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奇案弟弟娶兄嫂 惹怒朱元璋 赐死十余名官员 还将嫂嫂流放

元代末年,山西洪洞县城内有一位史姓人家,丈夫名叫史鉴,妻子王氏,以开面馆为生。二人结婚二十多年,一直没有生育。直到王氏四十五岁那年,二人才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取名灵芝。
史家的邻居唐家贤开了一个绸缎庄,算是洪洞县的大财主。
缘分使然。这天,唐家贤来史鉴的面馆吃面,见史鉴夫妇正忙碌着,便找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下等候。这时,一个三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进来了,梳着两个小辫,穿着绿色的衣服,小脸红扑扑的,看上去十分喜庆。
小女孩也不怕生,见唐家贤坐在那里,竟然笑嘻嘻地走了过去,依偎在唐家贤腿上稚声地喊“爹、爹,我要吃糖”。
唐家贤被小女孩逗笑了,十分喜爱,自言自语地说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生得这样乖巧又讨人喜欢。说罢,从怀里掏出几枚枣子递给了她。
女孩还是不走,靠着唐家贤的腿吃着枣子。
正在此时,史鉴从里面走了出来,看见这一幕,急忙喊道:“灵芝,不许胡闹,怎么乱喊人家爹呢?”然后对唐家贤说道:“唐员外今日有空光临,小馆儿实在荣幸。小孩子不懂事,让你见笑了。”
唐家贤这才明白:“哦,原来是你的千金啊。灵芝这名字好听,我看她也是灵气十足,招人喜爱。今年几岁了?找婆家了吗?”
史鉴连连摆手道:“唐员外说哪里的话,哪有女孩三岁就找婆家的?岂不是羞死人?”
唐家贤说:“不瞒你老说,我有四个儿子,长子闰大已经14岁了,二子闰好12岁,三子闰河7岁,四子闰山5岁,就是没有女儿。若是你不嫌弃,我们就给灵芝订一个娃娃亲,等他们将来长大了再成亲。我看你就这么一个女儿,将来也要靠她养老送终。我可以让老三闰河当上门女婿,这样你将来可以延续香火,我也算是有了一个女儿,不知你意下如何?”
史鉴受宠若惊,一边道谢,一边说回去同灵芝娘商量一下。唐家贤也同意,抱起灵芝亲了一下,又掏出十两一锭的银元宝,放在灵芝手中,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唐家贤走后,史鉴夫妇商议着,他们认为这是缘分,再说唐家富有,儿子也多,答应给一个上门女婿,也是难得的事,所以同意了这门婚事。
两天后,唐家贤又来到史家面馆,给灵芝带来一套崭新的花裙,灵芝换上后,好不高兴,又蹦又跳,还喊着唐家贤爹爹,史鉴夫妇见此情景,不禁会心一笑,然后将商议好的结果告诉了唐家贤,彼此都很高兴。
几天后,唐家贤请来晏九如、侯李氏为男女双方的媒人,让史佳骥、唐四德做中人,双方签订了婚书,各自签字画押,亲事算是定下来了。
自此以后,唐家贤经常给灵芝买东西,有时也带着三儿子闰河、四儿子闰山和灵芝一起玩。孩子天真无邪,玩得很开心,在唐家贤看来,青梅竹马的长大,将来一定能恩爱一生。
谁想到天有不测风云?
