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建设工业固废贮存场所 罚款145000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案件回顾
2020年12月29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椒江区的某缝纫设备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北面车间的最北面有一处固废堆放点,该地面排水沟上直接堆放着一盘废油,废油盘南面墙边堆放有约40只含油托盘,部分油水混合物直接流至地面。
该企业未按规定贮存工业固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情况
1.委托人核实责任
赞 (0)
案件回顾
2020年12月29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椒江区的某缝纫设备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北面车间的最北面有一处固废堆放点,该地面排水沟上直接堆放着一盘废油,废油盘南面墙边堆放有约40只含油托盘,部分油水混合物直接流至地面。
该企业未按规定贮存工业固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情况
1.委托人核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