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改革成效观察

2019年1月,湖南省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成立。近两年来,湘潭局紧紧围绕“两统一”职责,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机构改革,实现了从机构、职能、人员的物理整合,到管理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化学聚合。

职责整合:1+N=2

新组建的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原市国土资源局职责,原市城乡规划局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进行整合。
以原市国土资源局为主体的多家机构、多项职责的“1+N”整合,核心使命是履行“两统一”职责,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真正实现“1+N=2”的职责转变。
湘潭局坚持未雨绸缪,在部省改革后,立即组织专班,对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运转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全市机构改革启动后,迅速反应,在机构挂牌后立即进行实质性改革,成立机构改革、安全生产、纪律监督、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领导小组,制定纪律监督、财务管理实施方案,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在“三定”方案印发前,设立了31个工作小组,确保机构改革和重点工作“两不误”。
“三定”方案印发后,湘潭局下设26个科室、15个直属企事业单位、5个分(区)局,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市直机关中率先实现人员调整到位、科室负责人配备到位。
湘潭市主要负责人介绍,为履行好“两统一”职责,针对“三定”方案赋予的20项主要职责,湘潭局按照“两统一”职责要求,将主要职责梳理为“四个一”:“一张图”,即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一方地”,即土地资源管理;“一块宝”,即矿产资源管理;“一本证”,即不动产登记管理。
围绕“四个一”的工作内容,湘潭局按照便民高效、结合实际的原则设置科室,在全省首创设立资源利用监管科,统筹组织和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各项建筑工程规划情况的批后监管,统筹协调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堵住监管漏洞。
湘潭市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办事群众填写资料。湘潭局供图
同时,设立审批服务科,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统一监管与统一服务的科室设置理念,为机构改革后更有效地履行“两统一”职责、更有力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流程再造:1+1<2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责部门,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
湘潭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实现上述目标,机构改革以来,该局强化问题导向,大胆突破创新,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自我革命的勇气,坚定推进业务融合,通过流程再造推动业务重构,大大精简了流程,业务流程、办事效率实现了“1+1<2”的跃变,一些审批服务事项经过重构,甚至取得了“1+1<1”的效果。
机构改革以来,湘潭局围绕“五个合一”,再造审批服务流程53项,精简、合并、取消审批事项6项,减少申请资料26类121项。
围绕“多审合一”,整合最简审批事项。2019年3月,湘潭局大胆探索合并国土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审批事项,较自然资源部2019年9月下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提前了半年。
围绕“多测合一”,提供最省测绘服务。2019年,湘潭市完全整合市勘测设计院、国土测绘院、房产测绘队三家机构、人员、职能,印发《湘潭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暂行实施办法》,率先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今年,在“三测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人防、绿化等测绘事项,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截至目前,共受理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项目95个,平均节约时间50%以上、减少费用30%以上。
围绕“多规合一”,构建最优检测平台。2019年,湘潭局整合23个专项规划,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不断完善功能应用,拓展现状数据和审批管理数据,增加“部门协调”在线会审功能,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各部门业务审批联合提速,平台获得2020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应用工程银奖。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多规合一”协同审批管理细则,有力保障平台规范运行。目前,平台已完成合规性检测项目98个,单个项目“一键检测”导出检测报告仅用1分钟。
围绕“多证合一”,公布最少资料清单。湘潭局将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国土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合并为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并将“一书三证”台账信息导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行登记共性材料备案。适时发布优化后的收件资料清单,对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围绕“多会合一”,实现最快审批效率。湘潭市明确市规委会“研究宏观方向、把关重要节点”的定位,立足“简易事项即时审批、复杂和重要事项会议审批”,将科室、园区、市局、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市规委会五级会议压缩合并为市局审批例会和市规委会两级会议。目前,湘潭市80%以上的项目由市局业务审批例会一个会议审定,项目过会时间大大缩短,平均审批时限减少10个工作日以上。
以“五个合一”为主体的流程再造,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平均缩减时限50%以上,实现了营商环境的再优化、再升级,赢得了办事人员的交口称赞。

效益聚合:1+1>2

职责的整合、业务的融合,有力催生了机构改革的聚合反应,真正实现管理“严起来”、服务“优起来”、生态“绿起来”,收获了“1+1>2”的改革效应。
管理“严起来”。湘潭局运行土地批后全程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建设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强化监控视频监督,从源头解决批而未征、闲置土地、违法用地等问题,切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从重开发向重保护转变、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从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全面推动管理“严起来”。坚决打好批而未供土地攻坚战,分类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批文,对已完成拆迁的,按照“核销一批、划拨一批、储备一批”进行处置;对部分完成拆迁的,实行“一地一策”,提出处置方案及完成期限,并出具承诺函。全力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深入细致摸底调查,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两年行动”,制定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三年处置计划,报请市政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以市长交办函的形式将处置任务下达至县市区(园区),推动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真抓实干事项和绩效考核范围。严格高效查处违法用地。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和卫片执法“月发现、月预警、月处置”工作制度,强化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用地。实行土地批后全过程管理。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湘潭局供图
服务“优起来”。业务办理高效快捷,推行主动服务、创新服务、靠前服务和精准服务,充分运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纵向对接省市县、横向联通各部门的信息优势,疏通信息“堵点”,实现前期项目生成及业务协同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科学布局减距离,结合湘潭市区域特点、人口分布、群众需求,统筹做好规划选址、大厅布局、窗口建设等工作,并在市公积金中心和多家银行设立便民服务点,市民可就近办理业务。减证便民提效率,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对所有登记程序再优化、收件资料再精简、证明手续再清理、办结时限再压缩,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目标。“互联网+”促便捷,建立多种智慧登记模式,实现“掌上办、网上办、融合办、自助办、就近办”。多措并举破难题,拓宽融资渠道,新增10余种抵押办理类型,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采取业务例会、三级会审、集体决策等方式,办结历史遗留问题3.8万个。推进“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改革,促进项目早落地、群众早安心。注重“微建设、微服务”,解决“微心愿、微诉求”,提供上门面签、帮办代办、免费复印、上门送证、快递寄证等多种便民措施,实现群众满意度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服务做“加法”,即加办理地点、办理方式、服务维度、风险防控,为发展增效;权力做“减法”,即减流程、资料、时限、费用,为发展蓄能。在2019年湖南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中,湘潭市不动产登记指标排名第一。

生态“绿起来”。新机构组建以来,湘潭局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立监督协调机制,深入开展督促指导,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工。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全市41个矿点面积160公顷修复治理,有效修复湘江两岸存在视觉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露天矿山。将农村“空心房”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有力推动城乡主干道沿线、沿河沿库、现代农业示范园和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的“空心房”整治,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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