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精炼基调未变 坚持“房住不炒” 地方如何“因城施策”
文字精炼基调未变 坚持“房住不炒”
地方如何“因城施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问题的表述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既没有新的提法、新的内容,也符合政府工作报告“精炼”要求。特别是“房住不炒”定位,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原则、一个目标、一种基调。
事实也是,住房住房,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住”。脱离了“住”,房地产市场就不可能不出现问题。为什么要花这么长时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且至今没有完全调控到位,房价依然在高位上涨。原因就在于,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房地产行业已经脱离了房子的“居住”属性,说好听一点,就是房子变成了投资品,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房子成为了投机品、炒作物、政绩工具。而在投资、投机、炒作中,广大居民成为了牺牲品,为房价的过度上涨买单。
也正因为如此,中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仅在提醒开发商、炒房者,不要再打房子的主意,不要再试图从炒房中获得利益。而且向地方政府发出信号,过去依靠土地获取利益、创造政绩的做法,需要调整,不能再通过炒高地价、房价来获取政府收益,房价必须稳定,市场必须平稳,房子只能是用来住,而不是用来炒,房价稳定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须对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负起责来。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定位,因此,近两年来,房价出现了明显的趋稳趋缓状态,虽然仍在涨,但涨幅明显回落,部分地区还出现了下跌现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对房地产问题做出过多表述,尤其没有提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经济刺激手段,也没有提地方政府责任,而只在“房住不炒”定位下,明确“因城施策”,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也传递出信号,一方面,在经济面临许多不确定性、风险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更不能出问题,不能给经济发展添堵,而要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因此,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只要能够保持房价稳定、市场不出现波动就行。特别是库存较大的地区,可以在调控政策上宽松一点,以减少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压力;另一方面,因城施策不等于滥用政策,而是在“房住不炒”下的因城施策,是有前提的,有要求的。一旦房价出现与“居住”属性相悖的现象,就必须认真对待、坚决纠正。
尤其需要把握好的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必须与稳定房价紧密结合,而不是相脱节。因为,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市场一走出低迷,房价就会蠢蠢欲动,就有可能出现上涨。而眼下的情况是,经济需要稳定,需要房地产业发挥作用。但是,经济困难下,居民收入增长也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购买力受到影响。如果房价再涨,不仅会影响居民的购房能力,也会影响居民其他方面的消费能力。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截止2019年底,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0.07万亿元,同比增长16.7%。相关机构提供的数据也显示,在居民家庭资产中,7成是房产,如果再加上负债,还有多大的其他消费能力呢?所以,不管地方采用什么样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手段,确保房价稳定都是第一位的。一旦房价出现不稳定现象,特别是上涨,因城施策也就很难实施,管理层必然会采取干预手段。
那么,管理层如何才能与地方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地方在稳定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稳定居民预期方面的作用呢?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发挥数字经济的作用十分重要。因为,调控也好,监管也罢,落实责任也行,最终都要体现在市场变化、房价数据、商品房交易量、住房租赁市场情况等。如果管理层能够全面、及时地掌握信息,并快速反馈到地方,那么,就能对地方的“因城施策”起到很好的指导和监管作用,以便于地方及时地调整政策,及时用好调控手段。同时,各种数据、信息完备齐全,还有利于决策层决策,尤其是宏观经济决策,避免数据、信息不完善带来决策的不很科学、不很合理、不很符合实际。
总之,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但必须健康有序。不然,发展的空间会被无序占用,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影响房地产业对经济的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