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在提供发票以后,我们公司财务还要求提供收据,正确么?
发票是税务局提供,企业开具的报销凭证,收据一般都是企业自制的(事业单位除外)。以报销为目的,发票的有效性要高于收据。
财务报销一般会要求提供发票和发票清单,很少要求同时提供收据,因为收据的可信度很低(我们在小饭店吃饭,收据好开,发票难要)。
但是,当公司财务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时,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佐证材料,比如合同(视金额大小,小额消费不必),支付证明等等。
我不知道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一般公司财务履行报销手续时应该按公司制度办理,有相关领导签批,有真实有效的附件,在预算范围内,就应该给员工报销,不应仅凭个人主观判断就临时提要求。
如果员工在上海的小饭店吃了顿饭,也按要求取得了发票和清单,报销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履行完签批手续就应该给人家报销,否则就是给别人给自己找事了——上海吃饭,回北京报销,总不能为了几百块钱再回一趟上海要收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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