洪武元年,大明王朝建立,开启了剿灭元朝残余的战争。这场战争长达25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青年男子被佥为军人,投入了战争。唐家也难逃此劫,四个儿子先后被佥为军人,大儿子和二儿子不久便战死沙场。
战争中,民不聊生,生意也无法继续,唐家贤和史鉴夫妇只好带着灵芝逃往乡下避难。
洪武八年,闰河和闰山被佥为军人,此时灵芝已经13岁了,还没有结婚,未婚夫就上了战场。四年后,朱元璋发动第三次北征,在这场战争中,唐闰河战死。
正值出嫁年纪,未婚夫战死沙场,未来的公公也因伤心过度,染上时疫,一命归西,史鉴夫妇也因年老体衰,染上时疫,一病不起。灵芝既要安葬未来的公公,又要照顾自己的父母,辛苦可想而知。
史鉴逃到乡下所投奔的是王氏的远亲,是个小户人家,这家姓姚,兄弟五个,除了老五之外,其余四人均被佥为军人,也不知道征战到何方了。
姚小五没有被佥,是因为他腿有残疾,但干起农活来不受影响。所以见灵芝有难,总是想方设法地帮忙,先帮她安葬了唐家贤,又帮助她照顾史家父母。
史鉴夫妇在病重时,商议道:如今灵芝的未婚夫已经战死,唐家也没人了,一旦我们不在了,留下灵芝一人,如何度日?这个姚小五虽有些残疾,但还懂得疼人,倒不如让灵芝嫁给他,还算有个依靠。
所以老两口将灵芝叫到床前,把他们的打算讲了出来,灵芝对姚小五也有好感,如今有父母之命,也就点头答应了。此时灵芝已经十九岁了,比姚小五小两岁。
在史鉴夫妇的撮合下,姚小五请来里长周忠做媒,两家遂为姻鉴。
战乱期间,也不能够大操大办,请了几个亲戚朋友,再加上媒人里长及中人,摆了两桌酒席,就算是成亲了。
一年后,灵芝生下了一个孩子,老两口心事落定,不久便去世了。
此后,灵芝与姚小武生活还算美满,又生了一子一女,分别姓姚和姓史,算是延续了两家的香火。姚家有田数十亩,再加上闲时做些小生意,日子也算过得不错。
本以为夫妻二人协力同心,一家人就这样和和美美过日子,哪想到,又节外生枝了。
洪武十七年,战事结束,士兵们分批回乡省亲。在省亲的人中,唐家贤的四儿子唐闰山也在其中。他十五岁被佥为军士,十年里经过几次战事,已经升为总旗,管辖五十名兵卒,和县太爷同级,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闰山回到洪洞县,见自家的绸缎庄已经被焚毁,伙计们也不知去处了,便直接去到县衙,让县太爷帮忙找人。很快,县太爷查明了唐家贤去往的村庄。
闰山火速赶去,到了之后,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是村人姚小五帮忙安葬的,便叫跟随的兵丁买了一些礼物,去到父亲坟前祭奠,然后带着礼物去往姚小五家感谢。
闰山带的礼物颇多,有八色礼、还有十两银子,让两个兵丁挑着大张旗鼓地招摇过市,既是在感谢恩人,也想要炫耀自己。
到了姚家,才知道从小一起长大、本应该是他嫂嫂的灵芝已经成了姚小五的妻子。尽管生了三个孩子,尽管23岁了,尽管身着粗衣布衫,但此时的灵芝却有一种淡雅的美,举止端庄稳重,一种风姿艳态,几乎令唐闰山痴迷。
这样的美女竟然嫁给了一个残疾,哥哥无福消受,也不应该让给他人。弟收兄嫂,在前元时是个风俗,若是这样,闰山哥哥死了,他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娶灵芝为妻了。
见了灵芝一面回来后,唐闰山动了心思,他回到军营,向指挥使禀告,自己在战场上九死一生,老家却有人夺去其妻,恳请指挥使行文地方,追讨其妻。
指挥部报请兵部处置:战士军前半死生,娇妻后方被人夺,这还了得?故兵部行文洪洞县,要地方官追回其妻,送往镇江与唐闰山团聚。
地方官得到兵部的行文,不敢怠慢,当即差人把史灵芝带到县衙,要佥差解送镇江。
史灵芝被强行带走,姚小五哪里肯服?便将三个孩子托付给邻居,跟随灵芝到县递状喊冤。
