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于佳乃佳——鲁迅手稿之美漫谈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文人学者大多有很高的翰墨修养,鲁迅先生是其中突出的一位。今年恰逢这位大文豪诞辰140周年,上海鲁迅纪念馆近日举办《前哨——鲁迅居上海时期的手稿展》,展出手稿墨迹一百多件,蔚为大观。在感受鲁迅的手稿之美的同时,也更让我们体会到真正的写字之美其实隐藏在文人学者的手稿和诗稿书札内。
文稿娟秀美
此次展览的鲁迅手稿,主要分文稿、书信和书作三类,另有版税收据、名片留言、书单和便条等零星手迹。
走进展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鲁迅的一篇《勇敢的约翰》校后记。此书系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原著,由孙用翻译,鲁迅亲自为之校阅,联系出版,寻找插画,1931年10月由上海湖风书店出版。校后记三页,用毛笔书于横写文稿纸上。鲁迅作文一向仔细严谨,蝇头字体清楚工整,一丝不苟。文稿上还保留了他认真涂改的痕迹,看得出不止一次修改,专名线还用棕色笔一一标注出来,细心周到。第三页当中本来有孙用通讯地址等字样,被鲁迅涂掉,用来作文,可见他平时写稿敬惜字纸的一面。另外有一页注解和一页插图并说明,对印刷细节做具体交代。虽为他人做嫁衣,但鲁迅一贯认真周全。
还有一部他的小说《故事新编》手稿,写在竹纸上,空白无格栏,字体同样工工整整,娟秀圆润。虽然是直行书写,但从横向看,字列也相当整齐,是否书写时下面垫有影格,尚待研究。另外这次展出的《以夷制夷》《言论自由的界限》《看图识字》等文稿,同样保留了作家创作时的许多信息。
《故事新编》手稿
然而,鲁迅生前对自己的文稿并不爱惜,常常书一出版,就把手稿丢弃或者撕毁。有一次他《表》的原稿被摊贩用来包油条给顾客,结果被一位朋友买到,夫人许广平听了心疼不已。但鲁迅却不以为然,他还经常用自己的原稿来擦桌子呢。“因为我用的是中国的纸,比洋纸能吸水。”(1935年4月12日致萧军的信)至于那些校样纸,更被鲁迅用来揩桌子,包东西,或者当擦手纸用,毫不珍惜。
写字功底深
旧时代的文人士大夫,写字是从小培养的童子功,是一个读书人的基础训练,或者说是文人的脸面,和他的言行举止一样重要。
鲁迅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祖父周福清为晚清翰林,父亲周伯宜是会稽秀才,都写得一手好字。叔祖周玉田是鲁迅的启蒙塾师,精通楷法。鲁迅七岁发蒙读书,叔祖就要求他从描红入手,写好楷书。稍后鲁迅十二岁,进入三味书屋,严师寿镜吾更是越中宿儒,书法方正豁达,气势雄健。他对学生的写字更有要求,规定以欧阳询的欧体为主,每日练大字一张,数年来从未间断。
因此鲁迅从小养成用正楷抄书的习惯,其勤奋为同辈中所罕见。三味书屋读书时他抄录的《二树山人写梅歌》(现藏绍兴鲁迅纪念馆),笔致端庄、秀雅工整。青少年时代,他曾花费大量时间抄写书本和讲义,《康熙字典》《说文解字》《茶经》《地学概说》等,他都整本整部认真抄写。留学日本期间,他师从章太炎学习传统文化,章更是当之无愧的国学大师,对古文字学深有研究,其书法也名动天下。这些影响,都为鲁迅的写字打下扎实的基础。
《绿章封事》诗轴
鲁迅从小就显示出对美术的兴趣,可以说,这方面的素养很高,日后对书籍装帧、标志设计等均有独到的眼光。还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在课上偷偷临摹小说《荡寇志》里的插图。那时他就对碑拓有兴趣,还和家里的工友王鹤照一起去绍兴石佛寺,他教王鹤照如何拓碑,把拓碑的步骤说得一清二楚,完全像一个行家里手。
