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诗,无以言】之一百八拾八:《我行其野》,不思旧姻,求尔新特。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我行其野》是《诗》的第188首。这是一首弃妇诗,写一位远嫁女子被丈夫抛弃后的悲愤心情,当然也有可能是入赘女婿的幽怨之诗。婚姻之中,但凡存在不自然的状态,相互厌弃就是一种必然,可谓“千里共婵娟,此事古难全”。
《我行其野》的主旨,古今学者的意见比较一致,都认为是“弃妇诗”,只是将原因归于政治或礼制崩坏。《毛诗序》曰:“《我行其野》,刺宣王也。男女失道,以求外昏(婚),弃其旧姻而相怨。”唐代孔颖达认为:“行遇恶木,言己适人遇恶人也。”汉代郑玄笺:“刺其不正嫁娶之数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
另我,《我行其野》被认为是表流离者悲哀的诗,是周宣王末年礼崩乐坏、社会风气恶化的表现。王质《诗总闻》论《我行其野》说:“观此诗,然后知前诗(《黄鸟》,)之所以不可与处者也。二诗当出一人。”意思是此诗与《黄鸟》(详见【不学诗,无以言】之一百八拾七:《黄鸟》)同一时期,同一主题,同一人所作。说法虽然绝对了点,但也指出了二诗主题的相关性。
唯有宋代朱熹《诗集传》的结论有点别致:“民适异国,依其婚姻而不见收恤,故作此诗”,认为此诗很可能是关于周代大族女子离婚的,将此诗定为“离婚诗”。从通篇诗意上来看,此诗是婚姻中一方怨婚姻不美,配偶淫婚换新人,旧人愤而别去之诗。
《我行其野》是“弃妇文学”的开山鼻祖,被认为主角是一个远嫁他乡的“女子”,诉说她被丈夫遗弃之后的悲愤和痛伤。之所以不把主角定为入赘女方家的“男子”被抛弃,可能是因为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伦理传统,导致了“女子”在家庭和婚姻中普遍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正因如此,也造就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一个突出的文学母题——弃妇文学。
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
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尔不我畜,复我邦家。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
昏姻之故,言就尔宿。
尔不我畜,言归斯复。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
不思旧姻,求尔新特。
成不以富,亦祗以异。
注释:1、蔽芾(fèi):树叶初生的样子。一说草木茂盛的样子。樗(chū):臭椿树,不材之木,喻所托非人。2、昏姻:婚姻。3、言:语助词,无实义。就:从。一说近,前来。尔居:同你一起居住。4、畜(xù):养活。一说是爱的意思。5、邦家:故乡。偏义复词,家指母家。6、蓫(zhú):多年生草本植物,俗名羊蹄菜,似萝卜,性滑,多食使人腹泻。7、宿(sù):居住。8、言归斯复:言、斯,都是句中语助词。归、复,即归回。9、葍(fú):多年生蔓草,花相连,根白色,可蒸食,饥荒之年,可以御饥。10、新特:新的配偶。一说新的姻亲。特,匹。11、成:借为“诚”,的确。12、祗(zhǐ):只,恰恰。异:异心。
《我行其野》全诗三章,每章六句。前两章诗描写弃妇因缔结婚姻之故,才同那位男子同居一室,由于对方不愿养活自己,便决绝地准备返回故乡去。第三章以葍菜起兴,表明弃妇对婚姻的失望,并一针见血地揭露了男子喜新厌旧的嘴脸。此诗融情于景,情景交织,象征、暗示手法的运用,是它的一个突出特点。
走在郊野荒凉路,路旁椿树枝叶疏。
只因婚姻的缘故,我才与你同居住。
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回到我故土。
走在郊野荒凉路,采摘蓫叶多辛苦。
只因婚姻的缘故,才到你家同住宿。
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回归我家族。
走在郊野荒凉路,采那葍草聊果腹。
你全不思往日情,追求新欢太可恶。
不是她家比我富,是你变心的缘故。
《我行其野》反映了周王朝政治、经济、社会社会背景下婚姻生活的一个侧面:婚姻破裂。造成婚姻破裂的原因很多,无外乎外部原因(如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等)和内部原因(如婚姻双方的感情发展变化)。男权社会中,影响婚姻圆满的诸因素中,最突出的一个就是男人的喜新厌旧,正如诗中所言:“不思旧姻,求尔新特”,用今天通俗的话讲,就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看来,这个问题,要么是人性,无法根治;要么是劣根性,几乎无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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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于道,自觉于法,自在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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