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之乱皇后被俘,匈奴王宠幸时问一个问题,她的回答让男人不齿

羊献容的名声在历史上并不显著,但要知道其贵为晋朝皇后在军阀混战的时候几度被废又数次恢复最后还以皇后身份得以善终的经历,就能看出其人并不简单。而其最后被立为皇后是在永嘉之乱时,前赵匈奴将领刘曜攻陷洛阳将其俘虏,其后宠爱有加,并在登基称帝以后再度封其为后。在前赵政权里不仅参与朝政还为其生下三个孩子,让刘曜弃原配长子不顾而立羊子为太子,足见其尊荣。而《晋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洛阳败,没于刘曜。曜僣位,以为皇后。因问曰:“吾何如司马家儿?”后曰:“胡可并言?陛下开基之圣主,彼亡国之暗夫,有一妇一子及身三耳,不能庇之,贵为帝王,而妻子辱于凡庶之手。遣妾尔时实不思生,何图复有今日。妾生于高门,常谓世间男子皆然。自奉巾栉以来,始知天下有丈夫耳。”曜甚爱宠之,生曜二子而死,伪谥献文皇后。”

翻译过来便是刘曜称帝后曾经问皇后羊氏自己比起晋惠帝司马衷怎么样,羊氏的回答显而易见,先夸刘曜开国圣主后论司马衷一不能保全社稷二不能不保全妻小再进媚辞说其一直想一死了之没想到还能有今天这样的殊荣,其后对其更加宠爱。就因为这句话使得后世诸多历史学家对其嗤之以鼻,清朝蔡东藩更是深加痛斥:

“靳康有女,尚知守贞,而羊氏曾为中国皇后,乃委身强虏,献媚贡谀,我为中国愧死矣。”

当时她的原配晋惠帝被幽禁后又沦为诸王傀儡,受尽凌辱惨不忍睹,而羊氏言语之间却丝毫不念结发之情,为合新欢而弃旧人如敝履。这样不知贞洁没有气节的女子,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又如何不为男人们所不齿。如果此话是纯粹的真情流露,后人非之薄情寡义倒在情理之中,但笔者却不以为然。

羊氏首度立后便是政治阴谋,正是因为其父与当时的赵王宠臣司马伦交情颇深,在贾南风被赵王废杀后孙秀立即就想到了羊氏,目的自然是为了自己的外戚身份。正如武悼皇后杨芷之父杨骏、贾南风之甥贾谧以及其舅郭彰一般。而且随后不久惠帝被幽禁于金庸城,羊氏自然也不例外。而之后的惨状更是常人所难以忍受的,历史记载

“宫人有持升余粇米饭及燥蒜盐豉以进帝,帝啖之,御中黄门布被。次获嘉,市粗米饭,盛以瓦盆,帝啖两盂。有老父献蒸鸡,帝受之。至温,将谒陵,帝丧履,纳从者之履,下拜流涕,左右皆歔欷。”

这是当时皇帝被幽静时的境况,让人不胜唏嘘。而羊氏当时被废,形同庶人:“羊庶人门户残破,废放空宫,门禁峻密,若绝天地,无缘得与奸人构乱”,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尤不如一百姓之女,内心柔弱恐怕早已殒命。其后两年之间更是被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军阀张方、洛阳令何乔等先后废掉,而河间王司马颙更是险些要了其人性命,幸得刘暾、荀蕃、周馥等人周旋才得以残喘苟活。贵为皇后犹如砧板鱼肉任人玩弄,个中辛酸离恨不言而喻。作为一个能在炼狱中求生的女子断然不会为这样的朝廷殉节,因为她是有野心的。

羊氏前赵为后干预朝政深得群臣之心,其后刘曜欲废太子而立长子群臣一致反对,其思想便可见一斑。而惠帝天性愚笨不学无术一直作为傀儡,羊氏入宫自然一清二楚,虽有夫妻之名难有恩爱之情,而贵为皇后的殊荣自然乐在其中。其次,史载

“及帝还洛,羊后反宫。后遣使谢暾曰:“赖刘司隶忠诚之志,得有今朝。”

可见其是懂得感恩之情,对刘暾相救之情铭记于心,如此则“妾生于高门,常谓世间男子皆然。自奉巾栉以来,始知天下有丈夫耳”显然是违心谄媚之辞。对于一个饱受折磨而又极具野心的女子而言,她会真心爱谁显然无从说起。论其谄媚而无气节当无可厚非,但若就此而认为她错了显然不公。八王之乱非其发动,弱帝也非她所立,一介女流沦为鱼肉后为了恢复往日生活也在情理之中,而贵为敌国皇后却并未侍宠而唆使报复故国夫复何言。“男尊女卑”的古代男人大多以为不耻,“男女平等”的今天自然应当平心而论。

不得不说古代的文史学家几乎都在“男尊女卑”桎梏中评述,从男性为尊的立场上考虑千古兴废,情不自禁的为男性统治者辩护以至于留下让人瞠目结舌的千古笑谈。隋朝覆亡而怨萧皇后,安史之乱又怪杨贵妃,清军入关只因陈圆圆,如此荒缪只因其肉食者思想本身如此罢了。不信你看唐僖宗李儇:

(大唐中和四年即公元884年)秋,七月,壬午,时溥遣使献黄巢及家人首并姬妾,上御大玄楼受之。宣问姬妾:“汝曹皆勋贵子女,世受国恩,何为从贼?”其居首者对曰:“狂贼凶逆,国家以百万之众,失守宗祧,播迁巴、蜀;今陛下以不能拒贼责一女子,置公卿将帅于何地乎!”上不复问,皆戮之于市。人争与之酒,其馀皆悲怖昏醉,居首者独不饮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肃然。――司马光、刘攽《资治通鉴·唐纪七十二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李儇)下之上中和四年甲辰,公元八八四年》

说的是唐僖宗李儇在良将的协助下平定了黄巢叛乱,随后对黄巢掳掠的妇女兴师问罪,指责她们罔顾国恩不该“从贼”。其中一人愤然而言,直指其能臣良将百万之师尚且不敌叛军,而贵为大唐天子不顾黎民百姓弃城而逃,留下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不“从贼”又当如何?唐僖宗李儇“不复问,皆戮之于市”。

参考:《晋书》、《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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