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富累积后,必然会尝试挑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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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12卷 汉纪四
汉高帝八年(壬寅,公元前199年)
【原文】
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穀、絺、纻、罽,操兵,乘骑马。
【译文】
高帝下令,商人不准穿锦、绣、细绫、绉纱、细葛布、布、毛织品,不准持兵器、乘车、骑马。
【解析】
这是一条记录在《资治通鉴》中关于汉初的政令,而且是抑商的政令。
但是,这条政令的表现形式,不过是商人不允许穿好衣服、不允许不准持兵器、乘车、骑马。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政令?
不去从经济因素考虑,单从人的欲望考虑,这条政令背后,其实是对人性欲望的一种控制。
1.欲望与地位
古代社会士农工商,士玩政治的,别看农在第二位,历朝历代最苦的就是农,最有钱、最赚钱的还是商人。
且不说商人,就是绝大多数人,有钱了会干啥?
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用饱暖思淫欲来形容都有点词穷。
人的欲望无穷,欲望的增长又会伴随着能力、资源的增长而增长。
简单说,当你有100万的时候,你会想在你老家买个房子。有1000万你会想在北上广。有1个亿你会考虑在帝都买个四合院。
同样,商人来钱快,他的欲望增长的更快。
政令中提到的这些,其实在商人眼中什么都不是,但造成了一种财富与社会地位不一样的局面。
试问,放在现在,虽然咱们讲人人平等,但是实际上人还是分阶级的。
说难听的,你身价千万的老板,看到个屌丝,你会不会有一种优越感?
但是,因为这条政令的存在,你的社会地位还不如这个上班族,你又作何感想?
你会不会迫切的想要获得与你财富相对应的社会地位?
这个也是一种欲望,也是一种稀缺商品,被统治者控制在手中。
所以,当到了汉文帝、汉景帝的时候,晁错搞了一个“入粟拜爵”制度。
即,商人通过向边军输送粮草,可以获得一定爵位。
这个制度一搞,简直不要太好,朝廷立马就获得了很多粮食。
而商人也非常心甘情愿的为了这个爵位,被朝廷割一刀。
2.弱化影响的稳定人心
这条政令让商人不能穿好的,不能骑马。
说白了就是不能以一种牛逼闪闪的姿态在别人面前炫富。
别人,尤其是穷人、农民看到了会怎么想?
是不是会觉得, 这家伙这么有钱,穿的还是破破烂烂的,要钱有啥用?我才不学他,安心种地一样也是如此。
但是如果不限制,商人穿金戴银,骑高头大马到处显摆。
穷人、农民看到会怎么想?
尼玛,这B这么屌骚,我种个屁地,我也去经商。
于是大量人口去经商,谁来种地?谁来交税?
古代社会需要的底层的人都安分守己,经商的人多了势必让人心浮动,不利于统治。
3.影响力释放与反制
接着第一点展开来说。
有钱了必然会带来欲望的扩张,一旦物质欲望到顶了,那就要追求精神层面的。
尤其是当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开始寻求个人影响力,甚至权力。
比如资本主义国家的财团,利用自己有钱,影响国家政策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但是,这个影响完全基于财团资本的利益,并不真正符合国家、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可以说这个是必然的,只要资本或者说商人到了一定层级,必然会走向这个阶段。
比如,战国时候的吕不韦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在后面明朝江南商人、海商、晋商等都通过各种手段来影响朝政。明之亡,和这些商人乱搞有一定关系。
所以,这条政令的威力就体现出来了。
商人有钱,能够编制关系操弄代言人,但是没关系,把你限制在极低的社会阶层上,只要敢动,谁都能往商人头上来一刀,顺便割韭菜。
在大明1566中,海瑞见沈一石就想用“商人不得穿丝绸”这条律法法来收拾沈一石。
4.依附与收编
再看看这条政令最后两点“操兵,乘骑马”
贪婪恐惧,人性两大抓手。
有钱了,必然想要更多,同时也会恐惧失去拥有的。
在古代可没有“依法保护个人财产”这一说。
只要你犯罪,看你有钱必然给你来个抄家一锅烩,数代积累为朝廷做贡献。
为保护自己财产,要么就自建武装,显然这条政令不允许,只要你敢做,立马灭了。
所以,只有找靠山了。
找谁?有兵有权的当朝勋贵,为他们做事,成为他们的手下,速俗称白手套、买办、代理人。
于是,这些有钱的商人就变成了勋贵的敛财工具,甚至来说,你想经商想做大,你不找个靠山,你压根就做不大!
因此,在这条政令的作用下,商人完全翻不起风浪,只有乖乖的变成勋贵们的工具人。
如果没有这条政令,而是让商人自由发挥,第三点就必定会出现。
朝廷成为商人、大财团、大资本的工具。
其实明朝晚期包括现在一些小国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
如严格执行这条政令,朝廷强大那没什么问题,一旦朝廷弱了,对商人的压制变弱,报复性的反弹必然来了。
以前吃了多少亏,被朝廷搞怕了,那么现在必然会大肆扩张影响力,修改不利于自己的律法,大肆扶持代言人。再看看资本主义国家的那些议员,能坐上这个位置,少不得是某些财团、资本的代言人。
最后又必然会回到第三点的局面。
所以,对于商人划定一个圈。
圈内安分就不管你,一旦出圈,伸脚剁脚,伸手砍手,敢探头直接斩了!
可惜,从人性来看,只要实力在积累,人就必定会尝试突破对自己的束缚。
今天的内容有点偏、有点出格,权当一个乐,莫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