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记——关于博尔赫斯的《诗艺》
亦思替非 川人,生活在别处。有过喜欢的城市,不过又都离开了。
博在哈佛诺顿讲座的六篇演讲。
第一、诗之谜
通过具体的作品谈感受,而避免定义。博抛弃了曾经服膺的克罗齐的观点,即诗是一种表达,转而强调诗歌的美。诗的魅力毫无疑问在于美,但并非其本质就不是一种表达。只能说博更关心诗的美,他是文学家而非思想家。
第二、隐喻
开篇博就提到了中国人的隐喻——十方世界,当然这是个佛教概念,博误以为来自中国,博虽然博学,并非东方学家,在涉及东方时有很多误会,十方世界的英文博译为the ten thousand things,看起来似乎说的是十个大千世界?博的结论是,基本的隐喻就那么十来个,但是有无穷变化;在此之外当然还有别的隐喻。只要有变化就是可取的,当然新的隐喻更值得去做。
第三、说故事
博氏酷爱说故事,而且他认为小说已然衰败,因而期待史诗的复兴——有关英雄的故事。显然博的趣味还是偏古典的,所以他对波德莱尔、马拉美、乔伊斯都不太满意,相反会欣赏吉卜林。总之,诗人将再度成为创造者,其实就是说故事的人。
第四、文字——音韵与翻译
博认为逐字翻译可能起源于圣经的翻译,这与天书的神圣性不容篡改有关,在本书第一篇里博就提到了来自东方的天书观念,圣经当然也是来自东方的。逐字翻译也可以很美,很有创造性,翻译应当是一种创造。
第五、诗与思潮
强调诗形式、内容的不可分性,这一点接近音乐,事实上博对形式的强调甚于内容。另外博指出,隐喻的目的在于连接到作者的情绪上。
第六、诗人的信条
诗学的理论应当成为写诗的工具,而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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