洪洞知县明知史灵芝是姚小五之妻,原定娃娃亲的唐闰河已战死沙场且没有成亲,和唐闰山也没有事实上的叔嫂关系,更没有夫妻关系。但作为官员,宁可剥削小民,也不得违逆上官。如今兵部勘合,指明要将灵芝解赴镇江与唐闰山完聚,想必是唐闰山朝里有人,如若不从,恐怕自己的官职难保。
所以根本不顾姚小五的诉求,当即佥差,将灵芝送往了镇江。
姚小五也是血性汉子,见官不理,妻子不保,干脆将家产全部变卖,推着一辆独轮车,带着三个孩子跟随去到镇江,要到南京告御状。
到了南京后,姚小五到刑部投状,刑部受理后,便将灵芝、唐闰山和姚小五一并提到刑部审讯。
按常理,刑部审计先审讯起诉的内容,然后顺藤摸瓜找到案情的原委。
但刑部尚书王峕却不是如此,他按照唐闰山的起诉,追问灵芝三岁时,是否与唐闰山的哥哥唐闰河订过婚。
儿时的事情,灵芝哪里知道,而知道此事的唐家贤和史鉴夫妇又都去世了,故史灵芝不承认有幼时订婚一事。
唐闰山刚讲,哥哥订婚是有媒人的,且讲哥哥死后,按本地风俗,弟弟应该收继嫂子,故此凭媒将灵芝改为自己之妇。只是自己身在疆场,不能完婚。却不想自己回乡省亲,灵芝已经被姚小五逼嫁。如今有凭媒订婚文书,上列媒人、中人都还在世,只是签婚书的父亲唐家贤和岳父史鉴已经不在世了。
唐闰山拿出婚书就是真凭实据。确认婚书的真伪,便成为了关键。
刑部尚书将原被告羁押在刑部大牢,行文洪洞县,提取婚书中的媒人和中人到南京作证。
不得不说刑部尚书王峕太过糊涂:如今灵芝与姚小五已经生有三个孩子,这是事实婚姻,而且这段婚姻也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乃是正当婚姻。他舍事实而不问,花了大通工夫去查找一张难定真假的婚书!也不知这一番的操作,此案何时才能完结。
终于刑部的所作所为被科道官发现了。纠劾违法是科道官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很快奏报了朱元璋。朱元璋得知,特派监察御史唐铎前往刑部核实。
朱元璋对王峕的评价是个儒者,但办事迂腐,乃是“不体先圣之教”,纵奸顽之志,郁良善之心,怀暴诽谤,惟在沽名。凡奏刑名,增减情辞,故行出入,每每不当。
这样的评价和罪行已经不轻了,如今唐铎前往核实,王峕反欺他懦弱,居然顶撞起来。监察御史代表了皇上的旨意,岂容他如此猖狂,便要将王峕逮捕,到督察院去审讯。
王峕不思己过,反狠狠地说道:“你入我罪,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意思是今天你治我罪,明天就会有人治你的罪。这句话源自于武则天时的一个典故,讲的是酷吏周兴和来俊臣之间的一个故事。
先不说王峕有没有罪,他将朱元璋比作武则天,影射其任用酷吏,就已经犯了大罪了。朱元璋吹毛求疵,灵芝案成了主要罪名,认为王峕“动扰良民,特权妄为,有乖治体”,钦定将其斩首。
王峕被杀固然是罪有应得,而真正的死因恐怕是他诽谤君主。
另外,朱元璋认为弟收兄嫂关乎人伦纲正,若是支持收继婚,就是破坏了人伦纲正,民间纷纷效仿,会祸乱社会,危害国家安定,动摇国本。
但现在的问题是地方官是禀着兵部的行文,不得不办理。
但朱元璋又认为,当时朝廷发下的勘合有数十道都是应该火速办理的,地方官却故意拖延不办;而灵芝案接到勘合就立即办理,显然是以兵部勘合为托词,视人伦纲常如无物。
在朱元璋看来,身为地方官,不为本县良民辩解是非,检举揭发那些奸诈之徒,反而说自己怕违反朝廷命令,实在是讲不通。史灵芝是有夫之妇,将她许配给毫无关系的兵痞唐闰山,这是有违人伦的事情。作为地方官,兴教化明礼仪倡纲常重人伦,乃是首务,首务不处理,其罪难辞。
对于朱元璋的指责,地方官不能够辩解,只能听凭朱元璋的处理。本以为按《明律》,就是杖80的罪,更何况有官职保身,大不了花几个钱就能将杖罪赎回。
哪想到,朱元璋不按理出牌,却将阖县大小官吏一律处斩。
案情到此,承办此案的刑部官员和地方官都被杀了,唐闰山能否脱罪呢?
