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炳丨《画山水序》解读
宋炳《画山水序》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其一,强调只有“形上”、“形下”融为一体,且能“妙写”时,才能画好山水。
其二,在山水画论中首次提出“形而上”的“道”、“理”、“神”等观念,并加以探讨,认为它们不仅可以被画家捕捉到,而且还能在绢素上表现出来。
其三,首次深入探讨了山水画创作中的“形而下”问题,如远近、大小的透视问题,以及绢素形制的大小不会影响画家对自然山水真实感的表现等。
其四,第一次提及绘画心理学方面的画理。宗炳认为,创作、欣赏山水画的心理基础是虚静、无为。他认为,不仅山水画创作者与欣赏者在心理上存在着“异质同构”现象,而且创作者、欣赏者与自然山水之间也存在着“异质同构”现象。
其五,初次探讨了山水画中的“畅神”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此前以“劝善惩恶”为主导的绘画功能观。这一点深深地影响了以后山水画家的创作。
其六,“以形写形、以色貌色”、“栖形感类”、“应目会心”等理念对谢赫“六法”中“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等观点的提出有重要意义。同时,“以形写形、以色貌色”的观点又与顾恺之的“以形写神”大异其趣———前者更强调主体的“无为”,而后者则更强调主体的“有为”。
其七,强调山水画家应亲自到自然山水中观察、体悟,即“师造化”。北宋郭熙说的“身即山川而取之”,明代王履说的“吾师心,心师目,目师华山”,以及清初石涛说的“山川使予代山川立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等,均源于宗炳的《画山水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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