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文丨张是之
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这句广为流传的话来自霍布斯的《利维坦》。
霍布斯论述说,人类并不是一种完美的造物,有各种各样的欲望。正是这些欲望的存在,使得人类不可避免地有一种走向原始状态的冲动。
所以,人类对了对抗这种原始的冲动,就必须形成一定的组织。这种组织存在的价值,就是避免我们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而这种组织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作「国家」。
在霍布斯那里,任何类型的国家都是基于契约,可能是明示的契约,也可以是推测的契约。
霍布斯认为,源于生育的父系制国家、源于战俘的专制国、源于自由同意的政治国家、源于启示和盟约的上帝国,它们的差别仅仅在于订立契约时契约人的位置不同。
但契约之所以有效,却又并非单单是契约本身,而是对后果和情势的考量,譬如权力的威胁、不可抗拒的力量的支撑等等。
霍普斯的观点当然是很大的问题,论证过程也多有疏漏,不过这不是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重点。
本文的重点是,即便是有国家的存在,当国家法律在逻辑上出现矛盾的时候,同样会导致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当然,这里「战争」需要加引号,并不是真的战争,更多的是在市场竞争中失利的时候,以举报之名,借政府之手,来打击竞争对手。
比如典型的反垄断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等,你如果穿透新闻去看背后的逻辑,你很容易就会发现这才是真正不正当竞争。
阿里遭遇反垄断审查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2020 年 12 月 28 日,美团也遭遇反垄断诉讼。
原因美团取消了支付宝的支付渠道,被人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受理。
自家的土自家的地,加上自己的服务器,我取消了支付宝的支付渠道,同时也自己承担因此造成的不便和损失,轮得着别人来指挥我必须用什么支付渠道吗?
如果 PayPal (马斯克创建的一个支付工具)也跳出来指责说,美团没有给 PayPal 添加支付渠道,说美团这是滥用在中国的市场支配地位。
你是美团你服不服?
不要杠,屏蔽某个支付渠道和不添加某个支付渠道,在技术逻辑上是一样的。
如果美团这次败诉,逻辑上 PayPal 只要告也能赢。
美团被诉,腾讯也经常受到垄断的指责。
此前头条系的西瓜视频,无论是在QQ空间还是朋友圈等腾讯社交应用上都无法正常显示。
很明显,这是遭到了腾讯的阻击和拦截。今日头条认为这就是在垄断其他行业发展,然后做自家的 APP。
腾讯不仅仅屏蔽头条系产品,而且早都把淘宝分享链接的行为给屏蔽了,这才有了后来的淘口令。
事儿的确是这些事儿,但既没有错,也没有垄断。
腾讯这么做,也是要冒风险的。风险就是大家一怒之下,全部弃用微信。
只要大家还没有卸载微信,还有随时卸载微信、不用微信的自由,怎么屏蔽外链那都是人家的自由。
程序员是人家花钱雇的、服务器也是人家的买的,服务也是人家提供的,这点管家的自由也没有,那生意真就没法做了。
这跟你在自己家里想看 NBA,一帮外人却告你垄断了自己家的遥控器,他们因此不能看世界杯一个道理。
你的事你自己做主,美团、阿里、腾讯,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这都不叫垄断。
当正常的事情被法律定义为不正常的时候,竞争对手就会借法律之后来干扰市场选择了。
可想而知,虽然法律在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实际上,那些举报者肯定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
因为事实上,无论他们的行为再怎么被定义为垄断和违法,实际上并没有真的伤害消费者。
消费者如果觉得他们这样做不好,肯定会做出自己的选择,最简单的就是注销账号,卸载 APP。
法律的逻辑正常的话,竞争对手在面对市场的失败时,会迅速转身调整姿态迎接更大的挑战。
要么改进自己的服务细节和水准,要么彻底退出这个领域,把这块「肉」交给更专业更擅长的人来做,然后自己去寻找新的领域。
但是,当法律的逻辑不正常的时候,市场竞争的失败者,思考的方向就不是去改进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而是盯着别人做的有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来。
孙子兵法说: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翻译过来就是,打败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错误的立法逻辑,让市场上的失败者,总以为自己的失败是因为对手「出老千」。殊不知,失败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太弱。
所以我们回望改革开放的过程,经济增速最快的时候是什么时候?一定是法律触角还没伸到的时候。
在什么领域增速最快?也一定是法律还没有触及的地方。
幸运的是,整个 IT 领域在前面很多年,都是在野蛮而且快速的增长。这也是我们在 IT应用上比欧美都方便的原因所在。
当然,这不是说,法律毫无用处。而是说,法律有逻辑正确的也有逻辑错误的。
当逻辑错误的法律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又在数字化时代、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时候,那么一定会损失更多的活力和效率。
而且逻辑错了等于方向错了,管的越严距离我们要实现的目标也就越远。
但是很不幸,反垄断、知识产权,我们正在错误的方向上努力飞奔着。
越努力,越不幸。

202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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