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象形字到拼音文字
中国人一直使用一种始于3000多年前的文字形式。很久以来流传着一种说法,认为文字是由代表动物和物体或使人联想自然现象的成多成少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组成的。
一个家喻户晓的传说,讲述了伏羲是如何从鸟在雪地上留下的爪痕得到启示的。伏羲给中国制定了法律,被认为是中国文字的神秘创造者。
这个传说还有一种更为复杂的说法,见于唐朝(618——900年)的一段文字中。作者说,伏羲有4只眼,能够同时观察天和地。观察天上的魁星和地上鸟和龟留下的爪印爬痕使他受启发,从而创造了文字。
在中国文字形成之初,出现了不同类型的符号,它们逐渐演变,最后形成该系统的 "关键"。这种手写的文字开始时的基本因素是图像式的。已知最早的文字形式是画或刻在石头上的人体,如内蒙古阴山上的岩画艺术。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简单的象形文字变得风格化。由此而形成了表意文字。
表意文字是由描述行为、基本想法和更为复杂的概念的两三个象形符号结合而成的。举例来说,光这一概念,就是将描述太阳月亮的符号结合起来表达的。
在现代文字中,从这些象形文字发展而来的汉字为数很少,但它们却形成了现代汉字的”词根”,是字典进行文字分类的基础。
在19世纪50年代创建了拼音系统,将汉字的标音法转变为罗马字母标音法之前,这种分类法一直在使用。
使文章得以记录下来的汉字的出现,可追溯到夏(公元前22-18世纪)、商(公元前18-11世纪)两朝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等级制已在中国社会确立,国家的权力也得到了巩固。
考古人员迄今发现的10000块材料——既用于祭祀目的,又用来记录事件或绘制清单的龟甲和磨平的骨头上有大约4000个文字,可用来编制清单。
这些古文字,揭示了汉字的创始与演变过程。现已辦认出100多个文字。
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们是“速记图形”,有一定的表达程式,遵循一定的规则:一个词和它的表达法是相互对应的。
在商代,作为文字长时期演变之结果的这种书写形式已投人使用,但实际上按这种方法创造的汉字并未全都保留下来。
一些难以表达、没有多少意义或难以记忆的文字,是注定要消失的。相反,那些表达具体概念更为有效、更易于广泛使用的文字,成了一个有着同一文化背景的民族所使用的文字的最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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