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育“工匠”, 这次的政策真的很有分量
如何培育“工匠”,
这次的政策真的很有分量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工匠精神”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意见》提出,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提高其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水平。
按照有关方面介绍,此次《意见》重点突出了“高精尖缺”导向,聚焦高技能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了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特别将工资激励和技能提升作为抓手,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众所周知,技术工人一直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制造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没有技术工人做保证,中国经济就不可能得到快速健康有效高质量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在如何有效培养和合理使用技术工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却一直没有找到比较好的办法和措施,导致技术水平高、技能强的员工无法得到应有的地位和报酬,不仅影响了他们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员工提高技术和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所以,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高高技能、高技术水平工人的地位和待遇。
此次意见把高技能领军人物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无疑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也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按照意见所要求的去落实,真正让高技能人才能够才尽其用,技有所得,劳有所获。
事实也是,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在如何培养科研人员、提高科研水平方面,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出台了许多好的政策与举措。因此,各种科研成果也是越来越多。很多科研成果,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如高铁、特高压、核电、智能等,有的则成为了全球领军者。但是,宝塔尖的喜悦,并没有能够有效消除生产和制造环节的薄弱。也就是说,好的技术、好的研究成果,并没有通过生产和和制造端发挥出应有的优势。相反,生产出来的产品,却并没有达到研究成果和技术所表现出来的先进水平,甚至比不上一般的技术和成果。原因就在于,工人的技术能力和水平达不到要求,高技术无法在生产和制造环节得到充分展示。这也预示着,仅有好的技术与研究成果,而没有好的技术工人,同样无法让高技术与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至少,不能转化成最先进的生产力。
我们常说,德国和日本的产品质量好,很少有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因就在于,德国和日本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工人的培养,对高技能、高水平的技术工人,无论是经济待遇还是社会待遇,都要比一般的工人高,都有一般工人仰望和仰慕的地方。因此,也就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激励机制,一种人人都想当高技能、高水平技术工人的氛围。不然,不仅拿不到高收入、具有高地位,甚至可能会找不到工作。
也正因为工人们都把提高技能和技术当作就业、收入提高、待遇提高、地位提高的主要目标,因此,企业在对员工进行考核时,也就能自然而然地把员工待遇与技能和技术水平结合起来,没有哪个员工会在技能和技术方面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也没有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而是主动地从自身找问题,以便于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技能和技术,让自己成为真正的高技术、高技能员工。可以这样说,在德国和日本,大多数工人都能称作为“工匠”,都具有“工匠”精神和“工匠”能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国经济也要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内容很多,范围也很广。但是,培养一大批高技能、高技术的产业“工匠”,是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因为,只有培育出一大批的产业“工匠”,把生产和制造环节的水平提高上去,把生产和制造环节的基础打扎实,产品质量才有保证,产品的技术含量、制造水准、生产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那么,好的技术与科研成果才能在生产和制造环节释放出真正的动力,实现生产和制造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当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的目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更不可能拔苗助长,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从思想和观念上真正了解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的重要性,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的紧迫性。尤其对高技能人才的认定,一定要有科学的办法与制度,要经得起外界的质疑。因为,如果没有一套科学、规范、合理的评价和考核办法,不能把真正的高技能人才选出来,并起到引领作用,是不可能打造出一支真正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来的。搞不好,会出现任人唯亲、滥竽充数的现象。只有体制机制的问题解决了,考核评价的体系建立起来了,真正的高技能人才才能得到合理的使用和奖励,才能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高技能人才队伍中来。培育“工匠”,必须有良好的政策做支撑,这次的政策,真的很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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