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贾平凹小说的名字说起

偶然发现贾平凹的许多小说有一个特点,名字只两个字,比如《废都》《秦腔》《极花》《高兴》。他的笔名其实也应该改成两个字,贾平或贾凹,这才匹配。

只用两个字显然是刻意的, 是一种品牌经营,因为在小说本身上,贾平凹的小说并形成精炼的风格。不少中国写小说的都在用心经营个人品牌,莫言爱写那片红高粱,王朔爱写他早年在外面混的故事,刘震云爱写城市三角恋,将写作当成经营个人品牌的工具,自然谈不上理想主义,他们也不否认这一点。贾平凹就承认当初写小说只是为了想过上城里人的日子,莫言的动机更朴实,他说当初写小说是为了娶到石匠的女儿。他们虽都刻意经营个人品牌,但有的经营的并不好。以写民俗而论,贾平凹小说里的民俗还不够浓厚,鲜明,他好像还不怎么会用意识流写民俗并往里面恰到好处的加入性,暴力等让西方喜欢的元素。其实,他应该往小说里放入羊肉泡馍,枸杞,信天游等具有鲜明西北特点的民俗,那样就可能得诺奖。莫言就是以写民俗加性,暴力才获得了诺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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