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长生生物等无良企业成为打不死的小强
【原创】
决不能让长生生物等无良企业成为打不死的小强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针对长生生物爆发的疫苗数据记录造假事件,国务院总理作出批示,他指出,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应当说,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已经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与关注。也就是说,如此此次事件不能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是过不去的,也是过不了关的。
事实也是,狂犬病不同于一般的病,潜伏期长短不一,短的会在3个月之内发病,长的需要几年。狂犬病的病死率则是100%,注射过狂犬病记录造假疫苗的患者,不可能不背上沉重的心理和精神负担。如何处理,确实是一个问题。要不要先提成一部分资金,作为疫苗事件的专项资金,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病情发作等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
业内人士认为,企业造假的原因,一般是为了降低成本。因为,疫苗生产在温度、数量、人员等涉及生产管理层面的环节,都有可能造假,也能够造假。而GMP要求,对关键生产的数据一定要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此次有关部门收回长生生物的GMP证书,当然只有在关键数据上记录造假一个答案了。
为了降低成本就数据造假,对一家上市公司来说,确实是一次自裁行为。虽然也有分析认为,如果造假的只是这一批次的疫苗,或许对企业的影响还不是致命的。反之,就影响大了。笔者倒是觉得,无论是一批次还是多批次,抑或范围更小,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因为,一个需要通过记录造假来降低成本的企业,决不是一个在技术研发等方面值得信赖的企业。因为,一家企业,如果重视研发,研发投入大,就不需要造假,就完全可以从技术创新中获得更大收益。
很多人对《我不是药神》中瑞士那家药企的高价药愤愤不平,认为如此高的药价,等于将病人推向死亡。但是,对发明这种药的企业来说,却是应当得到的回报。要知道,为了这种药,企业可能不知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不知有过多少失败、有过企业商誉损失。所以,对药价的评判,决不能只看直接投入,还要看间接投入,看企业是否应当获得这些回报。
很显然,长生生物在这方面是存在明显问题的。数据显示,长生生物2017年研发费用投入为1.22亿元,比2016年的4336.60万元增长了182.01%。但是,2016、2017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收入的比例则分别只有4.26%、7.87%。同行业的沃森生物,2015-2017年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26.6%、52.61%、49.87%。相反,长生生物2017年的销售费用则高达5.8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7.53%。重销售、轻研发的现象在长生生物身上一览无余。更值得关注的是,尽管长生生物的研发投入很少,却拿出了20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所以,长生生物出现疫苗记录造假现象,并不是单一的生产问题,而是企业的经营理念、发展思路、责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一个只在乎眼前利益的企业,不可能不发生问题,也不可能重视研发等对企业长远利益有好处的工作。所以,对长生生物的问题,决不是收回一份GMP证书就能够得到解决的,而必须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要求,一查到底。尤其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为严重的是,长生生物去年11月曾经发生过问题,仍然没有吸取教训,而是我行我素。可见,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尽缺的。对这样的无良企业,必须从严惩治,而不要让其变成打不死的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