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贸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机制的调查
财贸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机制的调查
按照佳木斯市委党校安排,我们九三年第十二期干训班的部分学员,从十月二 十日至二十八日先后到佳市财贸系统的永泰商店、西林商店、第四百货商店、纺织大楼、向阳粮管处、前进粮管处等六个单位,就企业实行国有民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了。企业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营销策略、管理方法,都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许多企业陷入了极不景气的状况,有的甚至己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如何在激烈竞争当中站稳脚跟,摆脱困境, 走出低谷?财贸系统部分中心企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相继引入了民营机制,在企业所有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的前提下,推出了以“三自一包、统一管理”(职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缴租费、商店统一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改革措施。
一、国有民营机制的主要形式和作法
到目前为止,理论界对国有民营的确切含义还未拿出定论。国有民营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兼有租赁、承包等几种作法的一些特点,可又不完全是这几种作法其中的一种。我们理解,所谓国有民营,是指将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通过契约方式有期限地租给个人经营,承租人在经营管理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国家仍然依法行使企业财产所有权。它是当前正在进行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一种有效方式,其核心是变过去的“国有国营”为“国有民营”,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具体体现。其具体形式和作法如下:
(一)内部职工包租柜台
如市蔬菜公司永泰商店、西林商店,采取的就是这种包租形式。具体作法是:首先做好改革措施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职工的思想工作。实行国有民营,这对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从事经营的广大职工来说,是一场从未经历过的严重考验,思想上产生波动和担心在所难免。主要反映有:担心搞不好把企业搞黄,会把原有的经营秩序搞乱;害怕没有经验搞不好,包不好掉进去;抱怨领导出新花样,别人没搞,我们何必出这个风头?
针对这些反映,市商业局领导班子首先统一了认识,并组织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大精神,学习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理论和外地改革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认真分析本企业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讲清实行国有民营体制的意义,目的在于增强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危机感和心理承受能力。在上下形成共识后,再着手实施。具体方案出台前,彻底清查盘点库存商品,有赊销外欠和短款差货的,职工在收回或包赔后方可参加承租。全部商品由商店统一收回后,一次性或分批逐步转卖给经营者。在包租形式上,主要由内部职工个人包租,或一人挑头合伙包租。
包租的具体方法:一是合理确定上缴基数。根据经营者商品的类别和特点,参照该类商品前二年的销售额、毛利率、费用率及柜台节数、摆布位置,合理确定上缴基数。二是引入风险机制,完善风险制度。佳四百、永泰等单位都根据不同情况,从商店经理到承包职工,都缴纳不同额度的风险抵押金,用于支付违法经营罚款、违约扣款、弥补欠缴的承租费。三是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租赁期限、租金等。四是搞好商店库存商品的处理。除发动二线人员积极推销外,对承租者愿意要的,正常商品按帐面进价,有问题商品当面议价,一次性到位转卖给职工,所占流动资金视情况一次性收回或在半年内抽回。
(二)社会经营人员包租柜台
在妥善安置内部职工的前提下,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营业场地和售货设施,永泰、纺织大楼、佳四百等单位还面向社会引进个体业户进店包租经营,用职工的话讲叫“一店两制”或“一企多制”。具体作法是:为进店的业户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参照其他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租金,做到公平合理,在管理方式上提供方便。为使用户稳定经营,工商、税务、防疫等有关部门直接对商店管理部门,而不直接对业户,使业户一心一意搞好经营。由于各店都采取了一系列方便业户的措施,业户安心,买卖红火,也给商店带来了勃勃生机。
(三)部组集体包租柜台
市蔬菜公司的佳东、佳西商店和纺织大楼的五金交电、精品屋部采取的就是集体承租的方式。这种办法,多是在那些企业基础和经济效益都比较好、经营的商品价值比较高的店和部组实行。领导班子集体承包商店,再由商店向部组下达承包指标,部组长选聘组员,并向商店上缴承包费。各部组自筹资金、自负盈亏、按劳效和服务质量兑现报酬。对优化组合当中落选的人员,商店也给安排出路。佳西、四百预先给这部分人留出一部分柜台;红星日杂商店利用后院空屋建了个小型主食加工厂,既为这部分人找到了出路,又扩大了经营范围,增加了销售额。
(四)个人承包全店
市粮食局系统的四个粮管处对所属的各粮店全部实行这种办法。具体作法是:根据粮店产权、设备条件等,合理确定承包标准。根据各粮店一般都具有前店后厂这个实际情况,把店、厂分开,区别对待。前店这块,要求做到保本经营,即工资、水电费、租金等自理;后厂这块,根据现有的设施条件来核定利润指标,实行定额上缴,超利全留。指标确定后,在粮管处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基本上都是原来的粮店主任进行承包。然后由承包人与各粮管处签订承包合同。从调查情况看,承包后大部分单位都能开出工资,有的还略有盈余。