后来,鲁迅到北京任职,经常到琉璃厂去搜寻古碑拓片。北京鲁迅博物馆里还保存着他收藏的五千多种金石拓片。从1915年到1918年,鲁迅仅抄录描摹过的古碑就多达879篇,共计3679页。其中甲骨文、金文、真、隶、篆、草等各种字体他都能描摹得十分逼真,古雅质朴。所以他在书法方面的品位,可谓渊源深厚。难怪好友许寿裳曾说:“先生著译之外,复勤于纂辑古书,抄录古碑,书写均极精美。”
信札晋唐气
除了抄碑,鲁迅还看过无数名家名帖。他的胞弟周作人回忆,老大好集字帖,但把本揣摩的时候多,照本临摹的辰光少,他好像不是特意为练而练,而是长期坚持用毛笔用心书写,即使西来的钢笔已风靡一时,在现存的近两万页手稿中,除了极少数他学生时代的笔记用钢笔书写外,鲁迅一辈子保持了用毛笔书写的习惯。
其实,最能看出鲁迅书法品位的,是他写给别人的一大批书信。古人写信,讲究“见字如晤”,不能马虎。鲁迅对此自是在行,他的手札美观大方,带有行书的味道,蕴藉内敛,含蓄饱满。鲁迅对写信用纸,是有讲究的,他喜用笺纸写信。比如他给出版家赵家璧的信有四十多封,很多就写在花笺上,和墨色粲然的字交相辉映,赏心悦目。当年他和郑振铎发起搜罗笺纸,精心出版《北平笺谱》,并非是偶然的。另外,鲁迅写给钱君匋的那封信,虽然随意地写在西式拍纸簿上,但风神萧散,颇有晋唐气象,简直是神来之笔。
鲁迅致赵家璧信
鲁迅当年非常喜欢弘一法师的书法,喜欢他字里的静穆渊雅,曾特地托好友内山完造“乞得弘一上人书一纸”。他也欣赏陈师曾和乔大壮,曾请陈为他出版的《域外小说集》题署封面,又请当时才二十出头的乔大壮书写对联,挂在他北京的“老虎尾巴”书房内。
“无心作书家”
郭沫若曾说:“鲁迅先生无心作书家,所遗手迹,自成风格。融冶篆隶于一炉,听任心腕之交应,朴质而不拘挛,洒脱而有法度。远逾宋唐,直攀魏晋。世人宝之,非因人而贵也。”
鲁迅在世时经常应朋友之请,将自己的诗作或古人名句写成条幅相赠。比如那首有名的《无题》(“惯于长夜过春时”),他就先后题赠给山本初枝、台静农和许寿裳等人,展厅里书赠许寿裳的那幅,虽然尺幅很小,但写得凝重浑穆,笔力千钧。那首回应别人说他溺爱孩子的戏作《答客诮》(“无情未必真豪杰”)条幅,则字大如拳,古朴厚重,颇有魏碑意趣。很多字幅,鲁迅都写得随意自然,自成一格。
书赠许寿裳的《无题》诗稿
《答客诮》诗稿
最有意味的要数《赠邬其山》(“廿年居上海”)诗作,是写给老友内山完造的。后面“南无阿弥陀”写得特别大,无拘无束。交给内山时,他笑着问怎么没盖印章,鲁迅随手就摁了个手印,简直不拘形迹。我注意到,《文汇读书周报》的报头“读书”两字,即集自这幅手迹。其实像“笔会”“朝花”等刊头,都源自鲁迅的手笔,不胜枚举。
1935年,小说家徐訏向鲁迅求字,他慨然答应,为他抄录了两幅古人诗句。其中一幅录李贺诗句的横幅,“金家香弄千轮鸣,扬雄秋室无俗声”十四字,自左至右,写得不落俗套,天真烂漫,也是少见的逸兴佳作。
苏东坡说:“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鲁迅的字,可谓最好的注脚。
一支“金不换”
鲁迅一辈子与笔墨打交道,写出无数振聋发聩的雄文,但他所用的文房用具却并不讲究,甚至可以说十分简朴。他使用的砚台,只是一方极其普通的学生用砚。至于毛笔,鲁迅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并无大刀,只有一支笔,名曰'金不换’。”他用的这种“金不换”,原名本京水,是绍兴城一个叫卜鹤汀的笔庄出的低档笔,只有五分钱一支。这种笔蓄水量大,书写耐久,许多人写信或者店伙计记账都用它。他的三弟周建人回忆:“这种笔,鲁迅先生差不多用了一生,我记不起看见他用过别的笔。他病时,还叫我们托人去买这种笔,但买好寄到时,人已不在了。”对于自己的字,鲁迅曾和朋友闲聊,“不要因为我写的字不怎么好看,就说不好,因为我看过许多碑帖,写出来的字没什么毛病。”这句话颇耐人寻味。
的确,写字之美隐藏在文人学者的手稿里、诗稿书札内,而非当下所谓的书法创作中。(石建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