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不住诱惑,孩子偷拿了超市里的小玩具,却死不承认,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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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宏生命日记(1427)
(一)
最近,读到一条很有意思的新闻。在广东佛山,一个7岁小女孩在商场偷了几个小玩具,被商场的店员发现。妈妈赶到现场后,无论怎么询问,小女孩都死不承认。
最终,女孩的妈妈选择了报警。警察赶到后,经过劝说和教育,小女孩承认了自己偷盗的事实。接下来,女孩赔偿了商场的损失,决心改正错误,不再偷拿商场的东西了。
这件事令我想起,抖音里曾经传播过“女孩自首”的故事。今年4月28日,湖北十堰市某派出所接待了一个“投案自首”者,竟然是一个只有9岁的小女孩。原来,女孩利用上网课的时间,偷偷玩手机游戏,向游戏里充值100多元。她承认了错误,爸爸原谅了她。
可是,没过几天,爸爸又发现手机里少了30多元。小女孩这一次怎么都不承认。面对撒谎的女儿,爸爸带着她前往派出所,让她自己去“投案自首”。
在了解情况后,民警一方面告诉小雪,不应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手机游戏进行充值,另一方面,劝张先生应该好好跟孩子沟通,不应该采取“自首”方式。
令人震惊的还有5岁女孩“自首”事件。8月13日,一名5岁的小女孩走进福州市某派出所,一开口就让人惊讶不已:警察叔叔,妈妈让我来自首……
原来,当晚,小女孩和妈妈在商店逛街时,偷偷拿了店内的一个小玩具。妈妈发现后,及时归还并严厉批评了这种行为。为了让孩子吸取教训,便让孩子自己走进派出所,向警察叔叔承认错误。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看着面前可爱的小女孩,瞬间化身暖心大哥哥。他轻声细语地指出小女孩的错误,耐心引导她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讲明偷东西的后果和危害。小女孩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再也不敢了。
关于小朋友“自首”的事件,真是屡见不鲜。在浙江义乌,一个小男孩偷拿了妈妈120元钱,准备买玩具。妈妈发现后,便给小男孩打包了衣服,将孩子送到派出所,让他来跟警察叔叔认错。
经过派出所民警的教育,小男孩承认了错误,保证绝不再犯。小男孩父母跟警察致谢后,欣慰地牵着小男孩的手回了家。
7月21日晚上10点多,广东清远某派出所来了一位五六岁的孩子,称自己刮花了人家的车,被人家查监控发现了,他是来“自首”的。随后,孩子的妈妈也走进派出所,告诉民警,刚放暑假三天,男孩就把别人的车给刮花,赔了4000元。孩子的妈妈为了让孩子认识错误和学会承担,就让孩子来派出所“自首”了。
警察叔叔也蛮有办法,为了化解小男孩的疑虑,提出了另类的“惩罚”:要求男孩帮家人洗碗抵消赔偿金。这个建议得到孩子和妈妈的同意,在欣然接受“惩罚”后,母子俩安心地回家了。
(二)
面对孩子的犯错,家长报警或者责令孩子去派出所“自首”,自然会引发众议。那些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往往会谈到,孩子犯了错,不应该对孩子施加强制管教,要讲道理,让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家小子也出现过“偷盗”行为。曾经,他跟一个小朋友去逛超市,同行的女孩悄悄地告诉他,超市的糖果可以带出几个吃。于是,趁着大人不注意,他们都在口袋了揣了几颗糖果。
妻子得知后,把孩子教训了一通。小子说是女孩告诉他的,再追问女孩,她坚决不承认。最终的结果是,我把小子严厉训斥了一通,声称再有此类事件发生,一定要痛打屁股。
心灵上受一次冲击,在教育的威力上,往往超过100遍讲道理。因此,我认为,当孩子偷拿超市的玩具、糖果时,把他送到派出所,让警察叔叔教育一通,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孩子们对警察通常都心怀敬畏之心,不敢撒谎,会增强自己守规矩的意识。
一次受训,终身受益。如果谁家孩子屡次出现不轨行为,譬如小偷小摸、偷家长的钱、拿超市的糖果、玩手机游戏等,不妨带着孩子去派出所,让警察接受一次普法教育。