上述几种具体办法,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营客体”的变化,它使国有中小企业避免了原有国有国营的诸多弊端。它是经营机制的转换而不是企业的解体,企业仍然是法人,对内对外仍然实行统一管理。与改革前不同的是,管理的层次减少了,管理的内容也有了相应的变化:一是负责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政策法令及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外保持商店法人的完整形象。二是负责检查合同具体条款的落实情况,维护合同严肃性。三是根据多数承租者缺乏独立经营的能力以及经济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为承租者提供经营、结算、购销、信息、后勤、政治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扶持承租者搞活经营业务。佳四百实行承租后,领导帮助职工与各批发单位联系业务,组织进货,并为职工有偿提供进货垫底资金,免费或低价运货。使职工觉得,承租后商店并没有把他们推出去不管,经营积极性更高了。四是在管理上抓好“四统一”。即统一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计划生育、设施维护、四防安全等工作;统一管理国家及自管品种的商品价格,做到一货一卡,明码实价,维护商店信誉和消费者利益;统一商品质量和衡器质量的管理,严禁伪劣假冒商品坑害消费者,对计量衡器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短斤少两、克扣顾客;统一购销存统计,做好有关资料数字的统计保管工作。由于企业实行了这四个统一,使这些企业在实行国有民营的改革后,在广大消费者当中的信誉更进一步提高。
二、实行国有民营机制的效果
调查中企业是从今年才开始实行国有民营的,有的刚刚起步一、二个月。运行的时间虽然比较短,但由于方向对头,措施得力,办法易行,可操作性强,因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一,职工主人翁意识、竞争意识增强,劳动积极性普遍提高。实行国有民营之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职工在企业的扶持下成了独立的商品经营者。他们由过去为领导干变成了现在的为自已干,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多劳多得,人人肩上有指标,物质利益更直接更具体。几乎所有的承租人,从开始承租后就主动调整营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经营品种,按市场需求补充货源。过去许多国营商店不到点就关门,现在几乎所有承租网点都自发延长营业时间,早开门晚关门已成为普遍现象。为解决资金不足和销售不旺的问题,许多职工投亲靠友帮助他们到供货单位赊货,发动亲属推销卖货,出现了一人承租全家忙乎的景象。
第二,购销存责权利融为一体,企业活力不断增强。实行国有民营之后,承租者集购销存和责权利于一体,经营自主权彻底到位,为企业注入了活力。永泰商店地处西菜市农贸市场个体户的重重包围之中,九二年保本经营,九三年预计亏损10多万元。加上这是个老企业,全店181人当中,退休的54人,长期病休的13人,严峻的形势和沉重的负担,使企业陷入极度的困境当中。实行国有民营之后,他们重新调整了营业布局,扩大了营业面积,增加了经营品种,主动为厂矿和机关学校食堂送货上门,销售额明显增加。过去一天只能卖二三只白条鸡,现在可卖二三百只;猪肉过去每天卖二三头,现在日均销售10头,到旺季还要多。
第三,企业约束机制自然形成,管理隐患逐步消失。近年来,由于拜金主义等不正之风的影响,企业外部有人利用职权硬性推销给企业质次价高和伪劣假冒商品,企业内部有人为了拿回扣而盲目购进,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实行国有民营之后,经营权直接放给了承租者,进什么,进多少,完全由承租者个人说了算。这样既遏制了外部的强买强卖,又使内部约束机制自然形成。企业长期以来得不到根治的大购进、大库存、大积压、大削价的恶性循环和短款少货、截留差价、赊销预付等现象,都消失了。
第四,市场供求规律发挥作用,职工收入明显增加。实行国有民营之后,与市场和消费者联系最直接的职工成了经营决策的主体,他们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和改变经营策略,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十分可观的。承租后,承租者对市场行情格外关注,购进的商品基本上是市场上的畅销品和抢手货。职工的个人收入普遍比原来有增加,个别素质高擅经营的收入比原来增加几倍。纺织大楼的武一同志承租一节柜台,月收入达千元。有的职工说,早实行国有民营,我们工人早发了。
我市财贸系统部分企业实行国有民营的成功经验和初步成果,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实行国有民营的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些企业也正在实践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这一改革措施,必将会对促进我市财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三、实行国有民营机制的几点思考
通过实际调查,我们对国有民营这个新生事物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体验和认识。感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这是实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扭亏增盈的一个突破性举措,是把企业彻底推向市场的重要途径,可以预见它有着光明的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由于这项改革刚刚起步,有许多东西还需要在实践当中进一步去摸索、去完善、去总结、去提高。以下是我们对实行国有民营机制的几点思考: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凡是符合“三个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的改革,都应鼓励其大胆试验,勇于探索。要通过学习十四大精神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只有进行改革,企业才有希望;只有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才会有前途。
第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国有民营的发展进程。目前我市推进国有民营的基本模式是“三自一包,统一管理”。在进一步的推进当中,在具体形式和作法上,各企业不宜搞同一个模式。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使这一改革更加扎实更加有效。
第三,创造一个合理的、公平的外部环境。银行、税务、工商、防疫等有关部门,应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需要出发,充分考虑我市财贸中小企业底子薄、包袱沉、负担重的实际困难,适时出台一些有利于国有民营企业发展的宽松政策。
第四,对已经推行国有民营的企业所实施的各项具体办法,要坚持先稳定、后改进、逐步完善的方针。各企业采取的不同的改革措施,都是从企业实际出发加以选择的,因此不宜变化过快,应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有关部门可组织各企业间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使国有民营制度不断完善。
第五,对下步准备实行国有民营的企业,可坚持先亏损企业、后盈利企业、逐步推广的方针。前者宜从速从快进行,通过亏损企业扭亏为盈的示范作用,激励和带动其它企业转入国有民营轨道。
第六,加强对国有民营的理论研究。国有民营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不仅需要在实践中大胆试、大胆闯,更应从理论上加以深化、提高、完善,以指导更大范围的实践。为搞好这一理论的研究工作,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对这个问题进行一次大讨论,以促进我市国有民营改革更加健康有序地开展起来。
(此文发表于1993、10、28 佳木斯市委党校理论讨论会。署名党校学员调查组11人,执笔卜景波,指导教师王振岳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