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转投科创板,八成客户为中小企业购销官司频发|科创板研究

金宏气体85%以上的销售份额都来自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

出品|每日财报

作者|郜融莲

近日,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回复了上交所两轮询问,涉及股东情况、子公司业务、实控人亲属关系、销售和产品质量风险等。

《每日财报》了解到,金宏气体在资本市场上并不是新面孔了。公司曾于2014年挂牌新三板,并于2016年底向证监会报送IPO招股书申报稿闯关创业板。经过近三年的IPO排队后, 2019年8月,金宏气体主动撤回主板申报材料,2019年12月13日,重新递交招股书转战科创板。

据公开媒体报道,金宏气体转板的是受同行华特气体(688268.SH)在科创板顺利上市影响。对此,公司表示,本次申报科创板上市是公司基于外部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对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后做出的决定,与其他无关联。

然而,转投科创板并不代表能够顺利上市,金宏气体虽业绩靓丽,但也暗藏隐患。

偿债能力隐忧,客户多为中小企业

招股说明书显示,金宏气体现阶段可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产品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

根据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9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金华气体的资产负债率一直维持在50%以上,高出可比公司同期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虽逐步上升,但均未到1。现金比率更是让人堪忧,2016年-2018年分别为0.23、0.26和0.3。

由此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上似乎存在一些隐忧。

此外,据招股书显示,从2011年开始至今,金宏气体的实际控制人等就与金宏气体签下了多项金额过亿的担保合同,以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营等。

为何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可仍需实控人一家大额担保来维持经营?让人难以理解。

对此,《每日财报》发函询问金宏气体。公司回复称,实控人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除此之外,《每日财报》注意到,金宏气体目前主要业务仍然以零售为主。公司的主要客户呈现分散模式,最高时期前五大客户采购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也没有超过15%。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亨通光电3149万元,占比6.35%;乾照光电1229万元,占比2.48%;江苏美特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12万元,占比2.44%;聚灿光电952.34万元,占比1.92%;华灿光电795.20万元,占比1.60%。前五大客户采购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仅为14.79%。

这意味着公司85%以上的销售份额都来自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

小企业。依靠中小客户创造营收,这也将为公司日后的持续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金氏家族持股61.06%

从招股书上的股权图来看,金宏气体的股权较为分散。而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的股份仍旧被金氏家族集中持有。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2月之前,金宏气体实控人一直为金向华,其2016年向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也如此认定。但去年12月,金宏气体在发布科创板申报文件的同时,在新三板公告,补充确认金建萍为共同实控人。

金宏气体在对上交所的回复函中表示,关于实控人的认定,与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司申请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最新的制度规则(《问答(二)》),审慎认定金向华和金建萍为共同实控人。

1月20日,股转公司的公司监管部向金宏气体送达口头警示通知,金建萍和金宏气体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报告等资料的行为,分别构成收购违规和信披违规,因此,对金宏气体、时任董秘龚小玲及金建萍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实控人金向华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36.41%;共同实控人,也就是金向华的母亲金建萍,通过直接方式持有公司9.93%股份;其叔叔朱根林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13.72%股份;其母亲的妹妹金小红通过苏州金梓鸿持有公司0.03%股份;其妻子韦文彦持有公司0.67%股份。总共算下来,金氏家族总共持有金宏气体60.76%的股权,并且家族人士在公司都担着重要职务。

倘若公司成功上市,难免出现“一言堂”的情况下,公司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金宏气体对此表示,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金建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1.06%的股份。金向华先生亲属中仅金建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其余亲属均非公司董监高成员,不存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都能够起到重大影响的情况。

购销官司缠身,安全事故频发

据公开媒体报道,在金宏气体已经有案件结果的62起案件中,公司有50此作为原告出席,这些案件基本都是买卖合同纠纷。

据天眼查显示, 2017年-2019年买卖合同纠纷频发,分别达到12起、11起和19起。也就是说,在这三年中,金宏气体不是在要账,就是在要账的路上。

金宏气体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款的管理,公司资产整体质量优良,处于良好使用及良好周转状态。

除购销官司缠身外,作为一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企业,自新三板上市以来,金宏气体安全环保问题也频频发生。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1月,金宏气体原子公司靖江市泰和气体的充装车间发生爆燃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当时,泰和气体的法人为金向华,主要负责人为其叔叔朱根林。最终,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朱根林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并于2014年11月予以强制执行。

2015年6月,金宏气体厂区内超纯氨生产车间发生液氨钢瓶筒体撕裂,钢瓶内氨气泄漏,造成现场3名作业人员呼吸道和面部灼伤。

2016年8月22日,金宏气体的子公司淮安金宏因高纯氯化氢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被责令停止建设的同时罚款2万元。

尽管目前金宏气体业绩向好,其业绩多依赖中小客户也会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金宏气体未来如何解决这一风险,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每日财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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