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时刻想着自己是否有利用价值?

律师这个职业是在名利场上行走的行业。又如刀尖舔血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丢掉性命。律师不能生活在洋洋自得其中。我觉得我当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的时候有种:老天第一,我第二的感觉。我跌了不少的跟头,老是一种痴心不改的精神。可是近年来我已经慢慢发生变化了,我的恐惧感越来越强了。哎呀!这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

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那篇文献的中心意图是反对律师当做委托人的工具。我现在我要这个意思进行拓展:律师不能当做其他任何人的工具。

一、律师日常要思考对他人是否有利用价值?

如果律师对其他人有利用价值才可能被他人所利用;如果没有利用价值就不会被别人所利用。

二、被利用是否有风险?

当你被利用的时候,自己是否有风险?如果没有风险,是可以被利用的。如果有风险,就要评估一下风险的大与小,以及与可得利益的关系。千万不能为了利益而忘记了风险所在。

三、可得利益的风险?

有了可得利益,就要分析一下利益是否足够大,并且风险足够小。不管怎样如果风险足够大,则均不可从事。

四、律师要把我好尺度不能被他人过度利用。

律师应当是有智慧的人。知道自己被被人利用,自己才能有报酬,但是要防止被别人过度利用作为工具来使用。记住:我们是挣钱吃饭的,不是公益品;我们是依法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党不让的事就坚决不能干!

以上是我对律师是否有利用价值的分析。其中包含的意思,我想作为律师的是应当明白的。律师尽管不愿意做别人的工具,但是也不得不做一些,绝对不能投入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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