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组织不能“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首席组织官”(ID:COO-STRATEGY),作者:房晟陶。
三国演义里,曹操和刘备煮酒论英雄时,曹操对袁绍的评价是:“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
建组织这个事,是个典型的“长期小事型大事”。对这种类型的大事,“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现象经常发生。这两句话用来评价很多创始人兼CEO及高层领导者对“建组织”的实际态度非常贴切。
在建组织这件事上,哪些行为是“干大事而惜身”的体现呢?
羡慕别人有组织,但不愿意干别人建立组织所做的那些脏活累活。对于简单重复性的事情不愿意一遍又一遍认真干。组织上的很多事情,纪律大于技术,比如面试的纪律、与员工一对一的交流等等。没有纪律和自律,哪来组织?
老是想着去学别人已经验证、最好拿来能一招制敌的东西,不愿意去根据行业特征、个人特质、发展阶段等去创作自己的组织。
不培养自己的“被领导力”及“被管理力”。找了很多牛人、新高管,但自己不愿意被领导、被管理,非得要自投、自编、自导、自演。这样的话,到最后只能留下一帮跟班的伙计,形成不了真正的领导团队。
不愿意干婆婆妈妈的活,甚至觉得那是对自己“男性气概”的否定。可是,组织这事就是个雌雄同体的活儿,直男癌很少能做好。这些人往往已经在那种“大事型大事”方面验证了自己,对“长期小事型大事”不屑一顾。他们最想把做企业简化为“做业绩 带人”而不是“发展业务 发展组织”。他们经常怀念过去那种“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的赶脚,要是能一直快乐地跟一帮兄弟做业绩该多好!可是,做业绩只是发展业务的一部分,带人也只是发展组织的一部分。只做业绩不建系统,只带人不发展组织,最后只能剩下生意和团伙。
不愿意投资于“关系”。公司大了,如何与不同的人员(而且别人也都是牛人)建立建设性的工作关系是个耗时耗心的事情。有这时间,宁愿去做业绩。协商、讨论、对话、流程、机制、系统等这些建立组织的必需品难以得到真正的重视。
另外,他们对那些“虚”的事情嗤之以鼻,比如什么使命愿景价值观、能力标准、经营管理原则等。从道德上抨击之,从KPI上挤压之,最后走向GDP主义。GDP主义最终会怎么样?形成在组织上的腐败与污染。
如此种种,都是“干大事而惜身”的体现。
哪些是“见小利而忘命”的体现呢?
对建组织这事缺乏定力和韧性,长期稳定地停留在“新年决心”即“New YearResolution”的水准。元旦下的决心,刚过完年还没到春暖花开,看见点短期业务机会或遇到点业绩压力,就已经把建组织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熟人介绍来自大牌公司的“人才”,也不管适不适合,不做面试甄选,直接就用。猎头费是省了。殊不知请神容易送神难。
幻想着花个百、八十万年薪挖个名企人力资源总监就能把这个事情搞定。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挖来的人只能做个背锅侠而已。
选个咨询公司,还低价中标。让一帮年轻小孩给你梳理战略,你这社会贡献做得好。请个培训讲师,也选便宜的。
如此种种,都是“见小利而忘命”的体现。
“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在本质上就是企业家精神衰退的体现。从时间分配上看,建组织这种事就是1%的战略,5%的专业,剩下的全是简单重复性工作。但要想把这些简单重复性的工作做好,需要的是极强的“创业精神”。能否做好“建组织”这种“长期小事型大事”,是对企业家成色的最好检验。
我不是在力劝每个公司都花费大量精力去建立真正的组织。这既不是法律义务也不是道德责任。如果是因为志向不够,或者自知力有不逮,决定不淌这趟浑水,那所有人都应该充分理解及支持,不应去评判。不过,如果你做了这样的决定,那就别抱怨、别甩锅。也别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地去评价那些能够建立组织的企业家。
如果你有千亿之志,建组织是规避不了的事情。百亿之志,在此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能有个好的团队就能凑合了一阵子了。如果只是十亿之志,有个好的团伙就足够了。如果还处在一亿的阶段,你得先验证你能做好个孤胆英雄,少谈组织。有人会问,你说的千亿、百亿、十亿、一亿指的是市值、营业额还是利润?我指的是在正常资本市场下的市值。
不过,随着资源及人口红利的消退,粗放型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小,“组织的水位”会越来越高。原来,在百亿之志时都不用去建组织不仅算不上“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反而是识时务的俊杰。但现在,你最好从十亿之志时就开始重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