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当年的中人史佳骥已经不在人世了,史唐两家各持一份的婚书,史家的因史鉴去世,已经不知道放在何处了,唐家的婚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到了唐闰山手中。他就凭这份婚书找到媒人晏九如与中人唐四德,要他们将原来的婚书更改。
见唐闰山谢媒有银钱,外加绫罗绸缎、喜酒牛腿,晏九如欣然同意了,唐四德有些犹豫:当初史唐两家请他做中人,是看得起他,而并非谢礼多寡,君子有成人之美,所以当初慨然同意。如今谢礼虽多,却不是君子所应为,故此予以谢绝。
在金钱的驱使下,晏九如在婚书签字画押前的空白处,加了两句话:如若唐闰河因故未能娶史灵芝为妻,其弟唐闰山续娶之。
唐闰山拿着更改后的婚书,将姚小五以“妄娶军属”为由告了。该卫指挥使识字不多,见有婚书就报请兵部予以追讨,于是就有了前面所述的发生。
兵部官僚,刑部尚书同样官僚,更何况做为司法部门,无法看出婚书有无篡改,也无怪乎朱元璋的雷霆震怒了。
婚书是二十多年前写就的,即便是笔体一样,但新旧的墨迹是很容易辨别出来的。
审讯者如实上奏,朱元璋将唐闰山定为奸诈之徒。按照《明律》,唐闰山的诬告并不是死刑,但他“违背先圣之教、夫妇无别、纲常大坏”,实在是罪不容诛。更何况他“蹈袭胡俗,甚乖治体”!故此,朱元璋将他定为斩首,以儆奸诈之徒。
媒人晏九如更改婚书,朱元璋仍将他处以死刑,理由是不遵先圣之教,“此等之徒,异日一犯,身亡家破,悔之晚矣”。
所有涉及史灵芝案的人,大部分都被处死了,而受害者史灵芝会不会无罪开释呢?
按礼制,妇女“夫丧三年才能改嫁”。史灵芝是在得知唐闰河战死沙场未及三年而嫁给姚小五的,虽然是父母主婚,但也要承担一定罪责。
但史灵芝订的是娃娃亲,并没有真正的成亲,那应不应该守丧三年呢?
朱元璋自建国以来,经常旌表守节之妇,修建贞节牌坊,亲下诏书,免去守节之妇全家赋役,认为这样可以励风俗。
在朱元璋看来,史灵芝与唐闰河有婚书,理所当然应该守丧三年再嫁。如今没有守丧三年,就是居丧嫁娶,应该杖九十。没有守丧三年,朱元璋也归入胡俗,也是有违先圣之教。
故此,他将史灵芝与姚小五发往云南为民。
这样的判法看似不人道,但可以使史灵芝不用再回原籍,也避免了已处死的地方官员家属对史灵芝的迫害,同时也能使受害家属略微平息愤恨。
明朝代替元朝,看似是朝代间的平常更替,但确是恢复汉家江山和汉家纲常伦理的一个历史进程。
哥哥娶弟妇,弟弟娶兄嫂,是兄弟共妻彝伦失序,是历史的一种倒退和对人性的漠视。纠正这一风俗,是一种更正、重回伦理发展的正轨。
明朝建立十八年了,朝廷官员仍以此俗为正,在朱元璋眼里,这不仅是教化的问题,更是思念旧王朝、痛恨新王朝的表现。
朱元璋的处置手段,看起来过于严苛和惨烈。但如果站到国家层面,则又似乎有了其正当性和合理性。
朱元璋以为将姚小五、史灵芝发往云南,可以避开仇人,哪想到,仇人能避开,但差役却避不开。
押送二人去往云南的差役是汪仁义和吴周到,这两人身躯肥胖,背圆眼红,到处害人。
姚小五、史灵芝夫妇本就不富有,又因为官司缠身,仅有的家产全部变卖了,流放的盘缠也在押解差役的手中。
出了应天府,二人横加勒索还不够,打骂虐待更是家常便饭。为了活命,夫妇俩只得卖儿鬻女了,卖掉次子女儿,换来银钱供路上五人吃喝用度。
好不容易到达云南,姚小五和史灵芝夫妇开始了他乡的生活,自此以后,其子孙后代也就世世以云南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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