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导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死亡,且其子女均已成年具备赡养能力的,不应支持受害人... 2024-04-24 19:39:42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交通事故导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死亡,且其子女均已成年具备赡养能力的,是否应当支持受害人配偶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公众号转载】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与张某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交通事故导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死亡,且其子女均已成年具备赡养能力的,是否应当支持受害人配偶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案件索引一审: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2020)豫0327民初1351号二审: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3民终6353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申425号再审: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3民再77号基本案情2020年4月13日16时3分,柳某桌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宜阳县安虎319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由于偏左行驶操作不当,与相向张某明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相撞,造成柳某桌(84周岁)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柳某桌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明承担次要责任。张某明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所有权人为张某明,该车在人保洛阳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险限额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死者柳某桌的近亲属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6315.70元(包括柳某桌妻子张某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43943.14元)。法院裁判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关于原告主张的柳某桌妻子张某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应予支持问题。虽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事故发生时柳某桌已年满84周岁,其与张某子育有成年子女2人,子女对张某子有赡养的义务。故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支持。故作出(2020)豫0327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各项损失共计123198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张某子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43943.14元。张某子二审中提交了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一份,证明:柳某桌在柳泉村居住常年以修车为生,其妻子张某子常年瘫痪在家,由柳某桌扶养。柳某桌生前有劳动能力,并且由柳某桌一人扶养配偶。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关于是否应支付张某子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张某子系受害人柳某桌配偶,夫妻之间相互有抚养义务,事故发生时虽然柳某桌已满84周岁,但根据其在二审中提交的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等出具的证明,结合张某子实际生活情况、生活能力应当对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支持,但张某子、柳某桌共同育有成年子女,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过程中,受害人承担的夫妻间扶养义务应当与其成年子女应承担的子女赡养义务应平均分担,依法计算为36619.28元(21971.57元×5年÷3人=36619.28元)。故作出(2020)豫03民终6353号民事判决:部分撤销一审民事判决,改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张某子、赵某行、柳某子各项损失共计137845.97元。二审判决作出后,人保洛阳分公司不服,申请再审。理由如下:虽然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但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柳某桌已经年满84周岁,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为无生活来源人员,其本身就属于法律规定被抚养人的范围,是被照顾和被赡养的对象,其与张某子之间的扶助义务更大意义上是精神上的扶助义务,而不涉及经济上的抚养。生效判决认定由人保洛阳分公司支付张某子被抚养人生活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生效判决确定受害人柳某桌的妻子张某子为被扶养人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即把成年近亲属确定为被扶养人的条件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本案中,柳某桌与张某子系夫妻关系,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事故发生前柳某桌虽尚有劳动能力,但事故发生时其已年满八十周岁,亦属于需要被赡养的对象。而且柳某桌与张某子育有两名成年儿子,张某子还有其他赡养人,原审确认张某子为被扶养人并据此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属适用法律错误。故作出(2021)豫民申425号民事裁定:指令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因此,成年近亲属被确定为被扶养人的条件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本案中,柳某桌与张某子系夫妻关系,事故发生前柳某桌虽尚有劳动能力,但事故发生时其已年满八十四周岁,亦属于需要被赡养的对象。而且柳某桌与张某子育有两名成年子女,张某子还有其他赡养人,因此,二审认定张某子为被扶养人并据此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当,本院再审予以纠正。故作出(2021)豫03民再77号民事判决:撤销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3民终6353号民事判决、维持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2020)豫0327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 赞 (0) 相关推荐 洛阳市邓氏村落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纸房镇邓岭村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高桥村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董王庄乡邓庄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野狐岭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瓦沟村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 洛阳市姚氏村落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常袋镇姚凹村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姚凹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吕店镇姚沟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吕店镇姚堂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鸦岭镇南姚沟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平等乡宋店村 河南省 ... 宜阳凤凰岭印象,体育公园射击射箭基地,梅花鹿成群孔雀展仙姿 作者:巴图 11月上旬,我们驱车到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凤凰岭生态体育公园游览.在体育公园里走走看看,到对面的凤凰谷欣赏一下风景,与成群放养的孔雀和鹿近距离亲密接触,心情格外舒畅.手机拍摄记录,作美篇以记 ... 洛阳各区县2020年最新人口一览 洛阳市,别称洛邑.洛京,河南省地级市,东邻郑州市,西接三门峡市,北跨黄河与焦作市接壤,南与平顶山市.南阳市相连.总面积15230平方千米,下辖1个县级市.8个县.6个区,2020年统计常住人口692. ... 洛阳市尚姓村落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鸦岭乡尚家沟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省庄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葛寨乡黄岭村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寺上村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西山底乡虎沟村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西山底乡郭庄村 河 ... 洛阳市白氏村组 洛阳市白氏人口约3.29万元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酒后镇南庄村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半坡乡白窑村 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伊川县高山镇郑村 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伊川县高山镇郑村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回族镇中原村五组 ... 高院再审: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与其生前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死亡相关损失? 8月2日 来源 | 保险诉讼参考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01:00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 ... 高院再审!驾驶员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且投保人已在商业车险投保单中签名确认的,为什么法院仍然认定保险公...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投保人已在商业车险投保单中签名确认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问题 ... 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但签了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关系吗?(高院再审)| 人力资源法律 何英姑于2014年入职东莞某玩具厂,入职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入职时公司与何英姑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2018年5月,何英姑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 ... 江苏省高院再审改判!受害人自身存在腰12椎体陈旧性骨折,交通事故给其造成的外伤与陈旧性骨折共同作用导致其构...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高院再审改判!受害人自身存在腰12椎体陈旧性骨折,交通事故给其造成的外伤与陈旧性骨折共同作用导致其构成十级伤残,应当考虑参与度! 高院再审改判!受害人自身存在腰12椎体陈旧性骨折,交通事故给其造成的外伤与陈旧性骨折共同作用导致其构成十级伤残,应当考虑参与度! 法律一讲堂 昨天 点击法律一讲堂关注 来源 | 保险诉讼参考 本文仅供 ... 高院再审!受害人自身患有肺部疾病,交通事故造成的肋骨及腰椎的损伤与其自身疾病共同作用导致其死亡的,是... 广告 破产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破产债权效力与破产财产 作者:曹守晔 主编 当当 来源 | 保险诉讼参考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前言:本期推送 ... 高院再审:受害人自身患有肺部疾病,交通事故造成的肋骨及腰椎的损伤与其自身疾病共同作用导致其死亡的,是... 权某红等与温某成.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受害人自身患有肺部疾病,交通事故造成的肋骨及腰椎的损伤与其自身疾病共同作用导致其死亡的,是否应当进行参与度鉴定? ... 高院再审改判!车辆行驶过程中受害人看到回家的路口已过即从车上跳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保险公司是否...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车辆行驶过程中受害人跳车身亡的,本车交强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 罗某余.许某露.许某畅等与訾某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 ... 中午外出与朋友吃饭后回公司途中交通事故身亡是工伤吗?(高院再审)| 劳动法库 杨小月系山东某供电公司职工. 2017年8月7日中午下班后,杨小月前往高新区与朋友一起吃饭. 13时46分左右,杨小月回单位上班途中,不幸降临了,路上因一危化品运输罐车自行爆炸,造成杨小月乘坐的车辆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