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退休后返聘,按劳务报酬发放。在年度个税申报的时候,退休工资算在综合个人年度收入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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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退休后返聘,按劳务报酬发放。在年度个税申报的时候,退休工资算在综合个人年度收入里吗?

中年老刘聊财经回答

中年老刘聊财经10-15 12:31 关注生活中,很多退休人员会继续工作,尤其是那些急缺的技术性工种,企业愿意通过返聘的形式让他们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对于绝大多数返聘人员而言,他们获得的“薪资”是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这一点区别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职工。为什么是“劳务报酬”而不是“工资”?原因很简单,退休人员退休后,企业不能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再给其缴纳社保,想要把他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劳务报酬支付费用。另外,按照《社保法》相关规定,退休后的第二个月发放养老金(退休工资),因此对于返聘人员而言,他们每个月的收入至少包括两项,一是养老金,二是返聘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又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则免征个税。那么对于有两份收入的返聘人员而言,他们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养老金(退休工资)需要缴纳个税吗?如果养老金加劳务报酬的总金额超过6万元/年,需要纳税吗?或者劳务报酬一项收入就达到了6万元/年,应该如何纳税呢?下面我们就讲解一下这类问题:

第一,养老金(退休工资)免征个税:退休后,无论是否被返聘,也无论养老金待遇是否超过6万元/年,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个税法”第四条中规定了十项免税收入,其中一条就是“养老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返聘人员完全不用担心在养老金和劳务报酬双重收入达到6万元时会触发纳税条件,养老金属于免征个税的收入范畴,即便每月养老金一两万元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劳务报酬是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且税率和计算方法与“工资薪金”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第二,劳务报酬缴纳个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按照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比如返聘人员一个月的劳务报酬是1万元,企业预扣预缴的个税即为(10000-10000*20%)*20%=1600元,实际发到手是8400元;再比如返聘人员一个月的劳务报酬是3万元,企业预扣预缴的个税即为30000*(1-20%)*30%-2000元速算扣除数=5200元,实际发到手是24800元。以上就是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的算法,当然,“劳务报酬”在年度汇算的时候也能像“工资薪金”那样退税,比如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租房支出、教育支出、房贷支出等都属于可以退税的支出。总体而言,劳务报酬比起工资薪金来说更节税。如果想要进一步节税,返聘人员可以办理个临时税务登记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即可以享受每月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写在最后:综上而言,返聘人员的养老金(退休工资)不在个税的征缴范围之内,这一点大可放心;对于以“劳务报酬”方式领取费用的返聘人员来说,收入是需要缴纳个税的,但比起“工资薪金”来说,实际上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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