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时务者为俊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状元孙伏伽

孙伏伽,今河北故城县人。公元622年,唐朝科举甲榜第一名状元,也是我国历史上记载完备、有据可查的第一个状元。

孙伏伽在隋末曾考取秀才,任职隋朝,几经升迁,至隋炀帝末年,官至京畿万年县(今陕西西安)的法曹,负责审理刑狱,督捕奸盗,查办贿赂。识时务者为俊杰,孙伏伽在李渊称帝后归顺唐朝。唐高祖武德五年12月,孙伏伽参加科举考试,在30名举子中名列第一。

科举考试开始于隋文帝,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但时至今日,史料上没有发现隋炀帝时开科考试情况的详细记载,这样在中国科举史上,孙伏伽便成为有据可考的第一个状元。

唐高祖李渊即位后,长子李建成被立为太子,但其功劳和威信远不及次子秦王李世民。于是太子就和另一个弟弟齐王李元吉联合,一起排挤和陷害李世民;同时李世民集团也不服太子,双方一直明争暗斗。公元626年 ,李世民在玄武门发动政变,杀死了自己的长兄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然后逼迫高祖李渊立自己为新任皇太子并继承皇位。李世民即唐太宗,年号贞观。

在“玄武门之变”中,孙伏伽站在李世民一边,为其鞍前马后,奔走效劳。李世民即位后,因功赐孙伏伽为男爵,食邑乐安。贞观元年,又提升他为大理寺少卿(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副院长)。

孙伏伽为人正直,敢于直言上谏。针对隋朝灭亡的教训,孙伏伽上书唐高祖,建议皇帝在治国理政方面要做到:一、虚怀纳谏,励精图治,广开言路,选贤任能。二、不贪图安逸享乐。三、慎重选拔太子及诸王身边之人,防止小人谗言误国坏事。

孙伏伽指陈得失,毫无避讳,慷慨陈词,使唐高祖深受感动。唐高祖认为孙伏伽“既怀凉直,宜处宪司”,于是深得李渊器重,任命他为治书侍御史,同时赏赐帛布三百匹。

唐朝在平定东都后,高祖颁布大赦令,下诏大赦天下。但不久又要处罚农民起义军的将领,打算将其全部流放到偏远荒凉的地方。孙伏伽进谏说:“王者无戏言。今四方已定,法者陛下自作,须自守之,使天下百姓信而畏也。自为无信,欲人之信,岂可得哉?臣愚以为贼党于赦当免者,宜一切加原,则天下幸甚。”意思是说君王无戏言,不能出尔反尔,如今天下安定,法令是陛下自己制定的,必须自己先遵守它,才能让天下百姓信服且敬畏。自己不守信,却要别人守信,这怎么能行呢?我以为那些按赦令应当赦免的贼党,应当一律加以原谅,那将是天下之大幸。”他认为“兵食可去,信不可去”。自己做事不讲信义,而要天下的人相信你,怎么可能呢?

唐太宗时期,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于是皇帝经常出宫打猎游玩。一天皇帝正要出发,哪料孙伏伽匆匆赶来,一把把马缰绳绕在腰间,跪在马前说:“陛下今天出门,就请从老臣身上踏过去,我愿意以死换取皇上对诚实忠告的采纳。”孙伏伽及时劝止皇帝,得到了唐太宗的高度赞赏,他高兴地说:“你能指出我的过失,朕能改正过失,天下大概可大治了啊!”

贞观五年,孙伏伽因上奏揭发囚犯出现失误被免官。不久李世民又重新起用他为刑部郎中(刑部下属部门部长的秘书),后再度出任大理少卿,旋即调任民部侍郎(即户部侍郎,相当于今天的民政、户籍、财务部门副部长)。贞观十四年,孙伏伽被提升为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后出京任陕州刺史(陕州最高行政长官)。

永徽五年(公元654年),因年老辞去官职。显庆三年(公元658年) ,卒于河北故城县家中,寿终正寝。

孙伏伽心系百姓,关心民间疾苦。唐初,赋税繁重,他多次上书请求减免。由此,唐朝赋税征收由原来的以户为单位改为以人口为单位,相对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孙伏伽为人忠直诚恳,敢于直言上谏,有魏征之风。其性格宽宏大量,处事从容,荣辱不惊。

当初,孙伏伽被授予御史时,尽管自己已从朝中得旨,但回家后秘而不宣,面无喜色。很快,御史登门宣旨,合家狂喜而孙伏伽若无其事。时人都称赞他有度量,认为可以和顾雍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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