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霍霍面粉,一个顶俩
作为春季过敏型选手,再好的天气也有宅在家里的“不得以理由”:怕眼睛痒,怕嗓子痒,怕没完没了的喷嚏。好在吴老板十分给力,他也乐于当孩子王,带着三宝同学一出去玩就是两个小时才回来,我乐得清静清静。
可是作为劳苦大众,一个人的休闲时光并不等于坐在鸟笼里看电视,或者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喝茶。而是一个人洗衣服拖地收拾屋子,看见阳光那么好,又禁不住诱惑,开始霍霍面粉了。
今天发了两盆面,蒸了六个馒头,烙了一个红糖大饼,尝试了五个发面水煎包,蒸了两锅大约三十个芸豆猪肉馅儿包子。可以预见,接下来至少有3天时光,我会处在顿顿有包子的境地。
果然是一顿操作猛如虎,回头慢慢吃的时候,还得给虎字加三撇,用我们老家话形容:彪啊,真彪。
文艺青年在美食领域彪起来的时候,还是蛮与众不同的,除了不计后果的勤加练习以外,还会在书籍和影像领域苦苦寻找素材——不是为了提高逼格,只是条件反射的行为链条而已。
比如说喜欢喝茶的时候,就会买来《茶经》苦读,也会跑到景德镇去看看瓷器的历史;喜欢针头线脑的时候,就会在电脑旁边摆一台缝纫机,还会读一读《历史的衣橱》,以及《棉的全球史》;发酵面粉做包子的时候,一本《面食之书》可暂时解渴,因为它从文化角度讲解了各地厨房里与面粉有关的故事。
前两天有同事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无罪辩护》,作者朱明勇。她说自己用了两天时间读完全书,最强烈的读后感浓缩为两个字:震撼。
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考一个法律硕士。当时条件不允许脱产去读研究生,我必须一边工作一边提高学历。如果当时我去咨询意见的领导给予我肯定的答复,或许今天的我也会成为一名律师。小时候村里的邻居就曾夸我说:这孩子口才好,适合当律师。可是当时我很钦佩的前辈领导对我说:你听我的,千万别学法律,不然你会崩溃的。
其实对于小老百姓而言,一辈子平平淡淡,基本不会与法律产生纠缠。可是这两年老爸总是会与法律产生交集,各种请律师打官司,他会时不时发牢骚说:不懂法不行啊!
不懂法的小老百姓,对法的认知和感受,全靠律师和法官了吧?
这本书才刚刚开始看,第一章节对河南马廷新案件的回顾和介绍,已经让人倍感“震撼”。法治社会的建设,任重而道远,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更得懂法。一方面是规范自己行为,别让自己彪;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自己的武器,可以震慑企图对自己枉法的人,警告他:别彪。
傍晚看了一部北野武的电影:《坏孩子的天空》。两个彪呼呼的男孩,最后一无所成的无聊故事。大概率有北野武自传的影子,这个老家伙,真是又虎又彪啊。