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西厂中的“厂”是什么意思

​东厂、西厂中的“厂”是什么意思?

“东厂”是东缉事厂的简称,明代官署名,是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设立于永乐十八年(1420),由宦官担任首领。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可以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从而开宦官干政之始。

起初,东厂只负责抓人,侦缉,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力,抓住的要犯要交给锦衣卫审理,但是到了明朝末年,东厂也有自己的监狱。东厂的侦缉范围十分广泛,朝廷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一些重要的文件如兵部的边报、塘报都要派人查看,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也要受东厂的监视。西厂设过两次,一次在明宪成化十三年(1477),人数比东厂大,五年后废除。

另一次是在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也大约存在了近五年,随着刘瑾的死而消失。

明中叶后期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常合称为“厂卫”。其中的“厂”形声字,敞声,从“厂”,表示与房屋有关。本义为棚舍。此外还有其他引申之意,如马屋,牲口棚子。后来因为远近闻名的东厂,“厂”就有了专指明代特务机构的意思,而“厂”估计就是当时囚禁犯人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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