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前的相比,新发布的2018 年财务报表格式有那些变化?

我先来逐个分析一下变化有那些:

资产负债表类——以合并简化为主

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合并是本次变动争议最大的一项。反对者强调银行承兑汇票的流动性和可变现能力高于定期存款,属于有价证券,与应收账款名字差不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放在一齐列报会误导读者。

反对的有一定道理,其实刚收到消息我也是这么想的。但实务中,应收票据列示的可不是只有银行承兑汇票,还有商业承兑汇票。

银承和商承,听上去名字也差不多,其实差别更大!前者有银行背书,相当于现金;后者背书人是欠款人自己,和应收账款没区别。有人发现了其中的门道,为了少提坏账准备,误导公众,到了期末,有意与欠款方配合,把应收账款改成了应收票据(商业承兑),进行利润调控。

所以我个人建议,可以应收票据一分为二,银行承兑汇票并入货币类资产项目,商业承兑汇票并入应收账款,按流动性和风险分类,更准确清晰。

二、“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这条没问题,实务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在资产类的权重比较低,大多数企业都不须填报,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属性上看,三者都可以合并。

三、“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固定资产清理是个早该清理的报表项目,该项目本意是列示报废固定资产用的,而报废固定资产没有实用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后续收益,就不应该放在资产类项目中。

四、“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这也是一个早该清理的项目。注意,同样是物资,工程物资与存货有本质上的区别,它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比如钢筋水泥之类,实务中都是买进来就直接划到在建工程,因为随时要用。

五、“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这三条是和资产类项目对照调整的,从风险属性上看,负债类科目远不如资产类科目受重视,读者一般只会关注负债的总额,细节都不怎么在意,全合并了都没什么大影响。

六、“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又是一个理论大于实际的项目,说实话,之前这两个项目怎么用我都没好好研究过。实务中没人会特意填报它们,想出售不还没出售吗,就先在固定资产那放着呗,没事瞎转什么,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小结:资产负债类项目变化的主导思想就是“合并”,尽量简化报表,方便使用者阅读。我们可以把资产负债表理解成一本书的目录,如果想更深入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可以往后看附注。

利润表类——以拆分为主,顺便重新排排序

一、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在此之前,国内上市公司已经被要求在报告中重点列示研发费用的支出金额了,这次把研发费用直接从二级提到了一级,与管理费用并列,表明了国家对研发费用的重视程度。

过去研发费用的核算一直不受重视,为了争取补贴,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有意夸大支出金额,它又是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审计也不怎么在意。本次调整对规范研发费用的核算有一定意义。

二、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这也是一个早该做的事情。利息收入本质上是一种投资收益,利息费用是借款成本,两者完全是两回事(除了名字有点像),依我说应该彻底分开才对。

三、“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这条主要是顺序的调整,其他收益也是新项目,主要是从营业外收入分离出来的,政府补贴收入都在这里列示,现在排到了投资收益的前面,显示了它的地位。

营业外收支项目原有的两个其中项——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处置损失被取消,这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调整有关。

四、“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学会计的还会练绕口令我也是醉了,简化了还是有点绕,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平时我也不用它。

小结:与资产负债表相反,利润表的变化是往细了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大伙都重视它,希望越清楚越好。因为重视,利润表的改革也是最难的,总会有人不满意。比如利息收入与投资收益的区别;其他收益到底是什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其他综合收益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等等,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个才变没两年的报表还会有大调整。不过没关系,活到老学到老就是我们会计人的宿命!

PS:以上内容仅针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适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我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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