、种界、兵事全无,男女也无有分别,男女“皆可各执一业以自养,而无或能或不能之别,故女学与男学必相合”。
因此,梁启超于当时中国妇女并受身心二重戕害寄予了深切的同情,指出,中国妇女不仅深居闺阁,足不出户,以致“独学无友,孤陋寡闻”,未可作诗填词,无论实学,而且要蒙缠足毁体之害,所以,“缠足一日不变,则女学一日不立”。
6.梁启超极为重视儿童教育,认为“人生百年,立于幼学”,所以,在《论幼学》中,他详细地阐述了儿童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问题。他对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所实行的先进的儿童教育方法充满了赞美之情,认为这些国家所实行的“先识字,次辨训,次造句,次成文”的教学程序,循序渐进,学不躐等,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而中国当时的未尝识字即先授经,未尝辨训、造句即要作文的儿童教育程序无疑是本末倒置。正是痛感于当时的儿童教育方法对儿童的戕害,梁启超为八岁至十二岁的儿童拟定了一个功课表。
历史意义
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梁启超虽不一定能称得上是一位深刻的教育思想家,但称之为著名的教育思想宣传家却是当之无愧的。在《变法通议》中,梁启超以东渐之西学为思想武器,用不同于当时文坛的新文体,即用更为痛快淋漓,剀切锐利,富有情感,不避俚俗的语言,大声疾呼变法之迫切性与必要性,因而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之《变法通议》主要是发表于当时“举国趋之,如饮狂泉”的《时务报》,其影响之巨大更是可以想见的。
梁启超是一位教育救国论者,因此,他所鼓吹的变法也主要的是指教育变法。梁启超以其敏锐的政治洞察力,窥测到了当时中国变法的迫切性,他在《变法通议》中的变法主张,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也反映了时代的强烈呼声,因而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变法通议》之所以倡言变法,鼓吹改革的理论依据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西方进化论,这种以自然万物之进化与人类社会之发展作自然比附的思想方法无疑是形而上学的。
《变法通议》把兴学校、育人才作为变法的根本,把教育作为开民智、兴民权的基础。它所表达的重视教育的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但是,它只揭示了造成中国人才缺乏、民智未开的教育原因,却没有从更深一层看到造成中国教育落后的政治原因,这是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所表达的教育思想的局限性之所在。
学校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从教育外围的改革,诸如女子教育改革和连接育人和用人的枢钮——科举改革,到教育内部的改革,诸如教师、学生、育人规格、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无处不着笔墨。
于今看来,梁启超在《变法通议》中所表述的思想恐怕是平谈无奇的,其中甚至还有失当之处,但是,作为大潮的先声,《变法通议》在当时的确起到了震聋发聩、开启民心的重要作用,不论是清末的兴学校,还是科举由改革到废止,所有这些,都无疑受到了来自《变法通议》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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