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同时,因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就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民事争议或就具体行政行为包含裁决的民事纠纷一并审理的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是两个诉的合并。这两个诉都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对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一并处理或者民事争议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牵连。
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
1.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质仍然是民事诉讼。有学者认为由于民事诉讼附带于行政诉讼中,因此便具有了行政诉讼的性质。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研究,因为该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只是因为该诉讼是由行政行为引起或与行政争议相关联,所以才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法院一并审理是为了减少诉累,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2.附带民事诉讼具有一定的依附性。这表现为:第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行政诉讼依法成立为前提。离开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便无从谈起;第二,附带民事诉讼由行政诉讼的同一审判组织进行管辖和受理;第三,附带民事诉讼除适用民事诉讼法外,还需遵守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第四,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一并审理、一并判决。
3.附带民事诉讼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表现为:第一,附带民事诉讼既可以与行政诉讼一并审理,也可以根据需要单独审理,分别判决;第二,附带民事诉讼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而非行政法;第三,除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些规定外,仍应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1.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以行政案件为前提;第二,行政裁决引起两个不同性质的争议,一方面引起了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另一方面引起新的民事纠纷或对原有的民事争议发生影响;第三,两个不同性质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引起了行政和民事两个不同的争议和纠纷。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有待于行政争议的解决;第四,有关联的民事诉讼请求必须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提出。
2.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从实践中来看,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包括:第一,权属裁决案件,比如诉土地确权、专利确权裁决案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裁决处理了权属纠纷,当事人不服该专门裁决的;第二,诉侵权赔偿裁决案件,比如诉治安侵权赔偿裁决案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同时裁决了相对人之间的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服该民事部分的裁决的;第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因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引起或与行政行为有牵连的民事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