就广东佛山7岁女孩偷玩具死不承认一事来说,妈妈的选择无疑是非常得体和正确的。在常人的想像中,女孩妈妈闻讯赶来,说不定有护犊子的心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与商场店员争执起来,最终吵得乱哄哄,只好报警。
女孩妈妈的选择,使得整个事情得以完善、体面地解决。尤其是,警察的到来,使得女孩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懂得了今后要守规矩,抵御住不良诱惑。
当然,无论是报警,还是带着孩子“自首”,总是会引发吃瓜群众的热议。有人会赞成家长“大义灭亲”的做法,认为孩子品行上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也有人会认为惊动警察,会让孩子内心产生对警察的恐惧,心理受到伤害。
实际上,很多熊孩子之所以做出一些令人痛心的事情,最关键的就是他们心中缺乏规矩意识,不懂得什么是生活的底线。此时,家长耐心地给孩子讲所谓的道理,往往会成为他们的耳旁风。怎么办?最合适的,就是加强惩戒教育。而让警察参与到惩戒中,对孩子的不轨行为给予纠正,能产生非常深刻的警示效果。
有人说,难道不可以给孩子讲道理吗?唉,讲100遍道理,不如来一次痛彻心扉的惩戒。我们成人什么道理不懂呢?可是,为什么酒驾、醉驾的案件屡见不鲜呢?官员们什么道理不懂呢?为什么“大老虎”“小苍蝇”纷纷锒铛入狱呢?
现实中,无论对孩子还是对成年人,最不奏效的,就是苦口婆心地讲述形形色色的道理。因为,所谓的道理,往往约束不住人们的欲望。一旦遇到诱惑,所谓的道理就成为耳旁风。
每一个人意识中的行为底线,往往都不是所谓的讲道理去规范的,而是由行为的后果形成的。带孩子来一次“自首”,由此带来的“底线意识”,会让他一生难以忘记。
(三)
把孩子送到派出所去“自首”,貌似有些惊悚,实际上,这是社会教育提前向家庭教育的汇融。对一个孩子而言,如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没有形成足够的警醒和约束力,此时,送到派出所“自首”,那就是提前接受社会教育。
在孩子的成长中,我们家庭教育的内容,就是在维护孩子们健康平安的前提下,养成两方面的习惯:一是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二是严格的规则意识,也就是我们日常说的守规矩。从这个角度出发分析,那些让孩子到派出所“自首”的家长,实际上是给孩子进行了一场震撼心灵的规则传输。
偷商场东西,也许是孩子一时贪图便宜的心理作怪,但是,如果放在成人世界里,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尽管小孩子还不至于受到严重的惩罚,但是,在孩子的成长中,家长必须规范孩子的意识和行为。
鉴于此,当孩子不承认错误时,妈妈报警处理,最终孩子承认错误,妈妈赔偿商店损失,这是最合适、最恰当的选择。
俗话说,从小偷针,长大偷金;修树趁小,教子趁幼。家长带着孩子去“自首”或报警,会在孩子的成长中留下了深刻的印痕。如果家长跟孩子站在一个立场上,袒护孩子,也许暂时风平浪静,但是,孩子的品德修养和规矩意识,恐怕就会越来越走向道德法纪的反面。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朋友趁人不注意,偷拿几颗超市糖果的现象,实际上很普遍。家长一旦发现,就要给予严惩。佛山妈妈的做法,其实就是给孩子上了一节很好的法制教育、品质教育的课。教育工作者,必须为这种家庭教育的果敢措施,点赞并喝彩。
在家庭教育中,有规矩的自由叫做活泼,没有规矩的自由叫做放肆。很多家长对孩子太过娇惯,结果导致孩子出现了没有规矩的自由,这就不难理解,有些孩子习惯于在超市里偷拿几颗糖果。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道德与法律是人们遵守规则的底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让孩子“自首”,实际上就是让孩子懂得行为底线。
如果家长们疼爱孩子,总觉得“孩子还小”处处让着他,不知不觉,孩子就觉得“做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爸爸妈妈都会原谅我”,孩子没有了约束,难免会为所欲为,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
等孩子任性到成人,依然缺乏底线意识,那么,他一旦进入派出所、看守所乃至监狱,等待他的警察,就不那么和蔼可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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